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温莎
——温莎•D•希哈姆
从童年开始,我就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
我的母亲生我时难产而死,她是我父亲唯一一个真正爱上的人,也是希哈姆家的三夫人
大夫人死于一场火灾,二夫人在20几岁就死于非命,父亲对她们只是利益上的关系罢了
按常理来说,父亲应该加倍疼爱我,毕竟我是母亲活于人世间最后的痕迹
然而,父亲并不这样想
他说,我是个祸害,是我害死了自己的母亲!
我不理解他的偏执,但这并不能让他重新喜欢上我,也并不能让我摆脱坎坷的童年
希哈姆家有 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一位成年男人最多娶四房正室,而世袭的公爵之位将会传给第三个嫡系儿子
大夫人死前留下了一子一女,二夫人死的早,生前并无子嗣
于是,我理所当然的成了公爵职位的继承人
但仍有人不这么认为
女仆A你看看,又是那个小家伙
女仆A害死了自己母亲,还因此成了继承人!
女仆A分明是踩着他妈妈的尸体爬上去的!
女仆B别那么说,毕竟是老爷家的三公子,将来的公爵
女仆A什么啊,规矩是规矩,但老爷不也是烦透了他吗
女仆A再说了,虽然是第三个孩子,但没有二哥啊!要是夫人能在有个男孩,他不是也没戏!
每次在我身后,总有这样那样的声音不绝于耳
他们口中的夫人,正是现下公爵府的四夫人,也是我母亲的姐姐
她比我母亲得人心,母亲在世时雷厉风行 不是个大家闺秀的样子,而她温文儒雅,一看就是出身名门
但可惜,似乎是因为年轻时害了场大病 她至今膝下无子
但她,却不同于常人对我议论纷纷,反而对我慈善有加
我曾以为是因为她与我母亲姐妹情深,现在想想真是可笑
直到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