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拿过去的记忆,来折磨现在的自己。
马克雷开始叩拜五谷帝,乞求护佑,他的胃像是被整个掏出身体,翻转了过来,剧烈的眩晕让他想吐,连自由正常的呼吸都变得极其困难,鼻翼周围的空气极其稀薄,他不由得张大了口,剧烈地喘息着。
在远古时代,人类用树叶编织成衣物来遮盖身体,与虎、鹿等动物共同生活,以水果为食,并不摄取米饭。在这个时期,人们过着和谐而健康的生活,疾病尚未侵袭他们。那时的人们因头颅呈黑色,被称作“黑头虫”。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与动物逐渐分开居住。在人间,人类展现出了卓越的智慧,逐渐成为了动物的主宰。男人用树叶制作成简陋的衣服,而女人则用棕叶来遮蔽身体。直到黄帝发明了更为先进的衣服和裤子,人们才真正理解了衣物的作用,并开始注重男女之别和礼仪的重要性。
然而,随着人类开始摄取五谷杂粮,疾病也开始悄然侵袭。
在五谷帝的时代,他的肚子曾经是透明的琉璃肚,能够清晰地看到他吃下的任何食物和五脏六腑。然而,当人类开始食用五谷杂粮后,他们的肚子变得不再透明,疾病也随之而来。
为了应对这一困境,五谷帝开始尝试各种草药。他通过亲身实验,发现哪些草药能够有效地治疗疾病。那时,他能够看到肚子中哪个部位生病,并确定药物能够到达正确的位置。他认真研究各种草药的功效,从而发明了药物这一伟大的医学成就。
然而,在一次实验中,五谷帝误食了毛毛虫。毛毛虫在肚子里迅速繁殖,使得琉璃肚变得不再透明,他再也无法观察到肚子内部的情况。尽管失去了这一神奇的能力,五谷帝仍然继续努力研究草药,为人类带来健康与希望。
如今,农民节正是源于五谷帝的贡献。他是农民的祖师爷,他的智慧与勇气成为了农民们永远的楷模。
红狮子监狱的老大,红狮子监狱,他是“绿教”的首领,云垂俱乐部——“须弥时代”的股东之一。
伊斯兰教是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拥有近二十亿的信徒,遍布全球各地。在伊斯兰教中,有一个特别的颜色,那就是绿色。绿色在伊斯兰教中,不仅是一种颜色,也是一种信仰,被视为一种神圣的颜色,与伊斯兰教的核心价值观相契合。因此,伊斯兰教有时也被称为“绿教”。
要了解伊斯兰教为什么叫绿教,首先要回到伊斯兰教的起源。伊斯兰教是由穆罕默德在公元7世纪创立的。穆罕默德是阿拉伯半岛的一个商人,他在40岁时,开始接受真主(安拉)的启示,成为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将真主的启示记录下来,形成了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古兰经。
穆罕默德的使命是传播真主的旨意,建立一个信仰真主的社会。穆罕默德在公元632年去世后,他的追随者继续他的事业,将伊斯兰教传播到了中东、非洲、亚洲和欧洲等地。
穆罕默德和他的追随者所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干旱、贫瘠、荒凉的沙漠地区。在这样的环境中,水和绿色的植物是非常珍贵的。因此,水和绿色的植物在伊斯兰教中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水被认为是一种净化的元素,可以洗去人们的罪恶和污垢。绿色的植物被认为是一种生命的象征,可以展示真主的创造力。在古兰经中,水和绿色的植物也经常被用来描述天堂的景象。
由于水和绿色的植物在伊斯兰教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绿色就逐渐成为了伊斯兰教的一种象征性的颜色。绿色不仅代表了生命、自然和繁荣,也代表了信仰和希望。绿色在伊斯兰教的宗教建筑和传统服装中都有着广泛的使用。
