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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上的他们

一不小心惹上了腹黑醋精怎么破?

一九八三年,上海黄埔区中心的巨大金色建筑里,和每个平常的日子一样,有的人三三两两聚在空中花园里喝咖啡,有的人与好友在室内高尔夫球场比拼球技。大家井然有序,按部进班地进行着自己的生活。

  如果非说有什么不一样的,那就是早上九点三十分左右,一个女人拉着小孩冲过了保安的围堵,朝大堂里的电梯门跑去了。

  大堂的监控记录下了这一切。

  女人穿着红色的劣质长裙,长发打着卷儿,铺散到肩头,那张精致美艳的脸上涂上了与之格格不入的妆容,显得她似乎老了十岁。

  被她牵在手上的孩子,大约十一二岁左右,脸色平静,眉眼间很是漂亮。

  搭乘着两个人的电梯停在了顶楼。

  女人从电梯里出来后,狠狠地宛了男孩一眼,接着伸手抚了下乱发,漫不经心道:

  “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不成功,我就把你卖去国外,你知道的,那边都是瘾君子,到时候这副漂亮的脸蛋可就没这么好用了。”

  小男孩轻飘飘地瞥了眼女人牵着自己的手,胃里翻江倒海。

  片刻之后,他强忍着恶心,点了下头。

  女人嗤笑一声,走过去,敲响了那扇富丽堂皇的大门。

  仆人过来打开门,女人立刻换上一副柔弱的表情,哭叫道:

  “丁桓,你好狠的心啊,十二年!整整十二年,你对我们母子不闻不问!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今天,你要是不出来说清楚,我就带着儿子,死在你家门口!”

  哭了好一会,里面也没有声音。

  女人作势要倒下去,男孩过去扶了她一把。仆人站在门口,为难地往后看去。

  终于,在女人第八次嚷着要死时,屋子里的人出来了。

  然而出来的并不是丁桓,是一个穿着黑色丧服,神色冰冷的少年。

  他看了眼女人,又看了眼男孩,开口道:

  “那个人还没回,进来等吧。”

  女人听完脸上一喜,也不哭了,拉着男孩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惹得旁边的仆人厌恶地皱起了眉。

  “这房子真漂亮!”

  女人环视整个屋子,眼里都是得逞的笑意。

  “阿祺,以后我们就住这儿了。”

  她自小生活在贫民窟,可没看过这么华丽的房子,要是以后能住在这里,那就更好了。哦不!当然不是可能,她一定能住在这里!

  男孩盯着自己被捏得生疼的手,默不作声。

  “你不高兴?”

  女人低头看向他,眼里绽放着奇异的光。

  不过没等到男孩的回答,女人便被开门的少年邀请到茶桌旁坐下了。

  她学那些在富人区看到的贵妇,端起茶,抿了口,优雅得像是一株野玫瑰。

  男孩低头,不停地扣着指甲,柔软的头发被窗玻璃上穿过的阳光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他的视线前面是少年黑色的西装裤和黑漆皮鞋,左侧是女人金色的高跟鞋和红色裙角。

  碎阳洒在中间,隔开明艳的红与肃穆的黑,他觉得自己快要晕倒在这片阳光里了。

  女人喝了口茶,又开始讲起自己的悲惨经历来,她演技精湛,眼角蓄着一汪泪,抬眸去看少年时,豆大的泪滴从眼角滚落,混着脸上的白粉渗进红裙里。

  她说自己叫沈嘉,之前在丁桓所开的夜总会做过陪酒,十二年前的那天,丁桓和她发生了一夜情,结果第二天就把她赶走了。她是半个月后才知道自己怀孕了的,回去找丁桓时,丁桓给了十万的封口费让她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

  丁桓是赘婿,他入赘段家时,曾经和段家家主发过誓,如果背叛段月语就滚蛋。

  丁桓自然不敢为了一个陪酒女和段家翻脸。

  现在段月语死了,财产一半由丈夫丁桓继承,另一半由儿子丁程鑫继承。丁程鑫今年才过15,没话语权,在公司也没实权,换句话来说,丁桓就是段氏掌权人,她沈嘉摇身一变,居然也能从山鸡变成凤凰。

  当然,真话她只说了一半,一夜情没错,怀孕也非杜撰,但是她的儿子早在十二年前就死了,那个所谓的孩子本来就是死胎,至于后面她挥霍完那些钱财后为什么没有回去继续勒索丁桓,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至于在她身边的这个孩子,是别人拐来的。她有段时间在和那些人贩子做生意,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查,人贩子把从其他地方拐来的孩子放进沈嘉的出租房里,等风头过了,这些人就会接走孩子,卖去外国或者山区给别人当孩子或者童养媳。

  跟着她的孩子叫马嘉祺,送到出租屋大病了一场,差点没了小命。

  等马嘉祺恢复过来时,参与这次贩卖的人贩子已经拉着一堆孩子往北去做其他生意了。

  人命就是这么轻贱的,那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他们没带他去过医院,甚至没为他买过一粒药,烧到眼前白光乍现时,他以为自己就会这么死了。

  但是他依然挣扎着在死神的镰刀下逃了生。

  沈嘉没法子,她毕竟不能掐死这个孩子,便把马嘉祺带在了身边,打算等马嘉祺再大点,就联系人卖了,毕竟马嘉祺生得好看,要是卖给夜总会的男人,说不定能从中大赚一笔。

  马嘉祺很沉默,无论沈嘉叫他做什么他都不会反抗。有时,他会坐在平民窟和市中心的交汇处看着沈嘉曾工作过的夜总会大楼,金碧辉煌的建筑矗立在阳光之下,而他的背后则是一片潮湿昏暗。

  冷风灌进狭窄的过道,冻得人心惊。

  通常快到黄昏时,沈嘉就会从巷子里冲出来骂他,说他发烧把脑子烧坏了。但是马嘉祺就像没听到这些话一样,只是平静得站起来,走回去。

  很多个半夜,沈嘉的出租房里都会传来咒骂和钝物击打声,然后第二天马嘉祺身上就会多出几条伤痕,一开始,平民窟的人都很同情他,也会出言劝阻沈嘉,后面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变得司空见惯起来,每个人依旧过回自己的生活。

  “你怎么过来了?!”

