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学教程,转载
毒物的定义是这样的,在日常接触条件下,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后,能与生物体之间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导致机体组织细胞代谢、功能和形态结构损害的化学物质。
一般在医学上,将生物(包括动物、植物、细菌和真菌等)体内形成、可损害其他生物体的物质称为生物毒素,简称毒素,以区别由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类毒物。
其实,这两类物质都属于大的毒物范畴。 毒物与非毒物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
有句名言:“所有的物质都是毒物,没有物质不是毒物,唯一的区别是它们的剂量”。
某种意义上讲,自然界并不存在绝对有毒或绝对无毒的物质,
如,砒霜、汞化物、蛇毒等,大家都知道的毒物,如果在低于中毒剂量时使用,便可作为临床治疗某些疾病的药物使用;而我们赖以生存的氧气,如果以高浓度超过正常需要进入体入,也会发生氧中毒。
而毒物造成机体损害的能力称为毒性。
按WHO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毒物的毒性分级如下:
1、剧毒:毒性分级5级;成人致死量,小于0.0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0.1克。
2、高毒:毒性分级4级;成人致死量,0.05~0.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3克。
3、中等毒:毒性分级3级;成人致死量,0.5~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30克。
4、低毒:毒性分级2级;成人致死量,5~1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250克。
5、微毒:毒性分级1级;成人致死量,大于15克/公斤体重; 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大于1000克。
1、按毒物的毒性作用分类:
(1)腐蚀毒。指对机体局部有强烈腐蚀作用的毒物。如强酸、强碱及酚类等:
(2)实质毒。吸收后引进脏器组织病理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重金属毒.
(3)酶系毒。抑制特异性酶的毒物。如有机磷农药、氰化物等.
(4)血液毒。引起血液变化的毒物,如一氧化碳、亚硝酸盐及某些蛇毒等.
(5)神经毒。引起中枢神经障碍的毒物。如醇类、麻醉药、安定催眠药以及士的宁、烟酸、古柯碱、苯丙胺等
2、按毒物的化学性质分类:
(1)挥发性毒物。可能采用蒸馏法或微量扩散法分离的毒物。如氰化物、醇、酚类等.
(2)非挥发性毒物。采用有机溶剂提取法分离的毒物。如巴比妥催眠药、生物碱、吗啡等.
(3)金属毒。采用破坏有机物的方法分离的毒物。如砷、汞、钡、铬、锌等.
(4)阴离子毒物。采用透析法或离子交换法分离的毒物。如强酸、强碱、亚硝酸盐等.
(5)其他毒物。其他须根据其化学性质采用特殊方法分离的毒物。如箭毒碱、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3、混合分类法。即按毒物的来源、用途和毒性作用综合分类。
(1)腐蚀性毒物。
包括有腐蚀作用的酸类、碱类,如硫酸、盐酸、硝酸、苯酚、氢氧化钠、氨及氢氧化氨等.
(2)毁坏性毒物。
能引起生物体组织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钡、铅、铬、镁、铊及其他重金属盐类
(3)障碍功能的毒物。
如障碍脑脊髓功能的毒物,如酒精、甲醇、催眠镇静安定药、番木鳖碱、阿托品、异烟肼、阿片、可卡因、苯丙胺、致幻剂等;障碍呼吸功能的毒物,如氰化物、亚硝酸盐和一氧化碳等。
(4)农药。
如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似除虫菊酯类、有机汞、有机氯、有机氟、无机氟、矮壮素、灭幼脲、百菌清、百草枯、薯瘟锡、溴甲烷、化森锌等.
(5)杀鼠剂。
磷化锌、敌鼠强、安妥、敌鼠钠、杀鼠灵等.
