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罗渽民疯了,又不是我疯了。
所以我才能保持理智地拒绝他。
他倒也并不感到意外,脸上没有任何受到打击的神情,或许还有些认同,心想这才是一个正常人的回答,“well……你可以再考虑一下,我等你。”
“好。”无法再继续进行谈话了,我急切想逃离此地的心都快冲破了我的脚尖,我的大拇指反复在顶撞摩擦这双高跟鞋前端,总之很不习惯,不合脚的鞋一穿就会知道。
罗渽民好心情地开车送我到我家楼下,停车的时候,打开车窗仔细打量着我的小区周围,像是某种犯罪分子在犯罪前熟悉地形的行为,不过我没力气再和他打趣了。
我急着开车门,表示离别地最后看他一眼点个头,这才算是我们成年人的社交法则,永不要跨过那一条线。
罗渽民瘦削的侧脸在我视线范围内仅剩一秒,他却在用不大不小刚好让我能听清楚的声音说,“姜离你别想着溜之大吉,不准不回复消息,不接电话。”
“否则,你下次见我,就是我到伯母家登门拜访了。”
“不是威胁,别瞪着我看。”他还有闲心在笑,我却被人算计得一清二楚,心理活动全让他知晓了去。
罗渽民什么时候起,一直悄悄观察我的,我一点都没发现。
他的确说得很对,我是一个擅长临阵脱逃的人。在对所掌握的情况做出基本判断后,预想自己和这件事一点都不相干,接着就想尽办法地远离。
为什么和前任分手呢,也是归结于这个原因。对方太能看恐怖片和玩刺激项目了,而我和这方面完全不对付,几次都是强逼自己不扫兴去完成,久而久之,不欢而散。
和我十八岁那年没有送出去的情书和告白一样,一切都在于我是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
我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谁都不要来打扰。
然而生活就是不会让你如愿,我在三天后接到了一通电话,不是我小心提防的“不想见到”,是一位许久未见的熟人。
李楷灿。
一听见他那标志性的嗓音我就想起了,是他没错。第一次在学校食堂见面,就抢走我餐盘里的鸡腿的狂妄家伙,也是除罗渽民以外,少有能激起我情绪起伏的人。
我称他为怪人。
他在电话里说我好多年没参加同学聚会,都快忘记我长什么样子了,我干巴巴地应和一句是吗,心里在想你翻翻毕业相册不就能看见了。
李楷灿突然笑起来,靠近话筒说姜离你是不是又在阴阳怪气我,我差点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聊了一堆有的没的,一挂电话根本记不起来的琐事,最后他反复提醒,你一定要来啊。
“罗渽民会去接你的,你肯定很高兴。”
我果断挂了电话。
不放心地点开“不想见到”的兔子头像,确认上次对话还在三天前,心情轻松起来去浴室放水。
很不幸,我属于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收到死亡通知后还能认真享用最后的晚餐的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