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村是一个美丽而安宁的小山村,村里的村民朴实憨厚,乐于助人。
要说村里最出彩的,那就是村花——沈知初。
不得不说,她真的生得好看,一双眼睛明亮如星,却不曾显露什么情绪,身材纤细高挑,皮肤白皙,看起来有些病态,但干农活的时候像是有使不完的劲。如瀑的黑发高高束起,正随着她手上的动作轻晃着。
是的,她现在正拿着锄头给作物翻土。
“阿花,阿花!”村民李大伯气喘吁吁地跑来。
沈知初闻声回头——阿花是村里人对她的常用叫法。虽然很土,但她却不讨厌这种朴实的感觉。
可能是土到极致就是潮吧。
“诶,阿花,怎么没看见你家小白?它平常不都会在你边上守着的吗?”李大伯似乎是刚刚发现,有些疑惑的开口。
沈知初垂着眼眉,有些看不清神色:“不知道,可能到哪里去玩了吧。”
小白是她养的猫,一身的白毛,还有一对碧蓝的眼睛。可这几天,它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找也找不到。
“阿伯,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她抬眼,看向李大伯。
“哦哦,是的。”像是才反应过来,李大伯忙说,“就村里那个地主,他们又加租了!”
李大伯起得直翻白眼。
沈知初没什么表情地将锄头锄进地里,翻完最后一小块菜土。
她慢慢抬起头,眼睛里少有的出现了情绪的变化——那是一种狠色。
明明现在太阳大的很,她眼里的那抹神色却让人感到阵阵寒意。
“我去,”沈知初一下子将锄头扛到肩上,“埋了他。”
她好不容易逃离了学校的束缚,来到村里种田养猪,过上快乐的养老生活。结果出现一个万恶的地主,这谁不气啊。
于是她扛起锄头就走,留下李大伯在后面嚷着:“阿花!别太过了!你一锄头下去会出人命的!”
而她只是背对着他摆摆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
李大伯拿了挂在脖子上的白毛巾擦了擦头上的汗:“这孩子……”
。。。。。。
不多时,沈知初就到了地主家门口。
她三两步走到门前,一脚将院门踢开。地主一家正坐在院里吃饭,本该其乐融融的场面却被沈知初打断。
一时间,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安静得只听见大门上铜锁掉到地上的声音。
“woc,牛逼啊妹妹。”一个身穿白T的男人站起来,打破了这份安静,“这大铁门被铜锁锁着呢,你一脚给踢开了???”
沈知初闻声望去,这人虽穿着简单,可身上衣服的面料可不一般,她记得 是一个奢侈牌子的衣服。
不过她可没有心情关心太多,火气正上头呢。
她随意地拎起肩上的锄头,一下子将锄头砸进了平整的水泥地里:“减租。”
那人见沈知初一下子将水泥地砸了一个洞,忙道:“别,别看我,我只是一个来玩的。”然后又捅了捅身边另一个人,“盛爷,找你麻烦的。”
旁边的人闻声抬头,一双眼睛像狐狸一般勾人,即使身穿粗布衣也不能掩住他非凡的气质。而此时,这双眼睛的主人双眼微眯,不露痕迹地打量着沈知初,但并不说话。
沈知初认识他,是地主家的儿子阿吉,本名盛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