(6)有毒物植物。如乌头碱植物、钩吻、曼陀罗、夹竹桃、毒蕈、莽草、红茴香、雷公藤等。
(7)有毒动物。如蛇毒、河豚、斑蝥、蟾蜍、鱼胆、蜂毒等
(8)细菌及霉菌性毒素。如沙门菌、肉毒、葡萄球菌等细菌,以及黄曲霉素、霉变甘蔗、黑斑病甘薯等真菌
以有毒成分分类,有毒植物可以主要分为:
(1)含生物碱类,生物碱是一类含氮的有机化合物。
含生物碱的有毒植物种类很多,多见于毛莨科、罂粟科、防已科、芸香科、马钱科、茄科、麻黄科等等。
其中常见的有阿托品、士的宁、吗啡、古柯碱、乌头碱、钩吻碱、雷公藤碱。
(2)含强心甙类,强心甙小剂量时有强心作用,较大剂量时则可引起心脏中毒以至停搏。
这类有毒植物多见于玄参科、夹竹桃科、萝蘑科、卫矛科、百合科等某些品种中,如夹竹桃、万年青、福寿草。箭毒亦含强心甙。
(3)含氰甙类,氰甙分子中含氰,其特点是水解后可以生成氢氰酸,这类有毒植物多见于蔷薇科和豆科中。
如苦杏仁、苦桃仁、批粑仁、木薯等。
(4)含皂甙类,这类有毒植物多见于豆科、无患子科和薯蓣科某些品种中,有溶血作用,
如皂荚、野山薯、商陆、木通等。
(5)含毒蛋白类,主要存在于种子中,有损害肝、肾实质细胞的作用,引起变性、坏死。
如巴豆、蓖麻子、苍耳子及毒蕈等。
此外,有毒植物还可含有萜类(如马桑),内酯(如莽草子)、蒽甙(如芦荟)、酚类(如白果)等有毒成分.
而常见化学毒物主要为:
一氧化碳
中毒表现:
急性CO中毒是吸入高浓度CO后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急性CO中毒起病急、潜伏期短。
轻、中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心悸、恶心、呕吐、四肢乏力、意识模糊,甚至昏迷,但昏迷持续时间短,经脱离现场进行抢救,可较快苏醒、一般无明显并发症。血HbCO浓度在10%至50%。部分患者显示脑电图异常。
重度中毒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去大脑皮质状态。往往出现牙关紧闭、强直性全身痉挛、大小便失禁。部分患者可并发脑水肿、肺水肿、严重的心肌损害、休克、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皮肤水泡或成片的皮肤红肿、肌肉肿胀坏死、肝、肾损害等。血液HbCO浓度可高于50%。多数患者脑电图异常。
急性CO中毒迟发脑病是指急性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经过2~60天假愈期,又出现神经精神症状。常见临床表现有以下几种
a.精神障碍:定向力丧失、计算力显著下降、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生活不能自理,部分患者可发展为痴呆综合征。
或有幻觉、错觉、语无伦次、行为失常、兴奋冲动、打人毁物等表现。
b.锥体外系症状:表现呆板面容,肌张力增高、动作缓慢、步态碎小、双上肢失去伴随运动,小书写症与静止性震颤,出现帕金森综合征。
c.锥体系神经损害:表现轻偏瘫、假性球麻痹、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
d.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失写、失算等,或出现继发性癫痫。
头颅CT检查可发现脑部有病理性密度减低区。脑电图检查可发现中度或高度异常。
轻度急性CO中毒需与感冒、高血压、食物中毒等鉴别,中度及重度中毒者应注意与其他病因如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安眠药中毒等引起的昏迷鉴别,对迟发脑病需与其他有类似症状的疾患进行鉴别诊断。
急性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具有“臭蛋样”气味,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
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缺氧
中毒表现:
按吸入硫化氢浓度及时间不同,临床表现轻重不一。
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啰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
中度中毒者粘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罗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
重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
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以上)时,可出现“闪电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一甲胺
一甲胺(methylamine,CH3NH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比重为空气的1.07倍。
易燃、易爆、有强烈刺激性氨样臭味。碱性程度较氨强。一般加压成液体贮存或运输。
一甲胺主要用作染料、农药(如甲胺磷)、制药(如非乃根、磺胺)、燃料添加剂、溶剂、火箭推进剂等。
在其运输、生产、使用和管道维修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陈旧、超载运输等因素造成一甲胺大量泄露,导致中毒发生。
一甲胺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及皮肤吸收,在体内转化成二甲胺或氧化生成甲酸,二甲胺对人体的毒作用类似一甲胺,且作用更强。
一甲胺对眼、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对机体全身有拟交感神经作用.
