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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穿书

快穿:重生之我的师尊有点憨

攀龙山的钟声又鸣响了……一声又一声,静谧而安详。

沈云烟身着一袭枫红色拖地烟红梅花百水裙,就这样站在空泽山的枫叶林中。

看着枯红的枫叶飘落,她踢了踢脚底下落下的枫叶,那叶子早已枯红,被风化的干脆,靴子轻轻一碾就变得粉碎。

清晨的阳光很足,却因为是初冬,这点温暖依旧驱散不了扑面而来的寒凉。

沈云烟在脑海中敲了敲系统,果果,问道,“果果,我们真的要坐以待毙,等待男主明年春季拜师吗?”

“不一定要完全遵守,宿主大大可以随意安排故事中的一些情节,只要故事主线正常运行就没问题哒!”

“故事主线?就是男主正常报仇血恨,之后招揽后宫,升级打怪,最后天下无敌,对吗?”

这可是沈云烟看了十几年男频小说总结得出来的经验。

“是的,宿主大人。”果果在脑海萌萌哒点头。

“所以现在,我们可以主动出击,比如优先收男主为徒,在不改变故事主线的提前下,加速时间线条。”

“对的!宿主大大真聪明!”

沈云烟被果果的话,气的牙痒痒,恨不得将脑中的果果掐死。

“这你不早说啊!搞到我提心吊胆那么多天。”

“你不是没问吗?本系统向来都是有问必答!你这是在说指责这是本系统的错误囖!”

果果在沈云烟的脑海里,叉着腰凶狠狠的叫喊着。

“果果,这关乎到我的性命攸关,你能不能长点心啊!

她对她随机匹配到的系统果果,恨不成刚,瞧瞧别人穿书随机匹配到的系统,都是牛气冲天的,护送宿主一路飞黄腾达,走上人生巅峰。

看看她匹配到的这个系统,除了一到饭点叫扬的厉害,其他屁都不是。

算了,沈云烟对她的这个系统已经不抱任何期待了,靠人不如靠己。

“事不宜迟,现在抱男主大腿还是来得及的。”

想到这,她先前的担忧与忧郁通通烟消云散。

转身就急冲冲往山下走。

果果:“宿主大大你知道男主现在身在何处吗?”

本来兴高采烈的沈云烟听到这,愣了好一会,有些不大确定的开口:“呃,应该在山下的某个地方吧。”

果果:“……”

永安镇。

河旁两岸,鳞次栉比的楼房,飞檐画栋的高阁,繁华的商业街道,街道两旁店肆林立,薄暮的夕阳余晖淡淡地普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永安镇晚景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

从攀龙山到永安镇,沈云烟足足花了三天三夜,从一开始对这个世界的懵懂,到熟悉,沈云烟终于接受了自己穿书的现实。

唉,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

沈云烟看着眼前繁荣昌盛的永安镇,男主何予安的安身之处,不禁伤感起来。

想当初,她沈云烟可是二十一世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却没想到兢兢战战了二十几年,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唯一干过的坏事就是喜欢揍弟弟。

这次穿书,是因为她无意间发现,她弟写书,而书中的恶毒女配竟是她自己。

这以她的暴脾气能忍?于是她和她弟展开了在评论区大大争吵八小时。

在这不休不眠的争吵中,沈云烟这暴脾气没熬过去,硬生生猝死了过去,醒来后发现,她穿书了,还是她吐槽最多的书。

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有些事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沈云烟穿的书叫《逆天鬼王》,文中的男主名叫何予安,是鬼族和人族孕育的结晶。

要说这何予安,被他弟写的身世也是传奇。其父亲是鬼王,鬼王生性风流,男主的母亲怀孕后,鬼王就销声匿迹,由母亲扶养,其母对男主天天非打即骂。童年过的十分凄惨。

母亲过世后,拜入攀龙山,空泽峰峰主沈云烟门下,而后又开启了大家熟悉的套路了。

恶人师尊,师兄弟冤枉受罚什么的,再然后呢,就是被师尊丢去秘境自生自灭啦,然后霸气回归,将哪些曾经侮辱他的人,一个个杀掉。

当然,恶人师尊的悲惨结局那是必不可少的,霸气回归的男主将这个恶人师尊活生生放血剥皮削骨 对,就是放血剥皮削骨。

最后,男主莫名其妙成为新鬼王,左拥右抱,后宫佳丽三千,但凡文中出现过一段文字的女的,都是男主后宫,而后不死不老,一统天下。

当沈云烟看完这本书,看到他弟给“她”写的结局,她表情像是吃了两吨翔,默默的掏出键盘,“礼貌”的给予了她亲弟书评。

“啊对对对,男主光环可亮瞎了大家伙的钛合金眼了,文中出现个雌的神兽都会情不自禁爱上男主,男主走到哪,那都是男主的战场,是个女的都得爱上你家男主,秀儿男主!”

“整本书毫无逻辑可言,什么修仙第一天才沈云烟,因为嫉妒一个黄毛小儿,就开始了对男主进行永无止境的折磨?这不是在说,一个家财万贯的土豪去嫉妒一个身无分文的乞丐?用脑子想都是不可能的!”

“你个小菜鸡的文笔,九年义务看了都摇头!”

看到沈云烟这咄咄逼人且狂刷的书评,《逆天鬼王》的作者,也就是她的亲弟弟肯定是第一时间站出来给予“文明的回复。

“啊是是是,你说的都对,我今天就非把你写死不可!”

“笔在我这,我想咋写就咋写!沈云烟!我还要给你写的遗臭万年!”

于是沈云烟在电脑前面和她弟开启了长达八小时的口舌之争,在准备站起来喝口水的时候,心脏揪痛,猝死穿书了。

穿成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恶毒师尊。

想到这,沈云烟悔不当初,当什么键盘侠,趁什么口舌之快,她弟犯贱,把自己写成恶毒女配,那就让他犯贱不就成了吗?反正他犯的贱还少吗?

书写的差就差呗,自己不看了还不行,管他写的和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自己不看不理,不就得了吗?

“唉!”

沈云烟仰头一声长叹。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如果让她那够在这有生之年遇到她弟,她一定会给他一个难为的“见面礼”!

可现如今,她看了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摇了摇头,现在后悔也无济于事。

倒不如,趁着有限的时间里,抱紧男主大腿,不求跟着男主吃香喝辣,只求到最后,男主大大能够宽宏大量,网开一面,给个机会,让她混吃混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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