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有支铅笔。以前隔壁叔叔送给他的。因为那个叔叔换了笔电,说是不再用纸了。
一十很喜欢,因为这是第一次在他成为孤儿后有个人送他东西。所以他很开心,那天瘦小的脸上绽开了笑容。
一十是在15岁因为发大水失去了所有亲人,后来就一直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用着亲戚们的遗产,活到了17岁。他也没像一个小说主角收到同学同情和支持的目光。
只要不被别人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就可以了。
一十本是没有什么怪癖的,好学森一个,三好学生谈不上,但还是很得老师喜欢的孩子。就是碰到了隔壁那个叔叔。
啊,一十感受到了,活着,真是舒服啊!
因为叔叔的血液溅落到年轻的脸庞上,感受到了一丝丝的温暖,一丝丝的快意。
“叔叔,你的手在流血诶,你疼吗?”
“疼,但是,说明我还活着呢。”
“活着,感觉怎么样?”
“恩——比用铅笔在纸上摩挲的声音还爽!”
叔叔的眼睛里闪着光,脸上有一种幸福的光芒。这种光芒一十看到过 ,在热恋的恋人们都是这样的,油光满面。
这是被爱着感觉呢!一十想要被爱着。
拿着刚刚削好的铅笔,走到学校旁边的巷口,还没进去,就被一双大手扯了进去。
“我的女朋友跟你跑了?”
狗血事件成功的发生在一十的身上,以前害怕到颤抖的,现在则是兴奋到发颤。
“啊,没有,没有的事。”
一十很清楚他的脾气。
他被理所应当的打了,身上的青紫色把他毁的面目全非。躺在地上喘息着,看着那个东西离开,一十无法做出那种油光满面的表情了。
但是很开心啊,只是一个人躺在这里有点无聊。
不如,让大家,一起玩起来?
一十站了起来,晃晃悠悠的跑向那个东西,脸上全然看不出他心底的微笑。
“同学!我好开心啊!你也要一起吗?”
铅笔扎进了皮肉里,发出了吱吱呀呀的愉快的喊声,在路灯的照射下,十分引人注目,所有人都看着。
一十一笔一划的在东西身上划着,他们再用生命画着最美的画。
画面在路灯下一闪一闪,路人在灯下观赏着这世界上最美丽的画。
用铅笔画出的生命之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