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的,总觉得自己生活在黑暗里,所以总是向往光亮。记忆里最令我心动的片段,常常都与光有关。
人的心是空的,总得住进一个人才觉得踏实。不多喜欢几个人又怎么能叫青春呢?通过高一一个寒假的排解,我也渐渐放下对王祺鹏的执念,他已经是李爽的了。于是我继续寻找猎物,我想让他住进我心里的牢笼。我想我找到了,他叫于晓鹏。
说起于晓鹏,我们的家都在扎兰屯,又同在牙克石上学,自然也更亲近些。他滑雪特别厉害,尤其是单板,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高一时候的QQ头像,便是他滑着单板腾跃在空中的样子,听说他曾经还摔骨折过。我是不会滑单板的,自然很欣赏他。于晓鹏很有运动细胞,足球排球样样都会,跑起来还很快,就是长得太瘦了还有点黑。他上课总是睡觉可是成绩还很好,我便有时候去问他数学题,但我们几乎是没什么交流的。记得张言博向我表白的第二天,他也听说了,我还记得他的表情,除了好奇看不出别的。或许他对我没感觉的吧。
高一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我考的很糟糕,物化生没有超过四十分的,这坚定了我想学文的心。但选文这件事我的家长和老师都是不同意的,所以格外关心我的理科成绩,在那个寒假,我补了好多好多的课,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身心俱疲,我得不到我想要的,也抓不住所拥有的。经过老师们一个假期的努力,我的理科成绩依然毫无进展,可能我就不是学理的料子吧。
高一下学期开始,班主任老师找我谈话,说想让我坐在第一排好好听课,我答应了。于是在我们班,有四个人是坐在第一排不换座的,其他的同学每周都要前后左右大换组。我不喜欢这样,感觉像是被特殊对待了,因为我学习不好。但那个时候我最开心的就是于晓鹏串坐串到我后面的时候,这样我就能总和他说话了。
有一次周末上晚自习学校突然停电了,原本安静的教学楼突然沸腾了起来,同学们兴奋的拍手叫着。我们的班级在一楼,教学楼外面装的黄色小灯没有熄灭,月亮也圆圆亮亮的,反而照的教室里亮堂堂的,平添了些许氛围感。而于晓鹏这一周恰巧坐在我的身后,同学们唱起了歌,我突然觉得很感动。于是我转过身去,看到教室后面偷摸带手机的同学都打开了手电筒,他们慢慢的摇着手臂,很像是在开演唱会。手电筒的亮光都在他的身后,很像一个个飞舞的萤火虫,大家都在看唱歌的同学,而我在看他。或许黑暗里人们总会更勇敢些,更何况是这么有氛围的时候。我淡淡的笑着,随手抓起同学的帽子戴到了头上,我问于晓鹏:“好看吗?”他说像小学生。我从来没有觉得像现在这样美好,很温暖,很治愈。这一幕,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这次过后,我觉得我是有点喜欢他了,所以我总是找他说话,和他一起打排球。有一阵我的两边的嘴角都裂了,一笑就会流血,所以在笑的时候总用食指和中指按着,很像是在比耶,他就常常学我,逗我笑。我觉得他对我也是特别的吧。我开始有点犹豫了,如果选了文科,我就会离开他了。但我渐渐的发现,他也和别的女生在一起玩,而且是经常,所以我不再特殊。他有时见到我会说“hello man”,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我也懒得去想了,这样挺累的。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就进入了夏天,他还是常常和女生一起去踢足球,然后汗津津的回来。一个明媚的下午,是一节体育课,我坐在教室里看着门外,为是否学文而发愁,这时候,于晓鹏和女生踢球回来了,他们走进班级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我看见他脱下了自己的校服外套,蒙在了那个女生的头上,他俩在那里说笑打闹着,我别过头去,想着:就这样吧。喜欢一个人真的好累,我再也不想了。
深夜,我躺在床上,想着绝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不想因为某个人而影响自己的心情,不想拖班级理科成绩的后腿,不想再和李爽王祺鹏一起吃饭了,不想呆在只有我一个人的寝室......我一定不要再这么浑浑噩噩下去,我是肯定要学文的了。于是我用尽全力排除所有的阻碍,在文科志愿旁打下了对勾,一切就这样都尘埃落定,我的心情也渐渐明朗了起来,没有多少天高一就结束了,这有些糟糕的高一。我想要好好珍惜和这些同学在一起的日子。以后都会变好吧,我这样鼓励着自己。
好了,天晴了。下次暴雨前请记得做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