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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险入村寨

血泣狼歌

踩着星星出洞,踏着月亮回巢。每天如此披星戴月,却依然填不饱饥肠辘辘的肚子。更不要说自己每天还要跛个脚在草原上奔来跑去,捡食腐肉,运气好的时候找到别的猛兽吃剩的猎物残骸,运气不好就只能闭眼冬眠。狼不是熊或者兔子,极有可能冬眠到最后一梦不醒。

且不说要解决两只狼的温饱,退一万步说,光是在这深冬时期,就算是没瘸腿,都不一定能逮到东西吃。狼也不是秃鹫,总吃腐肉难免吃出毛病来。就这么找腐肉吃了半个月,迷云就上吐下泻,更虚弱了。

强撑着痉挛的肚子,迷云缓慢的踱回自己的巢穴。迷云的巢穴在山脚下的一个乱石坑中,石头上常年铺满了青苔。洞口上有厚厚的苔藓垂挂下来,形成了天然的屏障。石头上也挂满了紫藤萝,洞口处也有凤尾蕨丛遮挡。远远看去,任谁都想不到杂草深处有一个狼窝。

巢穴口小腹大,在巢穴的最深处还有一道土坎,若真是被天敌找到只要巧妙地藏进土坎就能躲过血光之灾。老天既然给了迷云这么一个理想的巢穴,自然就会取走她的运气。今天,又要饿肚子了。

“呦欧——”接近巢穴,一声低沉嘶哑的狼嚎从山洞深处传来。紧接着一道黑影把迷云扑倒在地,嘴吻如饥似渴的在迷云的唇齿间探来探去,显然是在向迷云讨要吃食。这是一种特殊的“渡食”现象,正常来说,一般是是成年狼捕猎后回巢给还不会捕猎的半大狼幼崽吐出肉块,以此来养活幼崽。自从收留姐姐黑宝石后,迷云每次捕猎归来后都会如此给姐姐渡食。

而此时,迷云本就饿的前胸贴后背,再加上姐姐纠缠不休的讨食和催促,挫败感和怒火一起涌上心头。以迅雷不接掩耳之势一脚踹在姐姐肚子上,翻身爬起来对着黑珍珠呲牙咧嘴,尾巴在身后不耐烦地抽打,威胁般地舔着獠牙。表达的意思很清楚:“别烦我!我没有东西可以给你吃!”

黑珍珠本来趴在迷云身上,毫无防备的被这么一踹,和个皮球般滚出去两米多。懵里懵懂的看着迷云冲她呲着獠牙,凄惨的啸叫起来:“我是你姐姐啊!你怎么这么对待我!”迷云冷冷的瞅了她一眼,一言不发的转身跳进巢穴。黑珍珠看着迷云消失在洞口的背影,悻悻的打了个鼻响,站起来甩甩尾巴低头也走进了巢穴。

石洞里,饥饿折磨着这两匹母狼。迷云的肚子仍旧在痉挛,像是身体里有一只大老鼠在撕咬自己的五脏六腑。迷云明白,再这样下去,莫说是养活姐姐了,恐怕自己都要被死神收了去。

身旁的黑珍珠也焦躁不安的在自己的窝里扭来扭去。迷云感觉得到饥饿正在蚕食着姐姐和自己的生命。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草原后面的村庄去偷袭牲口。其实这个办法早就在迷云的心中盘旋了,只不过介于自己的腿还没痊愈,而且身体也很虚弱,一次次否定掉了自己的想法。迷云虽然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害怕才会找借口,但是那令狼瑟瑟发抖的猎枪可不是好惹的。

但是眼下,这好像是唯一能活命的机会了。

是再拼一把,还是默默等死?

