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族,玛琳·玛罗肯。
我是一个早慧天才。
在那时,从我记事起,我经常找街对面的小男孩——艾诺·威金斯玩。
我和艾诺——只有我知道他叫艾诺,别人都叫他正金——有一段温暖的友谊。
我们毕业了大学,我们都成为了贵族高官。他是平息反乱,我是当时最有名的军师。
当时我们才发现,我们的友情已经变成了爱情······
9个月后,我们结婚了;再9个月后,查丽莎·威金斯与查理·威金斯出生。
可是这时,我明白了贵族的真面目。
我明白了那个被我当成一声朋友和丈夫的人,是一个只会剥夺他人自由,只会利用自己的强大关押他人一切财富的人。
我无法,再把他当成丈夫了······
带着小查丽莎,我逃跑了。
我逃的远远的;我也不想回头。
我成为了第一个贵族叛徒。
我研制出了能看见灾兽的眼镜。我现在是降灾军团的团长,霍琳金。
我把女儿称为霍莎金。我不想让她知道自己的真正血统······
可是,我的心里总是空空落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