例如,伊斯兰教的宗教建筑,如清真寺,常常采用绿色的瓷砖、绿色的玻璃和绿色的圆顶进行装饰。这些绿色的装饰不仅体现了伊斯兰教对绿色的崇尚,也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宁静庄严的感觉。
清真寺的内部,通常有一面墙,叫做祈祷壁,指向着麦加,那是伊斯兰教的圣城。祈祷壁上,通常有一个凹陷的拱形门,叫做米赫拉布,表示着真主的方向。米赫拉布的颜色,通常也是绿色的,以示对真主的崇拜。此外,伊斯兰教的传统服装,如阿拉伯长袍和头巾,也常常使用绿色作为主要颜色,以展示对伊斯兰教信仰身份的认同。绿色的服装也被认为是一种保护的颜色,可以避免灾难的降临。
除了宗教建筑和传统服装,伊斯兰教还有许多与绿色相关的传统和文化习俗。例如,在伊斯兰教的一些节日和庆典中,人们会种植树木,以表达对自然的敬畏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这种绿色的习俗不仅是一种宗教仪式,也是对环境保护的一种具体行动。
例如,在伊斯兰教的圣月,叫做穆哈兰姆,人们会在自己的家里或者清真寺里,种植一些小麦、大麦或者豆类的种子,让它们长出绿色的嫩芽。这些绿色的嫩芽被称为“绿色的穆哈兰姆”,象征着新的一年的开始和新的希望的诞生。在穆哈兰姆的第十天,叫做阿舒拉,人们会将这些绿色的嫩芽分发给亲友或者穷人,以示友爱。
绿色不仅在伊斯兰教的起源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也在伊斯兰教的传承和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绿色被认为是穆罕默德和他的家族的颜色,因为他们经常穿着绿色的服装,或者使用绿色的旗帜。因此,绿色也被视为一种尊敬穆罕默德的颜色。
在伊斯兰教的历史上,许多与穆罕默德有关的事件和人物,都与绿色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在公元680年,穆罕默德的孙子,胡赛因在卡尔巴拉与另一个穆斯林派别的军队发生了激烈的战斗,最终牺牲了。这场战斗被称为卡尔巴拉之战,是伊斯兰教的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也是什叶派和逊尼派两大派别的分裂的原因之一。
在卡尔巴拉之战中,胡赛因的军队使用了一面绿色的旗帜,上面写着“没有别的神,只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阿里是真主的朋友”。这面绿色的旗帜被称为“阿里的旗帜”,是什叶派的一个重要的象征,也是他们对胡赛因的哀悼的一种方式。每年的穆哈兰姆月,什叶派的信徒都会举行一系列的仪式和活动,来纪念胡赛因的牺牲和卡尔巴拉之战的惨烈。在这些仪式和活动中,绿色的旗帜和服装都是常见的元素。
另一个与绿色有关的历史人物是萨拉丁,他是12世纪的一个著名的穆斯林将军,曾经成功地收复了耶路撒冷,抵抗了十字军的入侵。萨拉丁被认为是一个英勇正义的领袖,受到了穆斯林和基督徒的敬重。萨拉丁的旗帜和盾牌都是绿色的,上面有一个白色的方形。
这个绿色的旗帜和盾牌被称为“萨拉丁的鹰”,是许多阿拉伯国家和组织的国旗和标志的灵感来源。例如,埃及、伊拉克、叙利亚、苏丹、约旦、巴勒斯坦等国家的国旗,都使用了绿色或白色的方形,以及一个鹰的图案,来表示他们的伊斯兰教身份。
通过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到,伊斯兰教之所以被称为绿教,是因为绿色在伊斯兰教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意义。绿色是伊斯兰教的一种象征,也是伊斯兰教的一种精髓。绿色是伊斯兰教的一种颜色,也是伊斯兰教的一种生活。
“这并不是关键,关键的是,洛里昂,黄金律法对他无效”,锏以刑天对徐良说道。
“为什么??”
“他的英灵”
“我去找他”
几小时后……
“洛里,听说过呼兰大侠吗??
