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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一生一世一双人(5)

快穿之还债

春寒料峭,京城比雁十三之前呆的山野更加寒冷。

  初见时刻关注着自家宿主大人的行动,虽然受伤了,却还是改不了跳脱的性子。明明知晓早点完成任务自己可以恢复的更快,这样就可以少受点苦,却从不逼迫雁十三去完成任务。

  反倒是喜欢仗着雁十三的宠爱和迁就,让雁十三带他出去玩。

  因为他已经从系统02139那里得知自己宿主大人彻底接受他了,不仅如此,宿主大人还给了他宿主大人自己的姓氏,说自己是他的家人。

  所以,他有了真正的名字了——雁初见。

  昨夜二更时分下了一场小雨,直至今早巳时时分才将将停下。

  椿树已发芽,嫩瑶瑶的,看起来喜人极了。雁十三扒出一个木盆,来到椿树枝桠底下摘椿芽准备炒菜吃。

  这道乡野美食可不是摄政王府会有的,只是可惜,鸢尾居里没有栽种榆树和槐树。不然,又多了几道春时的美食。

  清洗干净椿芽,切碎,又去厨房拿了几个鸡蛋和一些调味料。

  烧热锅,舀了适量的一小块猪油,雁十三拿过一个大碗,把鸡蛋尽数打入碗中,再将切碎的椿芽与鸡蛋搅拌在一起,金色的蛋液混合着翠绿的椿芽,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等猪油烧热了,便将鸡蛋拌的椿芽一并倒入锅中,开始翻炒。香气四溢,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口生津液。

  雁十三撒了一点点盐和老抽,又翻炒了几下,便拿过盘子,盛菜。

  “哇!好香啊!”一个清爽悦耳的声音响起,“雨湖先生,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啊?我可以尝尝吗?”

  是苏玉绫。

  雁十三无奈,道:“早不来晚不来,我菜刚做好怎么就来了。”

  “这就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苏玉绫蹦蹦跳跳的跳到雁十三身边,跟小狗一样使劲的嗅着,“好香啊!雨湖先生,你真厉害!”

  雁十三见有客人,便把自己从院子里找出来的一把荠菜用滚水过了一遍,撒上香油和酱醋,做成了一道绿油油亮晶晶的拌菜。

  又把昨天去街上买来的鱼腥草(折耳根)淘洗干净,用油盐酱醋腌好,一并端上了桌。

  苏玉绫来自边疆,对这种野菜做的饭食不陌生。她从小就是吃这些长大的。刚到京城,她本以为没机会吃了,想不到雁十三居然会做,这让苏玉绫对雁十三的好感更上一层楼。

  椿芽炒鸡蛋,闻着香,吃着却不怎么样。但耐不住苏玉绫喜欢,所以一大盘椿芽炒鸡蛋就这么进了苏玉绫的肚子。

  雁十三比较喜欢腌鱼腥草,也就是折耳根。鱼腥草的清香他一直都很喜欢,那种带着生命和泥土的芳香的野菜,是雁十三所爱。

  最后所有的菜都进了苏玉绫的肚子了。

  苏玉绫满足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舒服的呻了一口气,“雨湖先生真是厨艺了得!好满足啊!”

  雁十三收了碗筷,见苏玉绫这幅样子,便为她倒了一杯热茶,助消化。苏玉绫抬了抬眼,撇了撇嘴,还是端起来小啜了一口。

  两人聊了一会儿,苏玉绫便伸了一个懒腰,满足的离开了。

  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了几天,距离宫宴也越来越近。雁十三这时才想起原主的婚姻还没有解决。

  他找出当初两人合过八字的婚书与定亲信物,匆匆赶到当初的那户如今已飞黄腾达的人家。现在的雁十三除了名声什么都没有,加之那个当初订婚的女孩也已有了心上人,择日便要成婚。

  所以,这婚退的轻轻松松。

  “叮!支线任务三:与原主雁十三未婚妻解除婚约。完成!奖励发放中。”

  退了亲的雁十三心情极好,便来到京城最好的“国香楼”吃午饭。

  却不料见到了一个熟人。

  “唉唉唉!是你啊!”周作雪热情的招呼着雁十三,“坐这儿坐这儿!”

  雁十三见酒楼里的人都好奇的朝他们望了过来,便顶着那些人炙热而好奇的目光往周作雪坐的那一桌走过去,被周作雪拉着坐下。

  “哥!哥!这个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救了我的人!”周作雪拉着雁十三跟他口中的“哥”介绍。

  “哥,他叫……哎?你叫什么?”周作雪这才想起来,他还不知道雁十三的名字,便问雁十三他叫什么名字。

  雁十三和那位周作雪口中的哥齐齐嘴角一抽。尤其是雁十三,他十分怀疑这个二货真的是未来能成为顶替苏玉绫的一代战神吗?

