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下耳机,耳边一阵喧闹,人群的拥挤下我才看到了他。他一点没变,还是那么爱笑,那么帅气,阳光照射着,仿佛只为了照耀他的酒窝。实力宠粉一点不假,他那骨骼分明的双手一次次接过粉丝要的签名或礼物,嘴里也不忘说谢谢,标准的九十度鞠躬后,喧闹结束了。
我笑了笑,拉着行李箱,顺手打了个车,渐渐消失于刚才吵闹的场地。
五年前…… 我,刚刚大学毕业,是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本以为会做一个作家,好好的从事我热爱的文学工作,没想到一心想做演员的闺蜜走运接了一部网剧,演女二号,正缺女三,是一个穷剧组,找不到演员就开不了机。闺蜜为了自己的演员梦,硬拉着我演了这个女三号。
原以为只是个网剧火不了,结果缺因为导演的处女座情节处理的相当好,口碑很好,就这样我就和闺蜜莫名其妙的开始接广告。本来我是想退出的,但是我在网上写稿的钱还不够交房租,接广告就接吧,等我等到有出版社签我了在退出不就行了吗? 可我又错了,确实有人愿意签我了,不是出版社,是演艺公司!!当时我很生气,是闺密骗我签的,闺密说,公司要办一个组合,找两个人,我们俩一起正好。
我:你也知道,我不想从事这一行,为什么要骗我! 闺蜜:你是自己签的啊,而且这个公司说了,拍过广告,电视剧的优先,你不正好吗? 我:我只是为了过好现在,有了钱我要出书的!我不要从事这个! 闺蜜:你不要闹了,我还不是为了你好,你现在又没钱又没住处,你网上写稿的那点钱够你吃?你等合约到期了有了一些钱再走也不迟。 她说得对,我确实是个一穷二白的刚毕业大学生,这个时候没有出版社会傻到给我出书,说不定这确实是一个机会锻炼锻炼,与这个社会接触,说不定那时更有经历的我,写出来的东西会更加优秀,至少不会和现在一样,到处找网站发文。 我无奈:合约到什么时候? 闺蜜:五年。 她笑了,她确实很美,齿白如珠,怪不得当年她考电影学院的时候,考官斩钉截铁的说:我觉得你一定会红。 就这样,我搬出来租的小房子,搬到了公司提供的小公寓,顺便见见其他成员。
对了,我叫迟暮晚,闺蜜叫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