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锦林脸上顿时毫无血色,看上去很生气的样子。
季锦林似乎想要压制自己的怒火,深吸几口气,皮笑肉不笑点着头说道:“嗯,好,挺好的。”
江谌生有些愣住了,好端端的怎么就翻脸了,刚拉住季锦林的手就被狠狠甩开。
季锦林咆哮着说道:“别碰我!江谌生你觉得自己恶不恶心!?很有意思是吗?”
江谌生被季锦林突然的咆哮镇住了,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季锦林为何突然就被点着了。
季锦林面色苍白,连睫毛都在颤抖,眼底是红的,见他不语便更加生气:
“怎么,我一个唱戏的,可不知道怎么惹着爷了,爷下次找玩物的时候还是烦请您找个听话懂事儿的。”
这是又触到所谓‘戏子’的逆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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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子一般都是贫苦出身的,在当时的社会上是没有任何地位的,没有地位所以总是会被人瞧不起的。
季锦林是孤儿,被纪暮春捡到,取了个谐音的姓,于是自幼学艺,但他内心是喜爱戏曲的,从不认为唱戏的就活该被人轻视。
戏子是为上流社会的人服务,在一些重要的日子里,一般达官贵人都会找戏子过来唱戏,主要是为了娱乐,也为了调节气氛,所以在常人眼里的戏子和娼妓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因为他们都是供人享乐的玩物。
当时的人们是以农业为生的,所有人都在辛苦地劳作,但戏子却是一个特例,这也是他们被人瞧不起的原因之一
然而,季锦林是十分热爱戏曲的,他也明白唱好戏有多难。
他不觉得自己应该低人一等。
季锦林自幼学艺,纪暮春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本想让他去学堂读书,可他不肯,他想唱戏。
纪暮春拗不过他,请了私教,让季锦林在读书之余学戏。
追风赶月间,季锦林长大了。
他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纪暮春也是一代名角,出名到周围没有人轻视,发自内心的敬重,他演出多年,存下了丰厚的资产,准备送季锦林去法国留学。
但是季锦林没有同意,他坚持要留下来唱戏,他知道,留学没个几年是回不来的,几年不碰戏,很难保证自己的嗓子、身段、神情会不会变得生硬。
纪暮春斟酌了许久,才同意的。
终于,季锦林成绩有名的角儿,继承了纪暮春的衣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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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低人一等?-----------------------------完。
【作者有话说】
只能看有没有灵感了,没想到是真香了,还是来更新一章吧,可恶,竟然养成习惯了。
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