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的小吃街上,总会有那么一两家的生意无人问津。
而我偏偏就是那种喜欢剑走偏锋独树一帜的人。
关于吃小馄饨这件事儿,我当仁不让。已经观察卖馄饨的老头三天了。
虽然今天他的馄饨卖完了让人很是意外。但我还是要了老鸡汤豆泡儿。
兰兰看我吃的如此之香,因为国考而崩溃的她飘了过来,开始抱起我的小碗喝汤。
每当我的朋友陷入低谷,我总会鼓励她们:黑夜总会过去,光明终会来临!
而她们听进去的往往只有“夜总会”三个字。
万岁,朋友。干了这碗鸡汤,你还是一条好汉!重点是,我们并没有钱可以去夜总会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