  “雁十三,字雨湖。”

  “哦哦哦!哥!他叫雁十三。恩人,这位是我哥——周青松。”

  雁十三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人,一身黑色锦袍,容貌冷硬俊美,因为他脸上淡漠的神情,为他的俊美平添了三分拒人千里的冰冷,令人难以亲近。

  雁十三看出了这个人身上的杀气,这是只有染过鲜血和人命的人才有的,无论怎么掩饰,都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出去。

  看着他的时候眼中只有一丝淡淡的善意,更多的是防备和好奇。但看向周作雪的目光却满是温柔和溺爱,差别不是一丁点的大。

  “先生是那位倾酒居士雁雨湖?”周青松看着雁十三,淡然开口。

  雁十三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是。”

  “唉唉唉!你们就这么丢下我了!”周作雪嚷嚷着,却在雁十三笑着看过来的时候红了脸,支支吾吾的偏过头,嘀嘀咕咕着什么。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雁十三笑着问道,给别人介绍却不介绍自己,还真是个奇葩。

  “我?我是……我是……”看着雁十三戏谑的眼神,周作雪愈发的结巴了。

  “周作雪!好好说话!”周青松皱眉,呵斥道。

  面对他哥,周作雪就有勇气了,他瞪着自己的哥,吼道:“这不能怪我!我一见到他就欢喜的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

  “你才认识他,就欢喜的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周青松面色不觑,语气平淡却有着不容置疑和危险,“你就那么喜欢他?”

  “当然!”周作雪道:“他可是救了我的命!”

  “那我还养了你十四年。”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脾气比你好!”周作雪嚷嚷着,却被雁十三扯着坐下了。

  “好了好了,要吵回家关起门来慢慢吵。”雁十三笑着对周青松道:“他才十四,知道什么。多包容关心一点,不要总是打骂。”

  “哼!”周作雪抱胸轻哼了一声,“我回家了!”

  看着跑开的周作雪,雁十三看着一脸懊恼无奈的周青松,之前假设的那个念头又冒了出来。只不过这次他已经肯定了。

  “青松公子是喜欢作雪公子?”

  周青松双目微微瞪大,眼中的震惊一目了然,你怎么知道?”

  雁十三饮下一杯酒,笑道:“青松公子看作雪公子的眼神告诉我的。”

  周青松仰头灌了一口酒,道:“你知道又怎么样!反正这小子喜欢的是你。”

  雁十三笑着摇摇头,道:“青松公子,不若我们打个赌!赌作雪公子到底喜不喜欢你,如何?”

  “行。”周青松也想知道,自己在周作雪心中是什么样的存在。

  他当年在街头抱回还是婴儿的周作雪,一直养到了今天,真的不想放手。

  十四年前——

  大雪纷飞,那个时候便是街头小流氓的周青松在街角的狗窝里捡到了一个被冻的浑身青紫的婴儿。

  那个时候的周青松看尽了人世间的冷暖,他自己都养不活,如何养活这样脆弱的一个婴儿。他自己都没人可怜,哪有资格可怜这个孩子。

  当时的周青松是准备丢下这个孩子的,却在离开之际,被这个孩子抓住了破烂的袖子留了下来。

  周青松当时想的是,如果这个孩子不松手,他就把这个讨厌的孩子丢开,他不想管这个孩子的死活。

  可是当他蹲下来的时候,这个浑身被冻的青紫的孩子却咧开被冻的苍白的小嘴,冲他这个要对他下手的人,笑的欢快。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面满是亮光的看着周青松,让他冷硬的心慢慢迟疑和软和。

  最后,周青松还是抱走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也成了他的亲人,他唯一的“弟弟”。

  因为是下雪天捡到他的,就取了名字,随了他的姓,叫——周作雪。

  因为这个孩子,他吃了很多比以往更多的苦,也为了养活自己和他的弟弟,手段愈发狠辣。

  他可以为了一个馊了的馒头扭断一个乞丐的手,也可以为了两文钱与亡命之徒拼命。

  他因为这个孩子变得强大,变得狠辣。渐渐的,在周围这一块混出了名头。

  为了赚钱,他进了镖局,只因为这样来钱快。他学会这些保命的手段,就可以更好的保护他的弟弟。

  长大了,他见识到的多了,也逐渐明白了他对弟弟的不可言喻的感情。

  为了不让弟弟发现他龌鹾的心思,他跟着镖局去了更远的地方,他拜托了镖局的人保护他的弟弟,他把自己挣得钱都给弟弟寄了回去。他希望弟弟可以好好读书,不求他做官,起码不能像他这个哥哥一样拼了命来养活自己。

  他希望自己的弟弟可以开开心心的活下去,他想保护他的弟弟一辈子。

  因为,他是因为弟弟,变得强大,变得无所畏惧,变得无所不能。

  他的弟弟,就是他的命。

  他不否认他回来之后将那些欺负他弟弟的人打成了残废,他更不否认他听到那个救了他弟弟的人的第一想法不是感激而是想杀了那人。

  因为,他希望只有他,可以让弟弟崇拜和感激。

  他就是一个疯子,为了弟弟而疯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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