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间肃讲到艺术,王红旗感到有些匪夷所思,凶手是一个变态,这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好奇的问道:“杀人的艺术,什么意思?”
闫肃没有着急回答他,暗自想了一会,只是说了一句,“到了我解释给你听。”
车子到达的时候,天已经见黑了,老李早已经下班回家了,上面领导打来电话,说要安排一下酒席,表示一下对闫肃过来支援的感谢,但是被他回绝了,王红旗本来以为能吃一顿大 餐的想法也泡汤了,知道闫肃要过来,便叫了快要退休的老宋留在现场等看我们,老宋见我们来了,打了声招呼,便走了。
顿时整个屋里只剩下我和闫肃两个人,还有两具坐在椅子上的尸体,王红旗顿时感觉到有一丝恐惧,他畏畏縮缩的跟在闫肃的后面,闫肃走在前面不断的观察着每一一个细节,一边观察着一边问他。
你知道对于警察查案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小心取证,大胆假设。”
“你说的不错,就是太宏观了,其实对于我们来说,查案最重要的是四个字‘望闻问切’”
王红旗似乎有些不懂,但是这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他继续听闫肃讲着。
“我之所以曾经说过杀人艺术,是因为整个现场根本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但是他将整个作案的过程都留了下来,就好像一个没有脸的人在自编自导自演一部默剧。”
闫肃边说着边将电视打了开来,然后他关上灯,走到了门口,“凶手一定知道,此时女死者正在熟睡,所以他不着急的将门锁撬开。”
王红旗不解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除了门锁的钥匙孔有一 些不规则的划痕,整个屋子并没有挣扎的痕迹,所以不是普通的人,他是一个心理素质非常强大的人,从撬门到进屋作案,心里都没有任何波动,一切都很自然,然后女主人走进了厨房,他跟看走到厨房的门口,却没有冲进去,只是在等待,像是在钓鱼,他不着急钓到鱼,而是冷静的等待着鱼的上钩,当女死者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他很快的将女死者弄晕,他很擅长使用蒙汗药,他将她迅速的弄量,但不会让她中毒。,
说到这里,王红旗有点不敢相信的问道:“你又在, 怎么知道,女死者是在厨房门口被弄晕的?”
i 因为我闻到菜馊了的问道,还有一些蒙汗药的粉末在地上。他应该带着手套,所以现场不会采集到他的指纹,
他做完这一切,很满足,但这只是刚刚开始,他看了看手表,还有时间,所以他将女死者麻醉,然后又回到客厅门口,开始掉另一条鱼。那种感觉很孤独,却也很享受,当男主人回来的时候,他又故技重施,将男主人晕倒。然后给他麻醉,当一切都办完的时候,他将孩子唤醒,用胶带堵住他的嘴,然后将孩子绑在椅子上,他没有给孩子打麻药,因为他很享受在孩子面前杀死他的父母时,看着孩子痛苦的表情,他要将整个过程都展示给他看,那是一种久违的满足感。’
闫肃越说越激动,他显得很兴奋,想不到他果然有些刷子。
“他是一定非常了解解剖,所以他对心脏的位置找的非常准确,所以一刀下去,基本都是沿着心脏的边缘,他喜欢收藏心脏,一个完整的心脏会是他胜利的成果,先是男主人,然后是女主人,这场屠杀对于男主人来说是痛苦的,因为她不放心他的妻子和孩子,而女主人的死却是一种解 脱。”
说道这里,王红旗仿佛明白了,两个死者同样的死法一个闭着眼睛一个睁看眼睛,看来一个是死不瞑目, 另个是生不如死。
听完闫肃的推理,目前得到的最终结果就是没有线索,不过这一些倒是让王红旗感觉到像一个仪式。
王红旗大胆假设道:“这会不会是一个仪式?
听到王红旗的话,闫肃似乎有些吃惊,“有这种可能,想不到你还挺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