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五六天我又踏上了出宫之路,不过这一次我是有任务在身的!这个事儿吧说来也简单,就是三公主随京城贵女的大流在南烟首饰铺订了套首饰让我帮她拿一下。可以出宫的事我会不答应吗?当然不会。
说实话我有一些疑惑,宫里匠人做的首饰不比外面的香吗?为啥要在宫外买?难道这就叫新鲜感?
马车缓缓行驶在北街街道上。我掀起马车窗帘的一个角偷偷打量着繁华的大街,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人来人往的摊子,繁荣的京城啊。
忽然,一个走街串巷买糖葫芦的小贩出现在视线里。我匆忙开口:“锦初!”
锦初掀开帘子,“郡主有何吩咐?”
这是我也顾不上什么人设了,“帮我买串糖葫芦。”
“是。”
没过多久糖葫芦买回来了,我尝了一口。唔,好吧,跟现代的差不多,就是糖衣没有那么甜。
等我吃完一串糖葫芦马车才穿过人海到达首饰铺大门口。
在柜前等掌柜拿首饰的时候,一个十二、三侍女打扮的姑娘拿着一支步摇来柜台结账。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等一下,这支步摇我买了。”一个服饰精美的女子突然走过来插话。我定睛一看,覃尚书家的千金,熟人啊。
小姑娘皱眉,“小姐,这支步摇是我家姑娘先看上的。”
女子拿出几两银子放在柜台上,“但是这只步摇现在还不是你家姑娘的,价高者得。再说了,你家姑娘不过是个风尘女子罢了,花魁又如何,最终还不是那个下场。”
“你!”
“怎么了这是。”掌柜拿着首饰盒匆匆走出,随即又把首饰盒递给我,“小姐,这是您订的首饰。”
我接过首饰盒,“多谢。掌柜的,我想买那支步摇。”
“这……”掌柜看起来有些犹豫,而覃小姐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口了:“姜郡主,夺人所爱恐怕不好吧。”
我拿出钱袋递给掌柜,对上覃小姐恨不得吃了我的目光,“覃小姐也知道夺人所爱不好?况且是你说的价高者得。”我拍了拍小姑娘的肩,“快回去吧,别让你家姑娘等急了。”
小姑娘满脸喜悦,“多谢小姐!您花了多少钱?我还您!”
“没事,就当我送给你家姑娘的。”
欣赏了一出变脸后我头也不回的走了。表面潇洒内心悲痛,我的银子!俗话说得好,莫装逼,虽然没有雷劈我,但我比被雷劈了还心痛。
出了首饰铺,锦初立马迎了上来,“郡主,现在回宫?”
回宫?不可能,现在肯定不回。
“晚点再回去,先去醉央楼吃顿饭。”出了宫不在外面吃顿饭都对不起我干饭人的身份。
来到醉央楼,我在二楼找了个临街的桌子等上菜。不知道为什么街道两旁的人突然多了起来,正当我打算派锦初出去打听一下菜就上来了,于是这个打算破灭了。天大地大,干饭最大!
干饭干到一半窗外传来一阵欢呼声,我没忍住好奇向窗外看去——只见一个女子坐在花车上沿着大街走来。这个女子该怎么描述呢?美艳、倾国倾城。
我本来没怎么在意那位美女,直到我看见她头上熟悉的步摇时我瞬间明了——她就是那位花魁。这么大阵仗应该是花魁游街了。
欢呼声、吹捧声接连不断,来醉央楼二楼的有三分之二的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花魁”的魅力。只是那位花魁看起来并不怎么高兴。也对,有哪位女子会为了这个身份高兴呢?“风尘女子”这个词就注定了她的未来。
可叹人生百般挫折,竟无力更改。
吃完饭,我也没了游玩的心思,回宫把首饰交给三公主算是了了这桩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