武松血溅鸳鸯楼,一刀十五命,刀刀毙命,例不虚发,杀完了人,蘸着死者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凄美的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为杀人行径赋予诗情画意,本是施耐庵的拿手好戏。此案的特殊之处,就在于那墙上留下的八个血字。
为什么杀人后要留下自己的名字?这在以往的杀人案中都是极为罕见的。书中并未写明缘由,但却耐人寻味,发人深省。千载之下读之,仍觉历历在目,可见施公笔法之高妙。
此案空前绝后,唯一能与之相媲美的是1986年的黑龙江的“呼兰大侠案”。

呼兰大侠,人不详其姓名,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自己。这是一个传说中的江湖人物,在偶然的时刻犯了惊天大案,后来逃之夭夭,时至今日杳无音信。
此案被记录在《呼兰公安志》里,是真实可信的,只是杀人数量与江湖传言略有出入罢了。也许,我们可以用古龙笔法描述那一晚的惨案。
月明星稀,黑影突现,他从围墙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一点,就上了二楼。他的身影又忽然出现了二楼的月台之上,在月光底下,才能略微看清他的相貌:一张苍白的脸,一把漆黑的刀。
他中等身材,不苟言笑,唯一的爱好就是拔刀,自从父母过世以后,每天拔刀不下两万三千四百多次。

他本不该来,腿却不听使唤。他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报仇,等到报了仇,他就退隐江湖,去塞外放马牧羊,不再踏入中原半步。
他的刀法只练到第八重境界,距离最后一层,尚需一番时日,可是他已经等不及了……
那是一个冰雪交加的冬日午后,他的父亲推着三轮车,车上摆着各种各样的物品,前往呼兰县的集镇上去。他的母亲抱着三岁的他,走在三轮车的后面,他被冻得在母亲怀里直打哆嗦,母亲没有办法,只能一个劲地催促着父亲;“快点,再快一点!”
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呼兰县的集镇上,刚摆好了摊,就看见几个城管气势汹汹的朝这边走来。他们不由分说,夺走了父亲赖以生存的三轮车,母亲上去理论,被一个高大的城管一把推倒在冰天雪地里……

自此以后,父亲忧愤而死,母亲也一直伤重不治。小小年纪的他怀着满腔的复仇之心,踏上了寻师练武的道路。这一走,就是二十年,他的刀法在高人的指点下,早已出神入化,虽然不能领悟刀法的最高境界“手中无刀,心中有刀”。但是对付一般的警察和城管,已经游刃有余了!
这一次,他要用自己的方式让那些害人的警察付出代价!
收回思绪,凝神静气。他屏住呼气,蹑手蹑脚地撬开了门栓,走了进去。凌晨时分,万籁俱寂,只有公检大楼里传来的一阵阵呼吸和打鼾的声音此起彼伏。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起夜小解的公务人员但觉眼前白光一闪,咽喉已中刀,没来得及惨呼,已经倒在血泊之中。紧接着,又有几人起来小解,都是咽喉部位一刀毙命!
没有人知道他的刀怎么出的?没有人可以形容这一刀的力量和速度?

直到最后一个起来的人,借着窗外透露进来的些许光亮,才看清楚了他的相貌:一张苍白的脸,没有任何表情的变化,一把漆黑的刀,刀柄漆黑,刀鞘漆黑……他来不及再往下看,就被一刀封喉,身体倒了下去。
他用冷漠的眼神扫视了一下现场,确定没有留下一个活口后,趁着天未大亮,他转身便走,临走之前,他效仿武松,在墙上写下八个醒目的大字:打人者,呼兰大侠也!
从此之后,呼兰大侠的名声不胫而走。几天之后,又有类似几起惨案的发生,犯罪手法如出一辙。凶手杀人后照例都会留下自己的名号:杀人者,呼兰大侠也!
此类案件曾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层出不穷,有人说是呼兰大侠重出江湖,这是对公检法人员的公开挑衅,有人说是呼兰大侠的女朋友“呼兰女侠”干的。
众说纷纭,却莫衷一是,而呼兰警方至今尚未破案,更给民间平添了很多关于他的神秘幻想。
随着时间的推移,呼兰大侠案越传越悬,有人甚至将他与武侠小说中那些替天行道的大侠们等同起来,更有甚者,将他排进了新中国十大悍匪之列,并名列前茅。
那么呼兰大侠,他究竟是大侠还是悍匪呢?
您怎么看呢?”
“精彩,精彩”,洛里昂把徐良带进了自己的房间。
“喜欢小狗吗?”
