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不经意又随意的傲慢态度嚼着口香糖。
和昨天抽着香烟的社会气息截然不同,粉色格纹衬衫搭配比较白的皮肤衬得他气质干净又不失男人味,右手随意的插进口袋,再配上那我从未听过的口音,我沉醉了。
却不明白自己怎么了,我细心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拿着日记本跟着他的脚步。
在他即将离开我的视野时,我鼓起勇气问了他一个无关紧要问题,目的只为引起他的注意。
我叫他老师,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自信的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害羞的用日记本挡住了我的脸。到这为止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男人。
只是自从遇见他总是甜甜的笑,每一天都是草莓味的,我早出晚归只为了能留在这间公司,再见他一面。
即使我在他抽着香烟,说着动听的脏话的那一天就已经知道了他是个已婚男人。
我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再见他一面,大概过了半个月他又来了,从同事的口中我得知他走后也对我日思夜想,上帝知道我有多兴奋,兴奋的灵魂在肉体里撞了几下,我想我们正是灵魂相互吸引了,所以才会相爱吧,但当时充满罪恶感的的我躲了,请假去医院看感冒了。
按理说早该忘了那个男人,但是这一天一直在这两年给我的感觉是恍如昨日,每一天都在按下复制粘贴键,重复着那个下着雨的盛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