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叙述,be一发完不喜勿入。
雪山山巅
红衣的鬼主憔悴瘦削的躺在雪白的冰床上,浑身的内力在一波波朝外散去,消失,最终归为静默的平淡,不是恬静的安睡,而是身死魂消的冷清。
内息崩溃,识海坍塌,心脉断绝,无力回天。
乌衣美人抿着樱红的唇,沉着浅色的眸,单手成拳,狠狠地砸在了一旁的石壁上,浑身淡漠的气质不再,俊美的容颜几分狼狈。
遥遥远望,雪山山巅那处武库所在地,轰的一声,夷为平地,沦为废墟,鬼谷鬼主温客行和前天窗首领周子舒,不知所踪……
兜兜转转,第三十八年春日宴
传说我是世间至纯至善之人的骨头制成的白玉骨箫,哼,我才不信。
我就是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破骨箫罢了,简单点儿说,我就是一个不知道哪里捡来的人骨被这个人雕刻而成的骨箫。
他喜欢把我别在腰间,而我刚刚好靠及到他的纤细劲瘦的腰,或者风度翩翩的握在手里,摇啊摇,转啊转,也不怕脱了手,把我摔在地上,七零八落。
神奇的事就发生了,对此,我也颇为不满意。嗯,是的。作为一把骨箫的我,竟然听得到那人的心声,我自知我不那么八卦,非得晓得那人的任何念头。
我也自是不愿,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对这人没辙。
况且他也不知道“我”的存在,更不知道我这样一柄骨箫竟这般不要脸面,听尽他心中的非议和心思。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有了自己的灵识。但我知道,从我有点小心思的时候,这家伙就从没有把我丢下过。
如果他放了我,把我扔在随便一座有些仙气的山上我就可以修炼起来。由此,如果我努努力还可以做成一小仙。所以我还是有点怨他的。
他还真的一点都不解风情,没有半点情怀。年纪也算大了,也不着急找媳妇儿。
我还记得许多年前,有一被他行侠仗义救下的俊俏小女儿家爱慕于他,千里迢迢来送与他一物,应是想要结亲。女子都主动表明此意了。他也算是看着那小女长大,也算得青梅竹马吧。
交换定情信物都不知道吗?那女子久久看着他腰间的我,应是想要。
他竟说,姑娘,这骨箫离不得我,我也离不得他,就这样婉拒了那小女的心意。
他离不得我是真,我离不得他,开什么玩笑呢?
离了他我不知有多快活,我就不用每每窃一人的心思了。都听得甚为烦腻了。更何况,据我所知他已有爱慕之人了,名唤温客行。
很好听的名字,就是寓意不好,总有命薄的意思。
“阿行,你在吗?我知道你在,我与你讲……”每日开头便是这话。我开口便能诵念,虽然我没这本事。
他喜自语也许是因为他觉得那温客行就在他身边吧。虽然他们不得相见,但是有爱人的气息在呢。他总这样说。
我看他话多的很,温柔,轻暖的口气。说实话,不知道有多羡慕。因为到现在,别说爱人,我甚至连人话都不会言语。
我总见他自言自语说什么好生快活,虽然他不知道有我这小妖半道截胡了去,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骨箫凭空响了。
他好似惊觉了一般,我自己也很大一阵尴尬。若能言语,我可不可以说是风,风吹响了我,而不是我自己因为吐了一口气,叫出了声。
他缓过神来的时候,不觉得诡异吗?我分明听到了他的笑声。倒是轮到我有些害臊,警觉后,又觉得奇怪,我一个物件,算的什么害臊?
忘了介绍他的姓名,我记得有一张姓故人带人来时叫他师父,而身旁两人唤他……子舒,周子舒?也是与那人的交谈的空隙里我得知我竟是他心上人的骨头做成的骨箫嘛?
我总觉得自己并不在意。
不过那张姓人与周子舒志趣相投,周子舒见了他也能欢喜好一阵子呢,真不愧是做师父的见了徒弟,和当爹的见了儿子一样。
我前夕还以为阿行是他的弟弟或者妹妹呢,后来觉得温客行不像个女子名字,再加上他口气不对,这分明是说给情人听的话语嘛。
说起来不可置信,这样一个俊美淡漠的人,竟然是个大夫,住在城疆分界的地点。
这里常常打仗,死伤的人更是连续不断,他不管是敌是友他都救。我常常因为他俯下身子去抬伤员的时候落在将死未死的人的身上,我见得太过血腥,常常闭紧自己所有的感知。
自从我那日发出过声响以后,我便不经意间就会响。
我听得见周子舒的心,却发现他并未觉得蹊跷,也不起疑。更有甚还会笑起来,笑声让我觉得好像我每响起一次都是对他的嘉奖。
由此,我便无所顾忌了。这样也好,我觉得自在。而他也不觉得我就是一个妖怪。
咦?
