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游戏同人小说 > 苦逼的一只新主管
本书标签: 游戏同人  同人小说  啥也不是     

美好的一天,从明天凌晨结束(

苦逼的一只新主管

作者额……我还是打算表达一下对于最近很多coser被投食刀片等这件事的自我感受

作者首先声明,这个仅仅代表个人立场

作者最近刷视频的时候也是看见了关于这件事的很多

作者我主要认为这件事可能是由于某部分人形生物分不清文化入侵和文化接纳的原因导致的

作者文化入侵是类似于前阵子的夏日祭这样的节日在南京这样带有历史阴影的地方举办的活动和精神

作者夏日祭是rì本的传统节日,具有很浓重的rì本气息,南京则是曾经发生过南京大屠杀的地点,还是在这样的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举办,是遗忘历史伤痕的不爱国行为

作者文化接纳则是倾向于日漫等外来文化及其相关活动和产品,它是无罪的,喜欢它的人也更称不上是遗忘历史

作者就我个人认为,喜欢日漫美漫并没有什么错误,有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其他国家有比我们更优秀的地方,就像rì本的动漫,漂亮国的电影,喜爱比我们优秀的地方完全是合理之举

作者coser就这方面来讲完全跟不爱国沾不上边,本身也是中国人,在不忘国耻的情况下合理喜爱某样外来事物也绝对没问题(但是不包括绝对性的精日和rì本dì国主yì的拥立者)

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作者此条法律明确规定该种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对方因为该嫌疑人的刀片失去生命,那么有可能该嫌疑人会被执行死刑,最低最低也要踩十年缝纫机

作者虽然我未在网上找到相关的权威内容,但是如果投放了艾滋病毒,应该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论

作者根据本条规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作者所以------

作者总而言之,至少在这种关乎人命的事件上,请保持各位的理性

作者除非您已经和沙雕Lamary一样拥有可以嚼碎刀片的牙,钛合金的胃,并且身体已完全不需要免疫系统,不然各位coser们最近还是最好不要随意接受他人的“好意”

……………………………………………………………………………………………………

伦理层里

Tobakasi说实话你的真实实力差不多什么一个阶级啊

主管蓝莓呃呃呃……

主管蓝莓我实际的真实实力是根本打不过殷红迷雾她们的

主管蓝莓尽管在图书馆里我曾经帮助安吉拉压制异想体,但作为这个“守夜人”首选肯定不是我,究其原因是Gebura和Binah她们由于身体原因还需沉睡一段时间,而我由于大部分战斗时间都不存在痛觉,导致如果成为一个人类会完全丧失战斗力好一段时间,所以在经过她的允许后,我并没有改造身体

主管蓝莓不过那盏瓦尔基里(西方古代神话中引领英灵之神)之灯是真的好用……(要拿灯的原因是战斗的时候很容易把照明系统弄没,但在图书馆未完全成型时只有几盏电灯为战斗场地照明)

主管蓝莓你敢信,我曾在其他次元里找到过一个可以一手Gebura一手Binah一块打还一点不会被伤害到的一个部长……真是神奇,我都不知道ta是怎么做到的

主管蓝莓我的话就差远了呢,就算按照我全盛她最低谷的状态下对打都几乎没有可能性打平下来,更别提赢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而且我的全盛时期都过了好几年了,现在我的实力……

主管蓝莓就是我没理解一点,为什么安吉拉会说我笑起来像个变态啊

哔……………………………………………………

没啥可说的了,所以……

Allah-u-akbar(doge)

上一章 快快乐乐一日两更 苦逼的一只新主管最新章节 下一章 发发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