  丁桓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他神色慌张地过来拉走沈嘉,吓得话直接变了个调。

  沈嘉面露不满,拨了拨干燥的头发,问道:

  “我怎么不能来?你不想见儿子吗?”

  丁桓瞥了眼坐在茶几旁没有动作的丁程鑫,然后又偷偷看了下低着头背对着他的男孩,低声道:

  “我让你再等等!这么心急干嘛?又不是不让你们母子住进来,只是月语刚去世,鑫儿现在还接受不了你们。”

  沈嘉瞧着他那窝囊样,气不打一处来,腹诽道:

  现在财产都在你手上了,还看自己儿子的脸色,真是没用!

  不过她究竟是个在底层混熟了的女人,聪明得很,一下子就领悟到了丁桓的意思,过去拽起马嘉祺就要走。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丁程鑫突然开口道:

  “既然决定了,就住下呗,演戏演多了不累吗?”

  话也不知道是冲沈嘉说的,还是丁桓说的。

  丁桓听完后,一张脸绿得很。沈嘉倒是无所谓,既然得到批准可以住下了,她也没客气,立刻唤来佣人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大房间。

  丁桓自然心虚得很,他干笑了两声,把马嘉祺唤到面前吩咐道:

  “以后你要叫程鑫哥哥,知道吗?”

  马嘉祺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丁桓让他坐到丁程鑫隔壁,又问:“沈嘉给你取了什么名字?”

  马嘉祺答道:

  “丁嘉祺。”

  丁桓愣了愣,重复道:

  “嘉祺,嘉祺,好听。”

  说完就要伸手过来拍马嘉祺的肩膀,结果被马嘉祺躲了下,他悻悻地收回手,尴尬道:

  “那嘉祺以后和哥哥好好相处,我会帮你申请和哥哥同一间学校,你们上下学也好有伴。”

  说到同一间学校时,丁程鑫终于舍得给他一个眼神了,不过那是极其嫌恶的一眼,跟看见什么脏东西一样。

  这样的眼神也给过沈嘉,但是沈嘉那个神经大条的女人根本没发觉,又或者她完全没在乎。

  马嘉祺紧张地捏着衣角,不敢去看丁程鑫,只微微点头道:

  “好。”

  丁桓很快结束谈话,拿着外衣出门了。

  保姆做了一桌菜,把沈嘉喊出来吃饭,沈嘉换上一套价值不菲的睡衣,从房间里走出来。

  丁程鑫看到睡衣的那一刻,忽然发了狂,对沈嘉吼道:

  “谁允许你穿我妈妈的衣服的,脱了!现在!”

  沈嘉被吓了一跳,不满地嘟囔了几句,进房间换回自己的裙子。

  碗被丁程鑫摔到地上,四分五裂,他黑着脸叫佣人陈妈去给沈嘉买衣服。

  马嘉祺坐在他对面,把头埋进碗里吃饭,全程没任何动作。

  后来丁程鑫拿着一堆东西走了,陈妈说他要回去他妈妈段月语的别墅里。

  实际上丁程鑫原本就很少来这边,这次来也是因为要取走段月语的遗物。

  丁桓为马嘉祺申请的学校是上海数一数二的贵族学校,这个学校小初高都是直升,能去那里的都是些少爷小姐。

  丁桓说的没错,丁程鑫也在那儿上学,并且在学校里非常有名气。

  马嘉祺经常能在不同场所听到同学讨论他,大致都是在说丁程鑫的优秀。

  一个年年拿全额奖学金,长得又帅又有教养的人,优秀得无可厚非。

  马嘉祺在平民窟里长大,不懂得如何迎合富人的口味,更不懂得如何讨好势力强大的人,他沉默弱小,一副谁都可以欺负的样子,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大家欺负的对象。

  有一次,他在食堂里吃饭,以王子桑为首的小少爷坐到他对面,从口袋里拿出一条红色的手绳在他面前晃了晃。

  他瞳孔骤缩,伸手去抢。

  王子桑一把推开他的手,嘲讽道:

  “喂!小子,你别是冒充别人的假货吧,要不然怎么一副穷酸样。”

  从来没有过激情绪的马嘉祺站起来,冲王子桑喊道:

  “还给我!”

  王子桑笑着把手绳扔出窗口,马嘉祺扑回去,手绳正巧落到路过的丁程鑫正前方,他抬头淡淡地看了眼一脸着急的马嘉祺,然后直接踩过手绳,头也不回地走了。

  马嘉祺脱力般趴在窗口上,王子桑一行人的笑声自身后传来,钻进马嘉祺的耳朵里,如同隔了一层玻璃。

  他没想到丁程鑫这么讨厌他。

  更让他想不到的是,丁程鑫不仅讨厌他,甚至还讨厌丁桓,与其说是讨厌,不如说是厌恶。他尤其记得在丁程鑫成年的那天,也就是丁桓去世的时候,从未来过医院的他破天荒地来了,他站在丁桓的病房里,冷漠地盯着奄奄一息的丁桓,在丁桓伸手过去想要触摸他时,说了一句:

  “恶心。”

  那天,马嘉祺坐在病房外面,丁程鑫没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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