他觉不觉得他的腰间别了一个妖怪呢,我居然很在意这个吗?我才不在意呢。待在他身上久了,应该是把他这样的普通人也当成了友人吧。
况且更是他创造了我,我敢肯定,他定是选取的他心上人身上最为漂亮的一根肋骨,弄作了我。
我没有名字,应该是没有的。
我自己不记得了,他也没有给我取名字。我喜欢温客行这个名字,觉得好听。如果我有可能化作了人,我也要给自己取一个如此好听的名字。
他不仅仅是医师,还有一双巧手,这也是我把他当作“爹爹”的缘由之一。家中的所有器物都大多出自于他之手,凳子,床席,客座。
哦,我倒是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用白骨所做的物件,其它都是干木。
我想问他,这沙场之上白骨森森,他都不怕我,还不把那些骨头废物利用了呢,我也还好有个伴啊!也不至于那么孤单。一点也不为我考虑,想到这,我生了愤怒。
骨箫又响了。
怪瘆人的,无人之地,只有他一人住在此处,还有一只自己会叫的玉骨箫。周子舒每天早晨都会去远山采药,饭食也来的极为简便,以山间野味为食。
若是抓不住小动物便煮一些野菜蘑菇,看起来也是很好吃的。
我也想吃。
下午回来,在厨房生火烤一些干馍来吃。我常常想他就应该找一小女子结亲,便会有人照顾他嘛。
也不会这般寒碜。
他生得俊美,可是他却为了守着温客行那个好像消失了的男子不愿让自己过得更幸福一点呢。
我也不能劝劝他,也没立场,毕竟我只是一个会乱叫的骨箫啊。也不懂这人间的情情爱爱。
我知道他甚爱那叫温客行的男子,我见到了他在书桌上作画,画的便是温客行吧。
我也只见了一回,因为这么多年来他只画了一回,还是一幅未画的圆满的画。他画了一半便放置在床头了。
我见那男子也是绝色,身着红衣,桃眼潋滟,纤瘦身姿,一看就是一个艳艳美人。配周子舒刚刚好。
跟了他十余年,周子舒如今应该三十余岁了?但还是极为帅气,我觉得那温客行就是福气太薄了,看他年岁不到而立之年罢。那如此看来周子舒竟是足足等了那温客行十余年啊。
这是何等深情啊,我一小妖都感慨颇多了,啧啧称奇。“傻子周子舒,我都觉得你没有资格当我爹爹,你都不能给我找一……”娘亲……我大惊失色。
周子舒也是,他放下手中拨动的晒干的药材。那啥,我保证,我就是单纯想说说话,可是没想到却发出了声响。
周子舒却很快镇定下来,又开始手中的动作。
“你说我是你爹爹?何以见得?”他立起身来,走去另一处空地翻晒,我在他腰间荡来荡去。
“你创造了我,给了我生命,自是我爹爹,叫你爹爹可以吗?”
“我不是你爹,不要这么叫我,叫我阿絮吧,我也给你取一名……阿行吧。”他话语微颤,似某样很是重要的东西失而复得。
阿行……温客行?不是他心仪之人的名字吗?
“好罢,阿絮。”我也不好问他为什么叫我阿行,毕竟不能让他知道我之前对他往事的窥探啊。
………
我是周子舒。
我听见温客行说话了,我很欢愉,说起话来都要打颤了,忍住,可不能让他发现。
我让他叫我阿絮,他答应了。虽然他不记得我了,可是我想我这草草一生都不能放下他啊,放不下温客行。我心悦与他,无法自拔,而且是我甘愿如此。
或许有人会说我如今是疯了,爱上了一只骨箫。还愿与那骨箫相守一生啊。而且待温客行化做人形与我结发是不可能了。
我或许还可以在人世待最多不过四五十年,而温客行需得修炼最少就得几百年,而且他如今漫漫妖生。
活得千年万年都不在话下。而我不过活这短短一世,我怎么能舍得让这家伙等一个不归人,那样的事我舍不得做,也不愿意做。
如今,他忘了我更好,如今他不明我心意,也不知人间情愫,定是分不清是否对我有意的。
我只希望他长长一生都快活无比,没有任何事物打搅他的心灵,使他的心灵蒙灰,包括周子舒。
待我百年之后,他也不会为情所伤,定会把那微薄的寒意感觉定为友人不再。
再过上百年之后他便不会再记得我了,以后他就可以去找新的有趣的人,吸引他的人,我猜这家伙定会去追寻那人。就像以往追我一样。
而我那时候还不知道魂在何处呢?