徐良抱一只斗牛犬:
“当然”
洛里昂说道:
“人活一世,终归一死。
不管这一生,你是活得憋憋屈屈也好,你是活得潇潇洒洒也罢,都免不了一死,死亡,是最后的审判和公平。
这一生活得如何,最后都会有个裁定。
杰克伦敦一生,都活得很不规矩,他八岁就做了放牛娃,跟着牛满山跑,十岁以后就不断换工作。
13岁,他就独自乘船出海,开始冒险,又结识街上的小混混,做些偷偷摸摸的事情,他偷别人的东西,放火烧别人的船,和人打架,大口喝酒,在那几百英里海路上,他活得自由自在。
随后,他转身就做了警察,专门追捕小混混。
17岁,他做了水手,出海捕鲸。
比起无数规规矩矩的人,他干的都是“不规矩”的事,这时候的他,还很穷,后来赚了钱,他就买地,搞牧场,种树,建豪华别墅,晚上呼朋唤友,花天酒地,后来把身体搞坏了,年纪轻轻就死了。
他的人生,除了这些好玩的事,还有更好玩的东西,那就是写作,他写作,也很不“规矩”,他笔下的生命,都很强悍,人只要不死,生命奋斗就不息,他讲《野性的呼唤》,就是一个生命回归自我,从重重樊笼之中冲出来的生命。
他讲的是一个狗的故事,但我们读的时候,却仿佛在读自己的故事,读完之后,我们也会明白,人都是要死的,不妨对自己的生命大胆一点,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将人生过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这是我们生命深处的自我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作为一只狗,巴克过着很多狗梦寐以求的生活,它活得无忧无虑,住着豪华的狗窝,吃着精美的食物。
而很多狗,连个窝都没有,只能挤在屋檐下,它们为一点吃的东西焦虑,生活总是匆匆忙忙,这让巴克很看不起,它有一种物质生活的优越感,觉得它那些同类,将日子过成那样,简直是白活了。
它不知道的是,它是这世间的幸运狗,而其他狗,是这世间的常态。
热天的时候,巴克可以跳进游泳池玩耍,冷天的时候,它可以守着热乎乎的火炉,和法官家的孩子们嬉戏。
总而言之,从出生开始,巴克就很幸运,过着奢侈的生活,养尊处优,它甚至因此感到骄傲,甚至骄傲得有些虚荣。
虽然是一只狗,但巴克并没有被驯化成一只看家狗,唯命是从,它还保留着自身的某种野性,但因为贪恋优越的物质生活,他也没有去听从内在的呼唤。
直到后来有一天,巴克被法官家的下人偷卖了,卖给了一个凶巴巴的陌生人,一条绳子将它绑得结结实实,然后装上火车,被送往它从未去过的地方。
巴克从未被这样对待过,从没有人敢这样对待它,它第一次感受到,原来狗生不都是美好的,还有痛苦,但巴克还是充满希望,它期待自己的法官主人会把自己救出去。
然而,法官没来,来的是一群更加凶狠的人,他们用棍子捅它,起初,巴克还试图反抗,发出恶狠狠的声音,但反抗没有效果,只会迎来一顿暴打。
悲惨的生活,让巴克欲哭无泪,愤怒让它高度紧张,被虐待让它情绪激动,过去的生活,正离它越来越远。
之后,巴克被一个驯狗师带走了,它还是试图挣扎,可是挣扎的结果都是一顿暴打,没有例外。
这些人的目的,就是为巴克制定规矩,让它成为一只听话的狗,踏踏实实干活,老老实实听命令行动。
人被社会折磨久了,就会找到一种舒适的方式,他们会展现出这社会需要的样子,而隐藏着真实的自己。
巴克也明白了,在一个拿着大棒的人面前,自己的个性就是灾难,而自己无能为力,只能接受。
一次又一次的教训,让巴克明白,凡是拿着大棒的,就必须服从。
驯狗师是这样驯狗的,生活又是这样驯我们的,最终,人和狗一样,都不得不遵守某些规矩。
因为如果你不“规矩”,就会有“大棒”等着你,直到你变得听话、顺从为止。
驯化只是第一步,当巴克被驯化成一只听话的狗后,它就必须听从主人的命令,去干活,去做主人让它做的事。
这也是驯化的目的。
人也一样,被驯化之后,就不得不听领导的,跟从领导的脚步,因为不跟从,就要受到惩罚。
巴克被驯化完后,它就被带到蛮荒之地,工作是拉雪橇。
在此之前,它从未干过这样的事情,它一直生活在文明社会,而今,它被从文明的中心被人拖出来了,抛到一个野蛮的社会,它的生活,将不再惬意,它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什么事也不用做。
从今天开始,它就要为自己的生存负责,生命和肉体,都将随时处于危险状态。
在它必须为自己的生存负责的这个世界里,“大棒和獠牙”的法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则,你不听主人的话,就要被大棒伺候,你自己如果不够强大,其他的狗就要欺负你。
