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志的秘书确定下来了,叫楚南,就是胡云海推荐的那个硕士学位的县委办科员,他上任之后,刘鸿志交给他的第一件任务,就是调查那些所谓社会名人的发家史,越详细越好,但是,一定要保密。
几天以来,来找老虎追保工作的官员几乎没有,除了秦春华经常过来走动之外,刘鸿志的办公室简直可以用门可罗雀里形容,不过,他并不着急。
他知道,自己突然从天而降,而且年龄满打满算二十八岁,很难服众,因此,他在等待一个契机,一个能够让他烧起火、能让他树立威信的契机。
这一天,刘鸿志正在批阅文件,桌山的内线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楚南急匆匆的跟他说:“刘书记,书记信箱里来了一封措辞激烈的举报信,我感觉这个事情可能会引发比较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我现在转给您。”
楚南比刘鸿志的年龄还要大一些,因为做了刘鸿志的秘书,所以同事担负了书记信箱的维护工作,刘鸿志特别嘱咐楚南,民生无小事,只要涉及到人民生活的事情,一定要抓紧时间办理,遇有特殊的事情,一定要立即汇报。
刘鸿志看了一下楚南过来的邮件,这个邮件的书写人一看就是情绪比较激动,这里不少措辞都有趋向极端的嫌疑。
这封邮件其实是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小区的,如果单纯从这一点看,应该不会有什么矛盾才对,但是,事情恰恰相反,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
原来,青福山街道辖下的青山路百通花园小区是个九十年代建造的老小区,历经扩建,小区体量大了,但是,也遗留下了隐患,就是车位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许多人家都购买了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因此,停车难的问题立刻体现了出来。
小区停车难问题虽然很大,但是,大家都是邻居,互相谅解一些,倒是没有多大矛盾,但是,当惠邦物业入驻小区后,停车问题逐渐变味儿了,尤其是最近两三年,惠帮物业利用一切空地画车位,然后征收每个月七十五元的所谓车位费。
但是,很可笑的是,惠帮物业征收了车位费后,竟然在跟车主的合同中规定,仅仅提供车位,其他我那天一概不管,就连别的车占了车位,物业也不管,一切有车主自行处理和解决。
最让人恶心的一幕出现在今年三月份,惠帮物业突然发通知,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只要没有他们画的那种非法车位的,必须每个月缴纳五十元的管理费,这个通知一出,顿时让小区野狐一片哗然,业主们纷纷表示,不愿意交五十元,愿意交七十五元,但是,物业告诉车主们,对不起,没有车位!
这不是最令业主们气愤的,更急无耻的一幕发生在四月份的某个周五,从中午开始,此前安装的起降式车辆管理系统突然螺杆停摆,所有没有交五十元钱和没有车位的车辆一概不许入内,许多小区野猪望家兴叹,不得入内。
车辆也聚越多,保安一直不放行,很快造成了青山路大面积拥堵,青山路的交通立刻陷入瘫痪,街道、城管、交警、派出所等多个部门来到夏鸥门卫处,让其打开门禁,门卫声称只听物业公司经理的命令,没有他的命令坚决不放行。
晚上六点多,早早躲出去的物业公司经理通过电话指示门卫放行,此时,青山路大拥堵已经持续了将近五个小时。
在惠帮物业公司办公室的楼下,就是青福山街道百通居委会的办公室,让人莫名其妙的事,居委会所有成员一口一定,物业公司的这个行为居委会不知道,业主委员会也不知道!
当刘鸿志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已经是怒火熊熊,这居委会、业委会如此不作为,难道上级部门就不知道吗?再有,谁给物业公司这种权利,竟然将业主拦在门外不让回家?
“尊敬的领导,我们都是小屁民,是无处申冤了,今天,我们实在是忍无可忍,只能通过这种渠道来暗影问题了,再这样下去,我们真的不知道会把矛盾激化到什么程度,那次关门时间之后,我们业主多次向上反映,甚至通过信访向上反馈意见,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街道曾经召集业主代表,告诉业主们,现在,没有任何部门能够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他们官方也只能是通过约谈形式,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是,在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勾结,居委会跟物业公司勾结的情况下,难道就没有任何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了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房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并对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绿化、公安(消防)、市容环境卫生、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及供水、供气、供电等企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当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根据和封举报信,似乎业委会已经跟物业公司勾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这种情况下,业主的利益将受到极大的损害,但是,限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却又没办法伸张自己正当的权益,这矛盾自然是越来越激化。
但是,现阶段,还真的没有特别好的办法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