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珏 一个常年排在杀手榜——第二的人。其实我完全可以成为第一,但我不想,因为我喜欢那个第一,好久了。这个傻子,真以为每次他的任务都那么轻易完成么?还不是我在他去之前埋伏的人处理掉,在他走之后善后吗。
但就在昨晚,他居然临时接了个任务,而我又没办法赶过去帮他处理,导致他被人打了一枪,这个笨蛋,于是我在他附近找了个诊所,把那的医生打晕关了起来,穿上了那人的白大褂等他来,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果然,他来了。我戴着口罩,他显然没有认出我,这个笨蛋,还是和以前一样呆呆的,真不知道他这么呆为什么要去当杀手。
他问我要了医疗用品,但我执意给他处理,我将他推倒在椅子上,他有些错愕,呆呆的看着我。我看着他白皙的喉结,擦,真想亲一口。我忍住了。
给他处理了伤口,而后去煮了杯姜汤,放了点让他没有力气的药。他想都没想就喝了下去。我看着他,嘴角慢慢上扬。
他发现了不对劲,想起身,我一把按住他,顺势跨坐在他身上。拿出藏在口袋里的手术刀,划开他的衣服,他慌了,问我是谁,我扯下口罩,他认出了我。嗯,不错,还记得我是谁。看着他嘲讽我的样子,我不但没有生气,反倒有些好笑,连嘲讽别人都那么可爱,我再也忍不住,亲了上去。
现在是第二天早上,我看着在我怀里熟睡的人,满意的笑了。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大概是十年前他救我的时候吧,傻子,明明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还要拼命救我,不过以后,换我来保护他了。我的辰,你注定是我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