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男二是在出院的那个上午。因为从小一起长大的缘故,即使他对我一分感情也没有,但碍于情面,他家和我家也有生意上的往来。所以来接我出院。
沈允让很温柔,很温柔。与郑之礼是一个类型的,但郑之礼没有他成熟。
沈允让符合我所有的择偶要求。
与郑之礼不一样,郑之礼是喜欢,沈允让是爱。
他的笑像和煦的春风,轻轻拂过我的心,拨动我的心弦。
我心动了
原来真有一见钟情。
这次穿书是给了我机会,我想好好活一回,我想要活泼快乐些,不在阴沉沉的。就当我是重生了吧。
……
原主是纪博昀的助理,死皮赖脸蹭的。因为他们纪、沈、秦三家是世交,碍于长辈面子,纪博昀不得不让原主当助理。
我去纪氏集团上班。所有人都毕恭毕敬的,甚至我不小心才到别人的脚,我还没道歉,那个人倒鞠躬道歉起来了。看来原主真的是横行霸道啊。人际关系我得好好改善了。
我看了看那人的员工牌,他叫“宋星宇”。
看着他不停的鞠躬道歉,我太不好意思了,明明是自己做错了事。
我连忙摆摆手,把他的身子扶正。
“不,你没必要跟我道歉,是我踩到你的脚,应该是我说对不起。”
说着,我便半鞠躬道歉。
宋星宇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
我……自闭了。大厅里很多人看着我,作为有些社恐并愿意脸红的人实在有些受不住。一路小跑到了我的办公室。
本来是谁的助理就在谁的办公室,但由于纪博昀对原主的特殊“感情”,成功的有了自己的办公室。一般纪博昀不会给原主吩咐事,都是由他的秘书何毅办的,至于他为什么不另找一个助理,那当然是等男女主情感上升是女主做的位置,现在他俩还没有什么情感,只是纪博昀感觉女主特殊一点罢了。
其实我上不上班都一样,反正也没人给我派任务。
闲的不行。
何时才能有机会再见沈允让一次啊。
我半躺在椅子上,两只腿交叠放在桌子上。悠闲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