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流传一句话,叫做法不责众。
这话乍一看不对的。
但其实是对的。
法不责众。准确来说应该是责众的法根本不存在。
像秦法。自古以来就以严酷留名。
但这确实是一套普通的法典。除了用刑狠,也没有滥杀无辜。
但在那个时代,底层人民没有点鸡鸣狗盗的事情,日子根本过不下去。
因此严苛的秦法导致人民反了。
这就是法不责众。因为责众的法都被推翻了。
其实更严谨一些,应该叫法不责强。
其实上面说过的农民起义自古以来比比皆是。
但真正成功或者有效果的没几个。
因为这帮人虽然多,但太菜了。
实力强的君主完全可以选择把那不听话的百分之六十全部砍了。
因此想要不被法责,就要大于执法机关。
这也是弱肉强食的体现之一。
在人类眼里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对和错。只有对强者有利还是无利。
有利的就是对的,无利的就是错的。
就是这么残酷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