而你一旦倒下,就是死亡。
让巴克感到庆幸的是,它身强力壮,长得又高又大,这让它看起来很威武,不像是好欺负的,更何况,它真的有一身强大的力量。
巴克自身的优势,让它不被其他的狗欺负,但生活给它的东西,它却不得不接受,它成了一个拉东西的畜生。
这一点,它难以接受,却不得不接受。
每天早上开始,它就不得不拖着沉重的雪橇,奔走在寒冷的雪地上,它虽然很不情愿,但它没有反抗,它知道反抗的结果,只能是被打。
时间一长,巴克也渐渐习惯身上的雪橇,它学东西很快,活干得越来越棒,因此也越来越讨主人喜欢。
久而久之,巴克都已经忘了过去的生活习惯,它不再挑剔,吃东西也不再细嚼慢咽,它总是快速吃完,然后去其他狗的碗里抢吃的。
它适应了这个世界,也在慢慢变得跟这个社会一样。
作为一只狗,原始的兽性却在复活,为了争夺领导权,巴克和其他狗争斗,用残酷血腥的方式夺得领导权。
拉雪橇很辛苦,所有的狗都害怕,但害怕没用,在生存法则的逼迫下,它们只能拉着雪橇,不断有狗失去生命,要么死于工作,要么死于严寒,要么死于饥饿,但活着的狗,还得继续劳动,似乎劳动,就是它们活着的使命。
巴克比较幸运,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候,它变得更加凶狠,更加有力量,也更加狡猾了。
主人在的时候,它总是认认真真地干活,而背地里,它就狡诈地唆使同伴打架,又不给主人抓到把柄,最终,这个奸诈狡猾的巴克,成了狗王,统领着一队狗。
在其他狗看来,巴克无疑是成功的,因为它总是能获得主人的赞赏和青睐,能获得其他狗的“掌声”。
人和狗的世界,其实都一样,只是争夺的东西有些不同,人的世界里,人们争名夺利,生怕被别人比下去。
狗的世界里,狗也在争夺食物、领导权,不甘屈居于其他狗之下。
这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限制,但神也告诉所有存在,你们可以做自己。
作为一只狗,巴克没法掌控自己的命运,每当它无法胜任主人的工作的时候,等待他的命运,就是被卖给其他人。
然而,不管巴克跟着谁,它的生活都差不多,它都不得不拉沉重的雪橇,为了生活卖命。
它没想过逃跑,它这是不断接受。
它也讨厌拉雪橇,但它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工作,因为它要活着,所以不管路途多么艰难,它都咬牙坚持着,有一次,它们拉了1800英里,漂亮地完成了工作。
高强度的工作,让巴克的身体受不了,它的体重不断下降,它感觉,身体的每一块肌肉、没一根纤维、每一个细胞,都累了,都想休息,但它还是不得不拉着雪橇,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工作效率越来越低,主人不满意,它就被卖了。
人家买狗,就是为了干活,既然干不了活儿,那就不必留着。
感情这东西,或许存在,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
主人换来换去,巴克都是拉雪橇的命,人家买狗,还是为了拉雪橇。
但巴克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它实在走不动,主人就拿鞭子抽它。
最让巴克难受的是,它们得不到好的休息,那条路它曾经走过几次,知道路途艰险,它实在没心思干活,它的同伴也都三心二意的,更要命的是,粮食开始短缺了,它们吃不饱,还要干活,有些狗死了,主人也不在意。
对于主人来说,狗的目的就是拉雪橇,越卖力越好,最后累死了,也是活该。
每次休息,巴克都跟死了一样,倒下了就不想起来,直到大棒落在身上,才不得不起来。
同伴一个个死去,要不是遇见好心的淘金人桑顿,巴克也死了。
人和狗一样,终有一死。
神在创造万物的时候,就给万物规定了死的存在,在神给人的密码里,有一条就是,你们早晚都是要死的。
被桑顿救了之后,巴克才有时间好好休息。
它的身体,也一天天恢复着,那个春天,它趴在河岸上,望着喝水,听大自然说话,它的体力也渐渐恢复了。
桑顿对巴克很好,这是巴克很长时间以来,都不曾感受到的温暖。
桑顿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巴克,友好地和它打招呼,他会突然抱住巴克的头,和巴克头靠着头,这让巴克感到一种真正的、充满激情的爱。
它爱这个主人,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桑顿走到哪里,巴克就跟到哪里,不会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可是,巴克却听到自己内在的呼唤,它想走进森林,只是桑顿的爱,总是将它拉回来,让它不舍得离开。
