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梦半醒间,宋亚轩感受到身后炙热的体温慢慢抽离,柔软又微痒的碎发划过颈窝。
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耳垂,轻轻的带着些鼻音的低声呢喃:
刘耀文今天早上想吃玉米吗?
宋亚轩困的不行,根本听不清刘耀文在说什么,一头扎进柔软的被褥里,哼哼唧唧的表示不耐烦。
刘耀文宠溺的笑了一声,仔细的为他掖了掖被角,然后在床边放上一杯新烧开放凉的温水。
轻手轻脚的离开时,还不忘将窗户打开一个小小的缝隙。
昏睡了不知道多久,宋亚轩慢慢睁开眼睛,迷迷糊糊洗完漱后光着脚下楼去找刘耀文。
出乎宋亚轩的意料,刘耀文今天并没有在书房,他不过是刚从房间出来,就在二楼楼梯的转角处看见了一楼厨房里那熟悉的身影。
清甜的玉米香气慢慢飘到宋亚轩的鼻尖,他双手拄在楼梯的栏杆上,才看清刘耀文正在用力的把筷子塞进每一个完整饱满的玉米里。
玉米很烫,刘耀文带着厚重的手套,扎着宋亚轩亲手挑选的粉色碎花围裙,宽厚的肩膀显得小围裙可怜兮兮。
白色的水蒸气从饱满小巧的玉米身上慢慢飘过刘耀文细长而有力的手指打在他流畅的小臂肌肉上。
宋亚轩看着的时候,只能在他的手上想起很多事情。
这双手会在每天早上轻轻的给自己剥鸡蛋,把细碎的鸡蛋壳握在手心,然后半催半哄的求着宋亚轩吃下一颗他不喜欢的蛋黄。
也会在每一次在他身边的时候强行的把手腕握在他的掌心里,时刻紧盯着宋亚轩的位置。
会给他带喜欢的乳酸菌,会摸着他的头发跟他说:“你今天真的超级棒”。
会记住他所有的喜好,在某一个不经意间从背后变出一个稀奇古怪的小礼物。
也曾经黑暗里覆盖住自己的眼睛,带着滚烫的体温。
汗水落下的时候,宋亚轩会想,如果生命有结局,他希望能死于这场水灾。
他曾经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别没有用的人,所以才能成为爸爸妈妈的累赘,所以奶奶到最后也不要他了。
十七八岁的时候,谁不是爸妈手里的宝贝,含着怕化了,捧着怕摔了,只有宋亚轩一个人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警校。
他想如果活着不能成为任何人的宝贝,那不如死的有价值一点,也算是没有浪费自己来这个世上一趟。
宋亚轩的手指死死的按住栏杆,眼眶不自觉的湿润。他明明是一个天生痛感迟钝的人,此刻却觉得心里被豁开了一个好大的口子,从里到外都浸着风。
抽泣的声音不小心惊动了楼下的人。
刘耀文应声回头,看着宋亚轩委屈巴巴的站在栏杆上,眼眶通红。声音是他自己都想不到的轻柔:
刘耀文怎么了乖乖?做噩梦了吗?
宋亚轩摇了摇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刘耀文就快步上了楼。
还没走到身前,刘耀文面色一凝,转身进了卧室。
宋亚轩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时间也忘了悲伤。不过片刻就见刘耀文从卧室出来大步走到自己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