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偷窥”---
偷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但偷窥并不构成犯罪,应当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要求当事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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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这里的“偷窥”实际上是在回复那些喜欢跟踪某些太太的“bt”的话语.
作者还有就是,狗头忘记加上去😏
作者【手动狗头】
---我对灰叔的爱---
今天我们物理开始讲磁力了,物理老师说钢、铁、镍一类的东西都能被磁化,我听完就悟了,大彻大悟.
课后我问老师:“老师,是不是钢和镍都可以被磁化?”
老师笑了笑,说:“是的。怎么了?”
我赶忙追问:“那我对灰叔的爱是不是也可以被磁化?
老师疑惑了,问为什么?
我笑着,红了眼眶:“因为我对灰叔的爱就像钢铁打造的拖拉机一样,轰轰烈烈哐哐锵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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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热梗+1』
---老师面前的“红人”---
作者我的天呐!
作者我真的不想形容我们年级的某些人了.
作者那些人就真的是喜欢天天在老师面前表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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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就比如我们年级的七一班.
作者他们班有一个特别欠揍的女生.
作者这个女生特别喜欢在老师面前表现自己.
作者尤其是他们班主任语文老师的面前.
作者之前因为他们班主任在一次上课的时候一个激动就把他们原来的语文课代表给撤了.
作者然后那个女生就借此机会连忙去老师面前表现了自己.
作者恰好当时他们班主任语文老师正在气头上,所以又一个冲动就设她为了新的语文课代表.
作者结果她现在就成了老师的“狗腿”
作者就连他们班的班长都非常讨厌那个女生.
作者他们班甚至给班主任提过意见让她(班主任)把那个女生给撤职的.
作者结果他们班主任只是草草了事,说会考虑,但是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撤掉那个女生.
作者而且他们的班主任是让课代表来自己给他们布置作业.
作者然后那个女生毫不客气的每天都给他们布置很多作业.
作者我突然就很庆幸我不在他们一班了😏
---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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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终于200多天了『激动』
---5.20---
作者愿情侣们长长久久!
-end-
“世界如此美好,放眼望去尽收眼底.”
作者我们下一次再见!
再见
2023.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