只是有时候,它实在忍不住,也会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跑进森林,去捕杀猎物,去和狼群一起追逐,这种野外生存和在陌生的地方自由自在地生活,对巴克来说,就是没有尽头的欢乐。
它明白,只有听从内在的声音,抛弃所有外在的束缚,它才能感到真正的自由。
所以,它跟随自己的内心,越来越频繁地跑进森林。
有一天它从森林里回来,却发现自己的主人桑顿被杀了,巴克愤怒极了,它杀戮那些杀死桑顿的敌人,把敌人杀得落花流水。
桑顿死了,巴克最后一点留恋也没了,再也没有了人类和人类的要求的顾虑和责任。
它彻底听从了野性的呼唤,走入了森林,它不再是一只被人类驯化过的狗,而成了一只遗忘了所有规训和惩罚的狗。
它回到了它的本性。
巴克不再遵守规矩,规矩也就束缚不到它,它也真正得到了自由。
杰克伦敦笔下的那条狗的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
回到现实,又发现,那条狗活得真像人,或者说,我们很多人,活得真像那一条狗,谨慎地遵守着某些规矩,就是为了不被生活毒打,努力变成生活需要的样子,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
可是,当一个人使自己屈服于生活的时候,他就已经很难再成为生活的主人。
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像巴克刚刚被卖出去一样,开始接受大棒法则,你不听话,就要被“惩罚”,这样的经历,让我们不敢做出不一样的行为,只能规规矩矩地生活,因为我们一旦违背规矩,就会被惩罚。
你不“合群”,就会被孤立,工作就很难继续,工作不行,就没法生活。
很多人听过或者见过了太多这样的例子,所以很多人就一遍遍提醒自己,不顺从,你就要被生活毒打,你不愿委屈自己的内心,你就要吃生活的苦。
在这样的提醒下,不管那样的生活是不是自己想要的,也一天天地过,一年年地过,直到死,也还是这样,因为我们被“驯化”了。
经常听人说“身不由己”,有时候我只觉得搞笑,你自己的身,不由你由谁?连自己都控制不了,怎么活着?但如今,我不敢再笑了,因为在这个世界,身不由己的事情确实很多。
就像巴克,空有一身力量,也无力反抗大棒。
但巴克比较幸运,它遇见了桑顿,才有机会去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才有机会走进森林,如果不是遇见了桑顿,等待巴克的,也只是死亡。
但讲了这么多,最重要的其实就是,唯有听从内心,我们才能真正幸福,否则那幸福,就是假的,是随时会失去的。
我们平时追求的生活,可能是生活逼着我们向前去追求的,但我们要常常问自己,你真正想要什么?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自己想要的,和很多人背道而驰怎么办?
梭罗有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没有和他的同伴保持一致,那是因为他听到了不同的鼓点。”
就勇敢前进,一直到死。
死亡,作为人生最后的审判和公平,横亘在生命的终点。
每个人都知道,人是会死的,所以他才会更加珍惜自己活着的日子,才会更加在意这一辈子要活成什么样,也才会更加懂得什么是自由。
我们来这世间一趟,不是为了将先辈们已经过过的生活再过一次,也不是为了满足某个人的期望而活着,而是为了活成自己。
人不是一个工具,不是为了任何外在的东西而存在,而仅仅是为了自己存在。
然而,生活有太多束缚,人生有太多规矩,怎么办?
不妨像尼采说的那样,对待生命,不妨大胆一些,因为他只有一次。
如果这样还不行,我们不妨想想,人都是要死的,你这辈子就是唯一的一辈子,既没有上辈子的经验可供参考,也没有下辈子的许诺来加以修正。
这唯一的一辈子,你过成什么样,都是你的。
既然如此,何必还要那么“规矩”?何不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活,去闯荡,看看能不能将人生安排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所以……徐良……”
“什么?”
“你和它,XX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