看着天边越来越暗淡的启明星,迷云明白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如果要偷袭,如果再晚一点就会更难了。

迷云一番自我挣扎,最终做出了决定。她站起来,蹑手蹑脚经过好不容易睡着的黑珍珠,钻出狼洞,向着草原后面的寨子疾奔而去。她要赶在太阳升起之前偷袭牲口,如果运气好的话不会惊醒猎人,以及那使狼闻风丧胆的猎枪。

来到栅栏后面,迷云站在下风处端详着一群一群的牲口,口水不由自主的在嘴中泛滥。一番挑选,迷云选择了一直又大又肥的茶花鸡。

迷云纵身一跃跳上栅栏,悄声无息的滑落到地面。选择捕捉茶花鸡有两个好处,一是茶花鸡习惯把头埋在翅膀中睡觉,可以一口咬中要害可以使其不会发出鸣叫,惊醒猎人;二是这里离猎人的住宅相对较远,如果不走运惊动了猎人猎人赶过来也需要一定时间,足够自己逃走了。

迷云轻手轻脚的走到离茶花鸡约一米的的位置,一个飞扑,但是她忽略了她的身体状况,她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头晕眼花导致距离判断发生失误,没有咬到茶花鸡的脖子而是一口咬住了它的翅膀。顿时,茶花鸡尖叫起来,虽然迷云又一口解决了它,但是第一声嚣叫足以惊动牲口棚。霎时间,马嘶狗吠,所有牲口都发现了迷云,惊慌失措的躲闪着狼。而猎人居住的草屋里亮起了一盏煤油灯。迷云明白麻烦要来了,迅速从栅栏上跳回草丛。但是她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她忘记了查看猎狗的动向。

这家猎户的猎犬是一只血统纯正的边牧,跟着主人东奔西走好多年,丝毫不惧怕野狼。在迷云刚跳下栅栏时就斜窜上来一口咬住了迷云的肩胛。迷云嘴里叼着茶花鸡不能松口,只好就地一滚躲开边牧的噬咬。但还是迟了,嗤的一声,迷云的右肩胛被尖利的狗牙活生生撕开,露出白嫩嫩的肉,血浆喷涌而出,雪地里盛开了一朵极具美丽但也恐怖的鲜红的芍药花。迷云强忍剧痛挥爪撕扯在边牧的左脸上:你既然咬破我的肩胛那我就让你破相!边牧吃痛退开,迷云不敢恋战马上翻身逃走,边牧紧随其后。

本来就没有进食体力不足,腿伤还没好肩胛又添新伤,迷云渐渐体力不支,尾尖已经能感受到边牧那臭烘烘的狗嘴喷出的热气了。如果再不想办法就逃不走了。

迷云环顾四周,向着一处密林奔去,狼是天生的隐藏家,如果进了这片密林边牧就借它十双眼睛也找不到她迷云。这样想着,迷云拼足全身的力气想密林跑去。但是边牧也不是吃素的,他比正常的土狗聪明很多,他明白绝对不能让迷云逃进密林,于是纵身一跃向迷云的左侧跳去堵住了她的去路。迷云无法,只好想右侧空旷的雪地跑去。

长时间的马拉松使迷云头晕目眩,边牧找准时机向前一扑把迷云扑倒在地,尖锐的犬牙咬住了迷云的喉管,任凭迷云在身上撕扯也丝毫不动。感受着颈间传来的疼痛,迷云心中充满了懊悔,如果能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她就是死也不会去村寨了啊······

呼吸越来越困难,迷云也放弃了徒劳的挣扎。

终究还是会有一死吗?

这次······失算了呢。

突然间,喉管上的压迫感消失,新鲜的空气涌入迷云的鼻腔。她惊讶的睁开眼睛,发现一匹狼正在与边牧厮打,竟然是黑珍珠来找她了!

黑珍珠肯定是半夜饿醒后发现迷云不在巢穴,随着她的气味踪迹找到了她,正巧赶上边牧准备咬杀迷云,便扑上来相助。

迷云心里涌起一股感激之情和大难不死的欣喜,翻骨碌爬起与姐姐一同大战边牧。局势马上发生了逆转,两姐妹一前一后,同时起跳,扑到边牧身上狠命撕扯。在强烈的攻势下,边牧停止了挣扎。

迷云和黑珍珠从已经气绝身亡的边牧身上跳开,远处猎人的吆喝越来越近,对视一眼,叼起只茶花鸡足以撑到她们熬过严冬了。

迷云吃饱喝足后满意的看着天边的朝阳慢慢升起,这可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啊。

熬过了冬天,春天就在眼前。

(就是说,第一章还是黑宝石,后半部分就变成黑珍珠了…现在郑重说一下:迷云的姐姐就叫黑珍珠,不是黑宝石。假如后面写写写突然一会黑珍珠一会黑宝石不用怀疑她俩是一匹狼,因为愚蠢的作者忘记她叫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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