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之前如果家长同意是可以到校外住的,我和熠打算一起住,然后一起去考试。
我们租了一个日租房,他先提前了几天出了校门,我比他稍微晚一两天,我出校门那天是熠来接我,好像接小朋友放学一样。
我们一起回了日租房,真的开心死了,不用在教室里上自习,还能一直和熠待在一起。
第二天高考我定了闹钟,我们一起起床,洗漱,买了早饭然后打车去考场。文科和理科考场在两个学校,所以我们是没办法一起的,就中午吃完饭以后再回去。
下午考完试我们会一起去逛夜市,我记得那年夜市还是在一条马路上,山顶有好看的灯,我会拉着熠去买瓶装的酸奶喝,一路蹦蹦跳跳,真想时间就停在那里。
但我记得有一天考完试我们没带钥匙,在门口等着阿姨来开门的时候熠抽了根烟,我一抬胳膊刚好撞在他的烟头上,疼的要命,他安慰了我几句,然后进了屋子他就躺床上了,我自己坐在沙发上看着胳膊上烫红的那一块,那时候我真的觉得很委屈吧,但是那时候的我并没有脾气很坏,我只生气了一会就自己好了,被烫的那个地方后来成了烟疤,也成了熠留下过的一个印记了,但是这几年过去,这个疤已经淡的看不出来了。
高考完那个晚上,是我的第一次。真的很疼,甚至给我疼哭了,但我忍了下来,我前面写过的,几乎我所有的第一次,都是和熠一起,包括第一晚。
如果有人问我后不后悔,我只能说我不后悔,我尽力去爱一个人,我觉得没什么不敢承认的,也没什么可后悔的。后悔的话,又有什么用呢,自己做的选择,没什么可后悔的。我和熠之间的感情我高中的朋友,同学,大家都有目共睹。不后悔,青春嘛,就这一次啊,至少我现在回想起来也是一段轰轰烈烈的日子,而不是平平淡淡毫无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