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喜欢的人
放学铃声对学生来说是世上最动听的声音了。
这铃声一响,大家都一下生龙活虎了。
姜柔娜拿起水杯,跟周京雨她们摆摆手就急急地离开教室了,训练去了。过段时间有比赛,她得加紧训练,还要带带新人。
周京雨收拾好书包,和金秀雅一起走。
她们穿过一整排教室,走到楼梯口,贺峻霖正好从楼上下来。
“金秀雅!”贺峻霖对她露出一口大白牙,笑得非常灿烂,带着几分傻气。
“哎,还给你。”金秀雅突然想起什么,从书包里翻出雨伞递给他。
“你留着用啦!我有伞的!”贺峻霖可不想她那么快就把雨伞还给他。
“不用,我也有自己伞!”金秀雅把雨伞塞到他手里,然后挽着周京雨下楼。
周京雨看了看贺峻霖,又看了看金秀雅,忍不住问:“秀雅,你和贺峻霖......”
“我和他没什么啊。”金秀雅立即打断她。
周京雨:“他喜欢你?”
金秀雅:“不知道。”
周京雨:“我觉得是。”
金秀雅:“什么时候变这么八卦?”
周京雨笑起来皱了皱鼻子,说:“我是关心你啊!贺峻霖好像总喜欢跟着你!我会不会......妨碍到你们......”
金秀雅:“屁咧!”她打了一下周京雨,像平时姜柔娜喜欢打人那样。
她们俩边聊些不着边际的话题边下楼,在一楼拐弯处冷不防的遇到林彦俊。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看周京雨的眼神很复杂。
金秀雅拉着周京雨赶紧走。
校门口,周京雨家的司机已经在等着。
“秀雅,谢谢你。”周京雨打开车门,没有马上进去,转身对金秀雅笑了笑。
“哈?”金秀雅没反应过来。
周京雨摆了摆手,说:“拜拜,明天见。”她钻进车子里关上门。
车子转了一个弯,消失在视线里。
金秀雅茫然地站在原地一会儿,夕阳从天边落下,金灿灿的。
林彦俊在不远处,看着她们,像阴魂不散的鬼魅。
而在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一个熟悉的高大身影慢慢地往校门口走去,一边走,一边留意他们。
似乎想要看穿他们之间的秘密,可是他看不透。
好像无论怎么靠近,都无法看透。
他又不敢搞清楚,害怕破坏掉原本友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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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雅跳上公车,没有看到贺峻霖。
她往车窗外张望,看到贺峻霖在校门口,和几个男生一起说笑,脸上挂着张扬的笑容。他的书包上挂着一个狗狗的钥匙扣,非常可爱,随着他的动作而晃啊晃。
公车从他们身边扬长而过,贺峻霖看到车子里面的金秀雅,抬起胳膊跟她招了招手。
金秀雅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车子便飞快地驶过了。
贺峻霖对着公车尾气傻笑,身旁的两个好友取笑他。
宋易轩说:“你干嘛一副痴汉脸,丢脸死人!”
另一个好友陈然说:“你有所不知,他看到喜欢的人呗!”
宋易轩:“上次说那个女生吗?叫金什么来着?”
陈然:“听说是姜柔娜的闺蜜。”
宋易轩一抬眉毛,说:“排球女神的闺蜜?那应该不错吧!阿霖,什么时候介绍给我们认识?”
贺峻霖:“去去去!才不要介绍给你们!”
宋易轩:“那么小气?还是不是兄弟啊!”
陈然:“别管他!阿轩,我们去打游戏!”
宋易轩:“不了,我得回家,马上就要出国,我妈知道我去打游戏又得追杀我!”
贺峻霖:“阿轩,你出国日子定了?”
宋易轩点点头,说:“嗯,下个月。”
贺峻霖:“这么快?不念完这个学期吗?”
宋易轩耸了耸肩膀,他跟着家人移民,自己做不了主。
陈然说:“你小子去了国外,别忘了我们啊!”
贺峻霖:“对啊,你走了,我们乐队少了个鼓手诶!”
他们三个从初中认识好上之后就组了一支乐队,主唱是陈然,宋易轩是鼓手,贺峻霖是吉他手。
他们三个都乐在其中,没事总在一起弹奏。
偶尔也会在学校的音乐节之类的场合表演一下,大家为了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聚在一起,玩得很开心。
高中也一起考到了北中,变成好朋友,依旧一起玩乐队,打篮球,打游戏,一起疯一起笑。
可是现在宋易轩要离开他们了。
气氛有点低沉。
贺峻霖张开胳膊搭着他们的肩膀,扬起嘴角说道:“我们以后还有机会一起玩啊!宋易轩你在国外好好念书,别忘了我们啊!”
宋易轩:“当然不会忘了你们!”
陈然:“走,我们去喝一杯再散!”
贺峻霖:“未成人不能喝酒!”
