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丰富的枪械知识,枪法不错,理论扎实,手法熟练。分清楚职位,各司其职。考虑到枪械平民安全,请假提前三天,本人亲自写假条直面领导(除非急事),他人(夫妻父子女除外)不得代请。
我们国家退伍兵数量庞大,基本功扎实,如果招聘他们,可以减少失业率,对于伤残者,也有一口饭。
工作人员本身政审严格,无不良嗜好,无打斗史,无暴力倾向,待人接物平和,家庭完整,非极端分子,没有报复社会心理。个人认为,那些因功致伤残(未婚无子嗣不予考虑,已婚有子嗣可以考虑)的人应该慎重,部分人可能心理不平衡,产生极端思想。如果任职期间,家庭出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刻休息或者辞退(政府协调监督审查),或者调离,远离枪械平民,避免出问题。任何部门都该如此
枪械馆平民较多,安全第一。我不想以最坏的心思揣测他人,只想平平安安。
⑥射击馆可以:a由国家设立,作为国家公立设施,作为政府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和人员招聘,资金流向由国家负责,枪支弹药由国家管控(地方管理核实收纳),盈亏由政府负责,设施升级人员工资由国家发放。 或者政府负责管控枪支弹药,地方政府负责馆内设施人员工资,盈亏双方按比例承担。 或者盈亏设施人员工资全由地方政府负责,国家只管枪支弹药(枪支弹药成本国家应当收回)。国家作为法人。
b也可以公私合营,国家许可授权发放枪支弹药(收成本)当地官员出面协商,政府担保,请当地有钱人出钱(或者政府担保借钱,没有股份)建造设施屋子(场地由国家提供),借的钱作为股份。然后借债人(通常非官员)只拿分红干股,不参与任何管理,不负任何责任。地方政府作为法人。这个也算国有化。
c也可以私有化(不建议),从射击馆本身(包括设施)到人员招聘(必须由政府推荐)全部私有化,馆长成为法人(付法人该付的责任)。枪支弹药租借于(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政府(我们国家基本不现实),由政府保管(关门期间),射击馆使用(开门期间)。私人承担盈亏。
⑦高中及高中以上可以入内。进门登记,人员信息和公安互通,平民提前网上申请,公安审核。部分人不予接待,成年人有案底,黑社会背景,精神病抑郁症等,心理不健康的,有行政处罚的,正在立案调查的,和案件有关的,国外的,证件不齐全的,不能识做普通平民的; 高中生,打架斗殴记录的(校内记录但没有案底),喜欢聚众闹事的,心理阴郁者,班主任不同意的(班主任不负责,否则没人敢说话)。这些人不能进。
⑧个人认为,开馆之日,人民群众的热情会很大。多少枪迷翘首以待,为方便管理,前几天每日规定进入数量(尽可能多)以及总弹数(尽可能多),之后尽量不限制。但是一切以安全为前提,方便管理为核心。 或者按报名顺序进入,馆内严格控制(必须控制,一人一枪支,最多一两人围观)访客数量,打完检查完就走(前一段时间)(之后人性化管理),五点准时(一直)关门收枪。 其他人馆外等候。
⑨市及市级以上,收纳狙击枪,数量自定,弹药自定。根据我的经验,等级越往上管的越严,工作人员越有责任心,安保更加严密,所以可以有更厉害的枪。县级以下官员基本混日子,责任心差,基层管理漏洞大,步枪顶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