吸入中毒 可出现咳嗽、咯痰、胸闷、气急、紫绀,重症患者可见喉水肿、肺水肿,并因支气管粘膜脱落致窒息、肺不张,肺部感染等。
少数重症患者因合并皮下气肿、纵隔气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发生脑、心、肝、肾等多脏器损害。
皮肤灼伤 大多数急性中毒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化学性皮肤灼伤,多见于暴露部位的皮肤,灼伤皮肤呈暗红色,类似强碱样灼伤。
对大面积的皮肤灼伤患者,应警惕一甲胺经皮吸收加重全身中毒。
眼灼伤 可出现畏光、流泪、眼痛、眼睑痉挛、视物模糊。
检查可见眼睑肿胀、结膜充血水肿,重症者角膜混浊、角膜溃疡,个别患者可出现失明。
口服中毒 口服本品可致口腔、咽喉、食管和胃灼伤,可见恶心、呕吐、口干、咽痛、吞咽困难、上腹疼痛、消化道出血。
中毒表现:
1.刺激反应 接触后出现一过性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肺部无阳性体征,胸部X线检查无异常发现。
2.轻度中毒 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水肿;出现一度至二度吸气性呼吸困难的喉水肿;胸部X线表现符合气管-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3.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出现三度吸气性呼吸困难的喉水肿;
胸部X线表现符合急性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
中度中毒血气分析常伴轻度至中度低氧血症。
4.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由于严重喉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导致窒息;
胸部X线表现符合肺泡性肺水肿;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猝死;
并发严重气胸、纵隔气肿、皮下气肿或肺不张等。
重度中毒血气分析常伴有重度低氧血症。
甲醇
甲醇别名木醇或木酒精,为无色透明的液体,高挥发性,易燃。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眼部损害和代谢性酸中毒。
绝大多数病例系误服掺有甲醇的酒类所致,少数系经呼吸道吸入和经皮吸收中毒。
人口服中毒最低剂量约为o.lg/Kg,经口摄入O.3~1.g可致死。
判断要点
1.中毒表现。
1.潜伏期一般为2~24小时,少数长达2~3天。口服纯甲醇中毒最短40分钟出现症状。同时摄入乙醇可使潜伏期延长
2.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有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意识混浊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病样抽搐。少数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锥体外系受损表现.
3.眼部损害眼前出现黑影、飞雪感、闪光感、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羞明、幻视等。重者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眼科检查多数患者瞳孔扩大、少数缩小,眼底早期可见视乳头充血和视网膜水肿,视神经损害严重者l~2个月后可出现视神经萎缩。视野呈中心或旁中心暗点改变。
4.代谢性酸中毒轻者无症状,重者出现呼吸困难、Kussffiaul呼吸等.
5.消化系统损害口服中毒者恶心、呕吐和上腹部疼痛等较多见,并发急性胰腺炎的比例较高,严重病例有肝脏损害
6.呼吸系统损害吸入中毒者有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
7.其他少数患者可伴有心脏和肾脏损害
苦杏仁
苦杏仁去皮去尖,热水浸泡一天,不加盖煮熟,可食用。生食或加工不当可致中毒。
苦桃仁、批把仁、亚麻仁、杨梅仁、李子仁、樱桃仁、苹果仁中毒原理、诊断和治疗均同苦杏仁。大量生食甜杏仁亦可中毒
[毒性概述】苦杏仁含苦杏仁甙约3%。
苦杏仁甙属氰甙类,大鼠口服半数致死量为 0.6克/公斤,在苦杏仁甙酶作用下,可水解生成氢氰酸及苯甲醛等。
氢氰酸能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活性,造成细胞内窒息,并首先作用于延髓中枢,引起兴奋,继而引起延髓及整个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多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苦杏仁中毒量,成人生食4D~6O粒。小儿生食10~20粒,致死量约60克。
苦桃仁、枇把仁致死量分别为0.6克(约1粒)/公斤、2.5~4克(2~3粒)/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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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的制药为啥不学毒呢,好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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