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他的时候才十四岁,看着他手捧鲜花向我告白。
年少时候的爱情真的很美好,一束花就足以让人迷了心智,我看着阳光从他的侧脸直直的切下来,埋没进他细长纤细的脖子里,被干干净净的白衬衣掩住,遮住了他的全部美好。
他眼神坚定,嘴角上扬,似乎是笑着对我说:“徐阳,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听听,多单纯可爱的话,谁能想到他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然而那时的我却是相信了,并且坚定不移的答应了他,不过现在想想,当时的我们如此单纯,又怎么是现在恶臭不堪的我们能够比拟的呢。
睁开眼睛又是新的一天,沉重的黑色粗布窗帘依旧将太阳遮的死死的,透不出一点希望,我伸出手指一算,没错,这是我待在这里的第三十二天。
我走下床,打开灯,眼神呆滞的盯着对面墙上的钟,时针正好指向十二点整:这是他要回来的讯息。
我整理好身上的衣服,并尽量将昨晚弄出的伤痕遮盖住,就来到了门前。
不多时,门开了,他穿着黑色西装出现在我面前,一脸严肃的盯着我的衣服:那套他给我买的睡衣。
“怎么还穿着睡衣?”他低头含住我的耳垂。
“别这样,阿信。”我一把推开他,转身拿起手机。
“这是第十三次见面。”我盯住了他的胸膛,一滴苦涩的眼泪瞬间掉了下来。“在这里的每一天,我都无比期待你能够看我一眼,结果呢?”我笑的苦涩,伸手抹去眼边的泪水。
“阿阳,你爱我吗?”他笑的阴森,让我有些不寒而栗。
“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的是曾经的我,”他点燃一根烟,吐出一股白烟,“现在呢?你还喜欢我吗?”
我低头不语,却看见他从背后拿出一束玫瑰花,“送你的。”那鲜红的颜色,却与当年他送我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