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文呢是一位小姐姐在豆瓣写的已弃文 写的真的很好所以我想把他写下去
朴灿烈在学校后巷的小酒吧里遇见了他的金星。
在整个天体物理专业本该摩拳擦掌架起望远镜观测金星凌日的那一天,天上偏偏下起了微蒙的细雨,彻彻底底遮住了百年一遇的天文现象。朴灿烈的心情在透过滤光镜看见雨落下的一瞬间down到谷底,不过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他的室友——体院的金钟仁和经院的吴世勋显然不关心哈雷17世纪提出的推论和推算日地距离的方法。吴世勋还在草稿纸上演算他的微积分,金钟仁正忙着哄电话里心情欠佳的女友。
金钟仁的女友金智妮——经院无人不知的一朵奇葩,成年礼是父亲寄来的一张六位数的支票,这张支票让她成为了经院最年轻的创业人士。朴灿烈理科直男的脑回路显然并不能理解金为了金钟仁的感情生活,朴灿烈被迫套上挂在衣柜里落灰的西装,陪着他去了金智妮的酒吧。
雨越下越大了,打在伞面上,像急躁的鼓点,催得人心焦。朴灿烈不相信水星逆行会带来霉运之类的鬼话,但他今天的确太倒霉了,刚到门口就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匆匆路过的女生,她没有打伞,裹紧了外套直直地走,头埋得很低,没等他道歉就用一句“没事”堵住了他的嘴,兀自推门进了酒吧,仓促到朴灿烈只来得及记住她的一头金发。夜晚十点后酒吧昏黄的灯光约定俗成调成低饱和度的紫,在每个人的颊侧投下幢幢的影子。金智妮已经开始就着奶油利口酒的甜味和金钟仁你一来我一去地调情,朴灿烈杯底的老冰化了大半,和剩下的朗姆酒混合成似是而非的浅琥珀色,寡淡且无趣,他想,和此时此刻靠在吧台上的他正相配。前一位驻唱歌手已经离开了好一会儿,金智妮和一般的富家女格外不同,从不听古典与La Vie En Rose之属,她偏爱对抗性强烈的西班牙探戈舞曲与节奏散漫的爵士钢琴,洒落一地的音符与丁达尔效应产生的浅薄烟气掺在一起,给朴灿烈本就半浮在空中的心平添了些躁动不安。他百无聊赖地低头观赏皮鞋尖在昂贵地毯上来回蹭出的不规则纹路,几乎想夺门离开,又被民谣吉他的一阵扫弦恍然唤醒。
朴灿烈几乎是第一眼就认出了舞台中央高脚凳上的人影,大脑忠实飞快地检索出了他们几小时前不太愉快的初遇。眼下她的金发被卷发棒打理过,乖顺地掩住半个白润肩头,呈现出某种松散蜷曲的弧度,又在紫色的灯光映照下流淌出类似熔融态的玫瑰金的颜色,随意裁下一缕就能成为文艺复兴时期画家们颜料色号的参照。
她在唱歌。是怎么把这位小姐拿下的,但是他的胃在金钟仁腻歪的语气里已经翻江倒海好一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