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嗓子真的是太绝,不但把手背上面刚刚出现的一道已经看的出来血丝的李安给震得猛地一下浑身一颤,那双紧紧抱着丁函儿柳枝腰的手,刹那间就松开了。
大门口前的这到身影,大步流星地朝着摩托车的位置跑去。
身影跑得越快,就越能被豪华大别墅的五彩斑斓的灯光给一览无余地照射到。
也可以看见这道身影身上的装饰品,和脚上穿着的高跟鞋,是件特别高的那种,至少有八厘米。身影越快,高跟鞋就越想罢工,直到身影到了摩托车的跟前,啪赤一下,断了。
即便是断了,也阻挡不住身影的焦急的心情。
丁函儿眸子闪着光,看着面前的身影,俏皮,可爱,头上还戴着一副兔耳朵,这要是在草地上撒开跑,兔子王都得蹦哒着掠走她。
“你对他做了什么!你想害死他吗?看!他的手背上面都流血了!你是哪里来的野女人?!”
“真的是,他要是出一点事,我给你讲,你脱不了干系!”
“你凭什么要对他这么恶毒的事情?你个野女人!”
一口几个野女人,一句一句的喋喋不休,就算是嘴里面抹了蜜的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丁函儿我?野女人?那你又是什么东西?!你算那根葱!知道这是哪里吗?这是什么地方吗?你这个乡下来的头发短见识少的烂女人!
虽然是初次见面,但是面对这种局势,一步都不能退让,让了,气场上会降下来,降了,一会儿这个酒鬼醒了,就不好解释了。
兔耳朵继续嘴巴里面口吐芬芳,分明没有把丁函儿放在眼里,仿佛和她有着深仇大恨,还是那种两女人为了各自的东西,争来争去,最后撕破脸皮,在地面上打得不可开交的模样。
她只顾着骂,没有正面正视丁函儿,等到她的口水干的像枯了的水井,才瞪起眼睛,看着面前被自己整整怼了不知多久的“野女人”,看了几秒这张她从未见过面容,然后微微一撅嘴,低眯着眼睛,接着看向正在一口一口吐酸水的李安,看着干净的地面上面的那一块块的,看上去像是黄胆汁的一坨坨东西。
她的这般模样儿,好像是见到了比自己要美丽动人上好多倍的人,让得她的心里多出一种感觉,是以前从未体验过的,准确一点,就是嫉妒,是女人最怕的东西。
丁函儿怎么不说了?没有词了吗?要是没了的话,我这里有,要不要来一打😏
“懒得搭理你!你没有看见他都吐血了吗!”
“你到底是不是人!你个野女人!”
丁函儿他吐血,关我屁事,你没有长眼吗?没有长鼻子吗?闻不到他身上的酒精的味道吗?是他自己喝得这么多的,喝得这么不要命的,没有人灌他!
“我知道他喝酒!要是不知道的话,也不会来这里!我发过誓的,这辈子都不会再踏进这个院子的!”
“你难道不知道吗?”
丁函儿不知道什么?!
“你是住在荒原吗?这都5g时代了,大姐!”
丁函儿恍然大悟,掏出手机,玉手指飞快地划动着屏幕,最后在一行聊天框前,停了下来。
:唉!人生如梦,时间的流逝就是个笑话!我情愿不赤裸裸地来,我宁可相信没有来世,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很快的过完这一世,不会相信那些个佛教徒的鬼话!屁的来世!就算是腰缠万贯,又如何?还不是一样不如你所愿?情?又算的了什么东西!爱?又是个屁的东西?!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发朋友圈了,所以你们想要再见我的人,我劝你们,截个屏,每天看上一看,就当是给我上香了,亲友们,我想,我要先一醉解千愁!然后长眠于这个永垂不朽的鬼地方!
:作者,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