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过高楼之间的狭长小巷,我拐进了一家音乐清吧,我最近确是十分偏爱它的,装修成不同风格的卡座,或是一艘破旧挂着轮胎的小渔船,或是挂着稻草灯光暖黄的角落,一隅的小舞台此时还是空的,空气里飘着的是法国十三天,我静静听了一会儿,眼神在昏黄的灯光下胡乱穿梭起来。
我的眼神掠过向女人搭讪的男人,聚在一堆欢呼尖笑的年轻小孩儿,买醉的愁情男女,落在一副黑框眼镜上,他和他的朋友们坐在靠近唱台的卡座,往酒杯里兑了一点儿可乐。
他朝我招了招手,我其实不怎么喜欢社交的,但我还是去了,看着他向桌上的男孩女孩们介绍我,夸赞我的琴技,说我会是他们都喜欢的键盘手。
他挨着我坐下,挤开一个吞云吐雾的男生,教我摇色子,赢了就夸我聪明,输了就悄咪咪跟我说你抿一口就好,不用喝太多,往我杯子里也兑了一点儿可乐,问我苦不苦,我笑道你给我加这么多可乐怎么会苦。
气氛很热络了,他们上台唱了两支歌,他拎起脚边的酒瓶喝了两口,脸终于有一点红,他喘了几下,转头看到台下努力鼓掌的我,他笑起来,朝我勾勾手,我看到聚光灯下他的发丝有点儿透明,他说:你来。
我几乎没有什么思考,很开心的就上去了,然后每一步动作前总要看看他,他似乎觉得我乖乖的实在好笑,冲我眨眨眼让我随心弹。
我真的很喜欢弹琴,不同于儿时“被要求”或者“炫耀”,每一首曲子都像一种情绪,一种独特的经历,可以感知作曲者的惊喜或郁闷,可以结合生活的愉悦与悲伤,自由的,丰富的,感知的,我就是我,我又不只是我,实在是快乐至极!
一曲毕,他很捧场的鼓了掌,二楼有人在拍他,他比了个耶,晃了晃手上下滑的珠串和我碰了个杯。
他实在是非常绅士而体贴。
他会笑着说“别把人家小姑娘都带坏了”替我挡掉一直来碰的酒杯;会在我不知所措时手把手教我玩儿酒桌游戏;在我在酒吧睡的四仰八叉不知白天黑夜的时候默默蹲在我旁边戳一烟灰缸的烟蒂;也会不动声色八面玲珑的过滤掉一些蠢蠢欲动的好友申请.....
当然偶尔也会在去吃宵夜和送我回宿舍之间左右为难,然后挠挠头问我能不能自己回去?
我认识了许多他的朋友,也看了许多他的表演,我穿着漂亮的裙子从他身旁不经意的路过许多次,我去听他提过的音乐节然后在碰面时说“hi,好巧。”
我看着他站在聚光灯下,指尖划过话筒的开关,笑闹似的道“test!test!one two three!”有人凑过来问我要不要听他的八卦,我自然是乐意之至,忙不迭点头,于是我知道他比我想象的还要优秀,譬如他管着一个分琴行,譬如他原本成绩很好,譬如他原来有一个念念不忘的女朋友。
多可笑,我感到犹如幸运之神泽世的相遇原来是因为另一个女生的不屑一顾,他在台上,正唱到“我的眼神泛滥着爱情,能令天知道她知道,应知道都知道,偏偏你不知道”。
他眼里的破碎似乎是沉醉于作曲家的深情,而我是真的快要碎了。
像沉醉不知归路的旅人突然被迎面的桃花枝扇了一个巴掌,终于看到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体贴,对我如同孔雀开屏般的凑近礼貌的夸奖与疏离的微笑。
他替我挡酒,送我回家,带我弹琴,陪我聊天。
或许是因为他欣赏我,或许是因为他善于交际,或许是因为他有很好的家教,却一定不是因为他喜欢我。
在秋夜中,在昏黄的灯光下,在他的琴声里,我仰头喝尽杯中酒。
敬我无疾而终的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