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中旬,盛知许跟随母亲搬来了怀城。
此时还未入秋,正是夏季,怀城也不例外的迎接了太阳的洗礼 。
盛知许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时不时的停下脚步,擦擦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
她身着白色体恤,搭配深紫百褶裙,马尾高高扎起,青春又活力。
虽然这已经是最舒服的衣服了,可盛知许还觉得自己的后背像被火灼烧一般。
怀城,这个城市不似其他城市那般繁华,没有五星级酒店与星巴克,但它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人多,物价低廉。
这也是盛知许为什么要搬来怀城的原因。
盛知许走的很慢,不知道该去哪儿,来怀城已经十多天了,她只知道附近的一些超市,饭店,其他地方一概不知,平时不爱出门,今天,也是待在家无聊,才想着出去逛一下。
盛知许左看一下,右看一下,四处寻找可以躲避太阳的地方。
终于,她看见前方有一条小吃街,不由的加快脚步。
小吃街的街道两边摆着各色小吃,烧烤,章鱼小丸子,奶茶等,老板们极力吆喝着自家的小吃,什么“不好吃,不收钱。”或者“买一送一。”
……
正值暑假,小吃又最吸引人,所以这里的人比平时多了两三倍,不同年龄段的人都有。
盛知许在一家卖羊肉串的小摊前停下,本是想直接去对面奶茶店的,奈何这烤羊肉串的味道直冲味蕾,让她一时间嘴馋了。
这家羊肉串小摊,看样子是两夫妻一起卖,差不多都四十多岁的样子,男的负责烧烤,女的负责买卖。
女老板见她停在摊前,连忙问:“小姑娘,要点什么?”
盛知许回:“我自己来。”
女老板一听,便也了然,往旁边拿了一个篮子给盛知许。
盛知许接过,挑了两串羊肉,一串火腿和一串韭菜,然后递回给女老板。
女老板也接过,放入右手旁的一个小型电子秤上,按了几下,然后对盛知许说:“羊肉串五块,火腿两块五,韭菜两块,一共九块五。”说完便把那个篮子递给了在一旁烧烤的男老板。
盛知许嗯了声,然后从包里掏出钱包,钱包是天蓝色的,她拿出了十块钱递给了女老板。
女老板找了五毛钱给她,她收好钱,往旁边挪了挪,刚刚她来的时候,身后还没有人排队,一转眼,身后竟排起长长的队伍。
此时,正逢中午一点,这个时候太阳最大,也最毒,盛知许知道自己脸上布满了细密的汗,额前的刘海也因汗水而浸湿。
先前用来擦汗的纸巾已湿,她又重新拿出一张纸巾。
她百无聊赖的等着,时不时看看自己的肉串有没有好,又时不时的看看其他的风景,偶尔还听见跟她同龄般大的女生讨论哪个明星最好看,又或者是喜欢某某男生。
她静静地听着那些女生的讨论声,她们脸上的笑意只增不减,笑的恣意又张扬,大概,这就是青春吧,可是在她的世界里,除了学习,就是在父母的吵架声度过,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心里竟生出一丝羡慕。
盛知许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手机屏幕上已显示一点半,正要滑动解锁密码,女老板的声音就传入她的耳朵,“小姑娘,你的肉串好了。”
她连忙收好手机,接过,说了一句:“好的,谢谢。”
盛知许想着时间还早,也不着急回家,就决定去对面那家奶茶店,买杯奶茶喝,可是她低估了这条小吃街的魅力。
由于盛知许是第一个排队的,自然就是在最前,可她左右两边以及后面都挤满了人,她望着挡住她去路的人海,叹了口气。
盛知许费了好大劲,才从人群中挤出来,拿起手中的肉串,刚要送入嘴里,迎面走来一个高个子男人撞了一下盛知许的肩,手一滑,肉串就掉了下去。
男人见撞了人,立马说了声:“对不起。”就急匆匆的走了。
盛知许摆摆手,蹲下,想要捡地上的肉串,突然,她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赶紧摸了摸自己的钱包,然而,钱包不见了。
心里一惊,立马站起来,朝那个高个子男人追了去,边追边大声说:“抓小偷,前面那个高个子男人是小偷!”
