作者这个故事的概要就是
作者我甩掉了我的男朋友,并抢走了他的白月光。
作者是虐文哦
作者哈哈哈哈哈
作者橘里橘气的,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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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六点钟不到,我被冷醒了。
最近跟小组搞定了一个比较棘手的项目,组长让我们多睡两小时。
我坐在床上,大脑处于宕机状态,过了好久才回头找被子,陆恒还没有从梦中醒来,迷迷糊糊的转了个身又安静下去。
他被子没有盖好,半边身子露在外面,我看着他,惊讶于自己竟不想管他,任由他着凉。
我才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对他心动过了,后知后觉得才意识到,我已经不爱他了。
最后一次心动,也就是在那场大学毕业聚会上,他拉着我离了场,说要送我回家,走到半路就突然回头吻住我,慢慢的用非常平缓的语气问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
那天夜里路上没什么人,满大街的只有我心砰砰乱跳的声音,我追了四年的男孩,终于愿意回头看我一眼了。
他似乎又说了些什么,当我当时看不清他,没错,我哭了。
当你终于得到了你梦寐以求的东西时,你会热泪盈眶,竟有种苦尽甘来的感觉。那一刻比拿到被B大通知书还要高兴,当时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那一晚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身边所有的人,他们都说恭喜,但是没有人是真心的。当时的我,竟蠢到这种地步,跟陆恒在一起,我又怎么会真正幸福呢…
可悲的是,不久后,我知道了他那天晚上她为什么会突然这么做。
他追了三年的女孩,周停云,在那天晚上官宣了,官宣图片上只有两份非常简单但又十分精致的早餐,配文“就这样,在一起了”。
我想那天晚上他还没有来得及哭就想让我当他女朋友,他也没人要了。
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哦,现在想起来心里还会隐隐作痛,他虚伪地骗走了我的初吻,我四年的青春。
跟他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告诉我自己,不要介意,不能介意,我已经跟他在一起了,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于是我默认的那些他保留的周停云的物品留在家中,我以为我会看的开,但当我每每看到他失神的盯的那她照片时,我又怎样能做到不在乎呢。
我生气不起来,我怕我生气,他就不要我了,所以我当做看不见任由那根刺朝着我的心狠狠划去。
可能是毕业后找工作太累的缘故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主动的关心过他,像“今天下雨,记得带伞”,“记得吃桌上的药,我帮你分好了”之类的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说了。
我才知道原来失恋不一定要哭,不一定要歇斯底里,原来失恋就是淡淡的,有一丝丝的悲哀,带着失望平静的结束恋情。
“陆恒。”我慢慢摇醒他。
“怎么了?”他感到我的手冷,用他的两只大手将我的小手裹住,迷迷糊糊的还没睁眼。
“我们分手吧……”我把手抽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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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今天就更这么多,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