我爱温客行,所以,可不可以,在这几十年的光景里让他陪着我。
我知这是奢求,但是我不敢也劝不了自己的心,在今生今世不能与他相守,这样悲伤的事。
如果我放过了他,我便很快会死去。我不敢保证在这样的人世间里没有了他,我还有什么活下去的念头。我虽是医师,但亦不可医己,更何况,医师,也是为了他。
我的心因为他病了。都病了三十八年了。以我来看便是病入膏肓了。
我年岁已经算很大了,我这也算为温客行终身未娶了罢,我还记得我十岁那年遇见的九岁的他。二十九岁和二十八岁的他重逢,一年成了永别。
他死了,为了我,内息崩溃,识海坍塌,心脉断绝,无力回天。我用六合心法加成的全身修为,自己过去的全部,从阎王爷手中抢回来他的魂魄。
却保不住他的身子,魂魄离体,七日就会魂飞魄散,没办法,我只能将他送进一出生既夭的新生儿体内。
是南山脚下的医药世家的嫡子,他是嫡子长孙需得继承家业,幼时便常常跟着父母南来北往,
家中生意的门门道道都得精通。那日我终于又到了我终其一生都放不下的人。
此番他不再是温客行了,是快乐的温衍,那天,他在远山与父母走散了,不太识路,又没有常常来此处。心中甚为惊慌。
是我不急不缓地走到他身边。夕阳余晖落在山野尽头,落在他身上,我看见了好像浑身发光的他,眼中也竟明亮的像星星一般,让我像是置身与银河之间。我心跳得很快。
我又是因见他的容颜一见倾心了,我知道这和初遇时的一眼万年一样肤浅。可当我和他相处下来才发现他的性子与他容貌有多么的不搭。
好像也正是因为这些特别的反差才让我更加无可自拔地陷入这段我忘怀不掉的深情漩涡之中罢。
那年春花边野,很是美丽。
我心思细腻,他还是大大咧咧,口无遮拦。他好像也是瞧上我的皮相,竟先对我表明心意了来。
“腰似韧柳,身若飞絮,脸又白生生的好看的紧,我觉得跟阿絮你待在一处好生欢喜。阿絮可觉得如此?”我竟是又一次温客行如此坦率得表明心意。
“阿絮,明年待满山桃花开得最甚的时候,你娶我可好?”
“好。”
他带我回家了。我觉得很开心,行道之侧的所有事物都在吸引着我。用永无来生,换百年的白首不相离,挺好的。
那一日,我与他大喜。满天红色月景,我与温客行许下相守一生的诺言。可是,那夜的大火,将一切,焚烧殆尽。
漫天大火像浴火重生的凤凰,很美,特别美,可他飞向了穿着喜服的温客行,我看见火焰与他融为了一体。像是他身边的火焰边缘一样。
我跑过去,我想抓住那只错过了太多年的手。即使我的衣服被点燃了,头发烧的发出焦臭。
我还是没能留住温客行,在那以后便搬家到了远山,每年都见桃花开得正甚,却不见归人。
蜀中最美的桃花林里,埋着温客行的尸体,十多年过去,肉身腐烂,只留下皑皑白骨。挺好的,总比大火中化为灰烬的好。
传说,将至亲至爱之人的肋骨割下,制成爱人生前日日不离身的物件,以肉身温养十数年,就可以,化人为灵,再次重逢。
我可以,我可以把温客行的一根肋骨卸下来,做成玉骨箫,有一点点机会,也不能放过,当然是求之不得,我将那白凛凛的肋骨,刻成了他喜欢的骨箫。
放在自己的身上,用肉身温养,让他日日听得我的心意。温客行,是我此生挚爱。我在心里默念。
他果然听见了。
“阿絮,真的温客行知道你很喜欢他的,你就像我亲人,你不要难过,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好。”
好,温客行。
山间的风真美啊,只可惜白玉骨,见骨不见人。
又是三十八年春日宴,周子舒死在了那株桃树下,尸身腐烂后,被桃树吸收,也算是生不同穴,死同寝。
后来的后来,那株活了不知道多久的桃树下,一红衣倾城的公子立于树下,“阿絮……阿絮……”
“阿絮,是谁?”
结局便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