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的,听过的,感受的,置身其中的,只在无光之地——————
我出生在这个小镇,小镇的周围,都是荒凉的无人之地。本镇几乎没有基础设施,没有与外界的交流。有,也只有几次匆匆而过的商队,我们这里,被称为HOT AREA,酷热地带,无人区。
小镇的特产无非就两项,商队和劫匪。如果劫匪有哪个躲藏地方,可以在全大陆躲藏而不被星妙警方逮捕的话,就在这里。所谓商队,无非也不过是运输那些“货物”,带着他们的一肚子反叛和狂野,穿过荒野。他们骑马而去,带着手枪和布袋。
但有一种“商队”,无疑是全镇人都害怕的。面对他们,酒馆的老板从来都专门清除桌子和房间,甚至有一次亲自上去给他们倒酒,脸上满是奉承的引人讨厌的笑。这个商队的名字,叫金臂。名字据说来自于他们首领的金臂,这是一个让所有警察,无论是天天赶路的普通刑警,还是稳坐高位的星妙警长都不寒而栗的。一次对他的围剿中,警方几乎损失了一半的警察。从此,星妙再也没有主动找金臂的麻烦。
话虽如此,我们也从来没有见过金臂帮的帮主,听人说,他常常身带红色斗篷,手里的金色狙击枪反射出亮人的光泽。当他戴上瞄准眼睛时,没人敢于睁眼看自己有没有被瞄准。
“今晚还来我们家吃饭吗?我妈今天做了……”那个烦人的小屁孩又来了。
“不来!”
“·······做了辣子鸡哟”小屁孩说。
事先说明我真的不是因为辣子鸡去的他家吃饭!!!
“雪儿,知道你爱吃辣,这盘辣子鸡全是你的啊,柯尔特,把筷子放下!”小屁孩的妈妈永远是很和善的。
吃完饭,小屁孩又拉着我去酷热地带旁边的一处山丘,此时酷热地带的温度已经慢慢地下降,竟然已经有点冷了。
“破天气”我说。
“以后······以后··我肯定要离开这个破地方”我看星空,繁星跃海。
“我也去”小屁孩跟着说。他在抬头
“一起?”他转身,伸手。手里是那个星星的徽章,徽章被小屁孩切成两半,非要给我一半,我自然没有要小屁孩脏手里拿走我的“那一半”。我不是小屁孩的情侣!!!
月光如半截信纸。
我看着他的手,淡淡的在夜幕里。徽章与月光融化,给它破碎的笑脸带来了更多诡异。
“滚”
小屁孩,其实也是我的同龄人,叫柯尔特,那我……也确实叫雪莉。童年的往事已经离我远去,小镇的酒馆也人去楼空。小镇终有彻底死亡的一天,居民纷纷搬走,其中也包括我们家。后来,我自己一人到达了大都会,我才想到,辣子鸡和那个烦人的小孩,原来全部一去不复返了。故园的肮脏与恶劣也伴时间而去。直到我在大都会窘迫到当无可当时,准备回到父母家时,我突然从背包里找到了那个徽章。这……是小屁孩临走时偷偷塞给我的……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帅不帅、有没有结婚。
但我小时候没有注意到,而在大都会时才看到的,星徽上的残余的小字————
“凭此徽章进入———”
徽章残破的笑脸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