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孩群里这样疯,16岁的喜乐还是慢慢学会了欣赏女孩儿的美。每一次换同桌,他都请求上天赐他一个林妹妹,这样上课瞌睡的时候,也好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我问他难道女孩子就是用来欣赏的不成?他假装糊涂,反问我除了养眼还能做什么呢?我坏笑着敲敲他的胸脯道:“还能养心啊,难道你就没遇到过将你的心偷去的女孩子嘛?”喜乐立即红了脸老实交代说:“迄今为止只有一个哦,而且,是爱恋,不是恋爱,喜乐绝对不如姐姐花心的。”
喜乐拒绝使用“恋爱”一词也是有足够证据的。首先他从没有给那个坐在前排的女孩子写过情书,连话都很少说。其次那个被他偷偷起名为“可爱多”的女孩子,是他们老板的女儿,太岁头上动土,他还没有这贼胆呢。他只是在不愿学习的空档里,反反复复地从她身边走过,要是碰巧能把她的书本撞掉了,那就是他一天里最兴奋的一天。有时候他还故意犯点错误,以期有机会会被老板揪到办公室里去,从而增加被老板提起的概率。大部分时间里,他是悄无声息的把她放在心里暗恋着的。他上课抢着回答问题,他在体育课上装英雄不小心崴了脚,他在她旁边大声地与别人嬉笑,他疯跑过她身边时装作什么也没看见,他写了许多张字条给她,但最后又都夹在了日记本里,不小心被老妈发现,还因此招来一顿恶骂。这样的喜欢,在他心里疯长了一年,竟是连我这个搞心理学的姐姐都没有看出来。
我问他难道没有一点故事发生吗,这算什么爱恋啊?他一本正经地回道:“怎么能不算爱恋?文理分班的时候她还对我表白了呢。”我呵呵笑着问他可爱多说了什么话让他如此刻骨铭心?他拿出日记本来给我看,有一页上只有大大的几个字,写着:陈喜乐,我就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你走路撞掉我的书本了。我笑道:“这么一句话就把你的小爱恋引向高潮了啊?人家只是表示对你这一股古怪行为的不解罢了,你自作多情什么呀,还把这所谓的分手话记录下来,你这小恋爱谈的可真够纯洁的啊。”
我的这一番嘲讽自然又引来喜乐的不满和愤恨,他说:“难道你谈的那就叫爱情了吗?你怎么就断定它一文不值我为此写了一年的日记,还在球场踢坏了3双耐克运动鞋,有无端的被老板批了几十次,还被老妈用鸡毛掸子打,人家心里难过着呢。”
我没意料到这段在我眼里不值一提的小爱恋,原来是深深扎根到喜乐素常的日子里去的。我可以小看他种种可笑的努力,但它在喜乐心里划过的痕迹,任是谁,也是不能轻视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