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斯坦福读书的那段时光渐渐褪去,但我对一些人一些事还是依稀记得,鲍勃自从和太太离婚后,一个人住在加州的一栋简易公寓里,有时开出租车,有时给邻居跑跑腿。
我对他的印象不怎么深刻,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很唠叨,和我说话基本都是“跑火车”和“吹牛皮”,我托着腮,望着窗外,对于他说的置若罔闻,嘴上连连敷衍:“En。”
“I want to take you to the bar in the San Francisco Bay Area,Maybe there is something you like。”(译文:我想带你去旧金山那家可能你会感兴趣的酒吧)
话音刚落,仿佛察觉出自己的话有些唐突,又添了一句假设性的话:“If you're free,Ha ha ha!”(译文:如果你有空的话)
那家酒吧,我在这念书时有所耳闻,因为在学校附近,所以去的基本都是学生或者教职工,按理说,比较正经,但是……
我摇了摇头,嗤笑道:“Sorry,I can't go。”(译文:抱歉,我不去)
“Are you in love?”(译文:恋爱了?)
若换作过去,对于他的这个问题,我可能会不假思索的回答“No”,而现在,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起一些零碎的片段,像是一朵朵洁白的小伞花在我的瞳孔里飘舞。
那每一片小伞花仿佛都映现着一张熟悉的脸,轮廓模糊不清,唯有那双乌黑漆亮的眸子,恍如昨日。
我的鼻尖蓦地一酸,眼眶渐渐涌起清澈的水雾,我咬着唇道:“Yes…”
鲍勃先生闻言,不由得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继而,追问我:“Boyfriend or girlfriend?”
我轻瞪了他一眼:“Does this matter?”(译文:这很重要?)
“Oh,oh,that's right!Ha ha ha!”
这家伙又开始了,我不予理会,径自摇了摇头,学校那栋宏伟建筑群逐渐映入我的眼帘,斜阳照射下,周身散发着镀金的光芒,异常璀璨夺目。
这两天温度骤降,学校两旁的银杏树叶纷纷扬扬的落下,铺满整条林荫道。
我很喜欢踩着落叶走路,那咔嚓声悦耳动听,北风打在我的脸上,如刀刃般刺骨,我把手揣在大衣口袋里,继续走着。
学校给我安排了一间单人办公室,挺宽敞,一张大的环形办公桌,有沙发和我最喜欢的咖啡机,我正琢磨着一会儿先泡杯美式,再打开电脑看下近期的股票涨跌,等等枯燥的日程。
刚走到门口,发现门是开着的,我怀疑昨天我没锁门,但立刻否决,一向细心的我,怎么会犯这种错。
我悄悄探着脚步,顿时觉得我像个小贼,好歹再过两个月这个办公室就是我的了,我为什么要害怕。这么想着,我壮着胆子走进去。
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名少年,阳光恰好照进来,他背着光,纤薄的身子仿若披着层白霜,一头乌黑的齐耳短发,侧颜姣好,一双漆亮的眸子泛着光泽,唇角似噙着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