陈然白了他一眼,说:“想什么呢?喝奶茶啊!”
贺峻霖:“哈哈!走走走,我请客!”
宋易轩:“走走走,赶紧喝完回家!”
陈然:“要不要那么急?”
宋易轩:“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妈多恐怖?”
陈然:“也是,你们俩的妈妈都好恐怖。”
贺峻霖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妈妈对他挺严格的,从小就让他独立,生活费都要他自己去挣。虽然他是北城L集团的少爷,但是他的父母都是白手起家,他也只能到处做兼职才有钱买买买,不然,连一杯奶茶都喝不起。
宋易轩:“还是我请客吧,阿霖是个穷鬼。”
贺峻霖:“那谢谢啦大老板!”
陈然:“堂堂L集团少爷,是个穷鬼,说出去还真没人相信!”
宋易轩笑道:“所以,阿霖的妈妈更加恐怖。”
他买了三杯奶茶,递给他们。
陈然:“对啊,要是你妈妈知道你在学校追女生,那女生怕是会很麻烦。”
贺峻霖:“不会吧,我妈才不会知道,除非你们两个去告状!”
宋易轩:“你啥也不跟我们说,我们怎么告状?”
贺峻霖笑而不语了,喝着奶茶,觉得甜甜的。
****
金秀雅戴着耳机听歌。耳机是贺峻霖的,她一直带在书包里,再也不用问别人借了。
她听着歌,车子很快就到站了。她跳下车,脚步匆匆地走回家。
金秀雅掏出钥匙开门进屋,低头发现玄关处多了一双黑色贴满亮片的俗气高跟鞋,旁边还有一双小男孩穿的卡通球鞋。
她大概猜得到是谁。
自从中秋节那次遇到叶芳芳之后,金秀雅就没再见过她了。
她把事情告诉母亲大人,母亲大人非常很吃惊,继而担心起来。
金秀雅想着劝慰她几句,自己却也没了底气。
在母亲大人看来,这样的事情有悖伦理。
无论在谁看来,抢人家丈夫,就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啊。
叶芳芳坐在沙发上和母亲大人闲聊,她的样子较之前有点儿变化,似乎是妆容浓了许多,头发的颜色也变了,十个指甲都是亮片。
“表姨。”虽然金秀雅很不愿意,但过门是客,她还是打了招呼。
叶芳芳朝她笑了笑,伸手招来她的儿子。
这时金秀雅才注意到阳台上小宣旁边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平头,眼睛圆溜溜,很胖很白。
“聪聪过来,叫表姐。”叶芳芳把他推到金秀雅的面前。
“表姐。”他有些怯生生的看了金秀雅一眼。
“哦,你好。”金秀雅不知道该说什么,想着伸手摸一下他的头,后来还是没有。
“你先坐,我去做饭,秀雅进来帮忙。”母亲大人站起来拉着金秀雅去厨房。
她们边做饭边小声谈话。
“她要回南城乡下一段时间,把聪聪放在我们家,”母亲大人握刀的手停了一下,抬头看金秀雅,“你怎么看?”
“放呗。”金秀雅把红萝卜慢慢倒进滚烫的汤里,用汤勺搅着。
“她说给我钱,我不知道收不收,你说呢?”母亲大人很少这么没主意,想和女儿商量商量,问问她意见。
“收,要收。”金秀雅把锅盖盖上。
“好了,你陪他们吧,我自己来就可以。”母亲大人把金秀雅赶出厨房。
金秀雅实在不想去客厅陪他们,她宁愿做饭。
“要不你出去,我来做?”她对母亲大人挤了挤眼睛。
母亲大人非常一脸嫌弃的表情,说:“你做饭哪能吃?出去吧!”
金秀雅不情不愿地地离开了厨房。
吃晚饭的时候,聪聪吃很多,可谓饭量惊人,难怪长这么胖。
叶芳芳一个劲儿给金秀雅和小宣夹菜。
她说金秀雅痩得多吃点,夹了一大块鱼肉到她的碗里。
金秀雅最讨厌吃鱼。
母亲大人看了她一眼,于是她只好勉强把鱼肉艰难地咽了下去。
叶芳芳:“表姐,你厨艺很不错,和当年一样。”
林兰欣:“好吃就多吃点。”
叶芳芳:“聪聪放你家,我就放心了。”
林兰欣:“聪聪还小,也不知道会不会闹脾气。”
叶芳芳:“没事儿,他从小就挺独立的,也不怕生,不会闹脾气的,况且你做菜那么好吃,你看,他吃得多开心!”
聪聪确实吃得很开心,连小宣也不甘落后,比平时吃饭乖了许多。
叶芳芳:“表姐,你真了不起,一个女人家,把女儿带这么大,既要工作又要打理家里,我真的特佩服你。”
林兰欣:“大家都是女人,芳芳,女人有时候还是得靠自己。”
金秀雅朝母亲大人使了个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