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固伦满语意为天下、国家、尊贵、高雅;和硕,满语,意为一方。两种封号强调了嫡庶之别。
等级
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译成汉语即国家)公主。
妃子所生之女称和硕公主。
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
世子及郡王之女,称多罗格格
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
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
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
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若为侧室所生,均依次降二等。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