男人见许多目光都投向自己,深知自己被发现了,便从走变成了跑。
许多人都只是看着,没有人帮忙一起追,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只要不殃及到自己,何必多管闲事呢?
盛知许一直追到小吃街门口才停下,她气喘吁吁的呼着气,实在是追不动了,她打小体育运动就不好,跑个几步就累了,何况是追一个跑的比她快的男人。
反正钱包里也没几个钱,她放弃了继续追的想法。
可就在这时,前方传来打架声,她连忙追了上去。
就见那个小偷被一个少年制服在地上,小偷见盛知许来了,结结巴巴的说:“对不起...对不起。”
少年见身后有人,也缓缓转过身来盯着盛知许。
盛知许看清少年的脸时,还被惊艳了一下。
他长的很好看,白衬衫加黑色西装长裤,一头黑色短发,头发前面还有点小刘海。一双瑞凤眼,双眼皮弯弯的,像月牙的形状,长长的睫毛微卷,高挺的鼻梁下是一张薄唇,皮肤白皙,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
只是他的嘴唇下有些划伤,应该是刚刚与小偷搏斗时受的伤。
两人互相对视,最终,还是他先开口:“你的钱包,好好保管它,下次再被偷,可没人能帮你。”
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听的盛知许整个人酥酥麻麻的。
盛知许接过顾淮手中的钱包,说了句:“谢谢。”
顾淮嗯了声,又开了口:“我已经报警了。”
盛知许点点头,又瞟了眼他嘴角的划痕,“你受伤了。”
顾淮明显一愣,随及回了句:“没事。”
两人就静静地等待着警察的到来,没人在说话,就连地上的小偷也因听到警察两个字没在聒噪,路过的人都好奇的打量着他们三人。
过了几分钟,警察还没来,盛知许有些心不在焉,几分钟,像是过了一个世纪,她又热,又饿,手中的羊肉串已经冷掉了,她也不好意思当着顾淮的面吃。
相比盛知许的心不在焉,顾淮就显得特别平静,他低着头,玩着手机,应该是在和朋友聊天,修长的手指啪啪啪的在按键上打着字。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他脸上,忽明忽暗,好似整个人都在发光,树叶恰逢这时,掉落在他脚边。
顾淮正在回傅知遇的消息,察觉一道若有似无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抬头,与那道目光对视。
顾淮觉得盛知许的眼睛很漂亮,是一双凤眼,比较尖圆,给人一种惊艳感,但仔细看,她双眼无神,目光深邃。
盛知许迎上他的目光,不躲不闪。
直到警车的铃声响彻整个市区时,顾淮才收回目光。
警车停稳后,从车上下来两个警察,先是看了一眼顾淮与盛知许,再看了看地上的小偷,便也明白,一个负责把小偷带进警车,另一个则走到顾淮面前,“是你报的警?”
“嗯。”顾淮嗯了声。
警察再问:“那失主是谁?”
“是我。”这次盛知许比顾淮先出声。
警察点点头,“那你们都跟我回警局,录份笔录。”
两人跟着警察坐上警车,一上车,盛知许就闻到了顾淮身上一股淡淡的薄荷味,这个味道不似玫瑰的浓烈,也不似百合的清香。
先前离得远,闻不到,如今离的近,这股味道就直冲鼻息。
等他们录完笔录从警局出来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盛知许与顾淮一前一后的走着,她微眯着眼,看了看比来时还要大的太阳。
而顾淮则是一淡然的表情,径直走向太阳之中。
盛知许叫住顾淮,“今天,谢谢你。”
顾淮淡淡回了一句:“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语毕,头也不回的走了。
盛知许回到家时,才四点半,母亲顾清溪还未下班。
她望着空荡荡的房间 ,安静,一点烟火气息都没有,母亲也常年忙于工作。
这是与顾淮的第一次初遇,却让她在之后的时间里,铭记了一辈子。
在这喧嚣吵闹的世界里,格格不入,而你的出现却成了我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