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雨山的组很快解散了,抓了不少人,局里风声四起,哪都是窃窃的暗流。而且少见的,事少,没人忙,没人干活,都在等。等上面调人过来审这个老同事——无论是避嫌还是人情,没人想去掺合进这场局里。郑晓去抓的人,打他去了黄雨山家那一趟就再没来上过班。“好歹共事了二十多年了,郑队肯定不好受,”刘岷小声唠着,把之前翻出来的旧案卷又都塞回牛皮纸袋子里,很旧的袋子,折边全是丝丝绒绒的纤维,“郑队?郑队他该在家吧?上次尸体嘴里那东西,他还没好全呢……”郑晓做梦,梦到他小时候,家还在农村,田野里跑着,野孩子一样。村子里孩子童年的快乐最纯真,不夹杂其他任何的那样快乐,他和林义源,对,和义源,那时候义源就瘦,黑猴一样。两个孩子田里偷瓜河里摸鱼,上半山上的积水池子里洗野澡,那水凉快,夏天没有哪个孩子能拒绝。春里白天开着菜花,远处看着就能找着粉蝶,那一片白纸就能引着一大群。还有,一块去的那个防空洞,山上的,冷飕飕的,阴着不进阳光,站在洞口,冷气一股股往外冒。三个小孩就爱往那里跑,捡弹壳,摸着黑探险,拿鬼故事吓唬人。对,三个孩子。郑晓、林义源,还有小王,王华仁。这三个要好的,其中一个没活过十一岁的秋天。他的遗容刻在剩下的两个孩子瞳仁里,叫他们俩在夜里一下子看清了,每当黑灯瞎火的时候,他们俩就靠着眼里的那点亮相认。小王的妈妈,是疯的,开始也不疯。村里都说,要是小王他爹好好的待他媳妇,她也不至于成那副样子。可这媳妇,买来的,命也就贱了,打了也就打了,死了,也就死了。小王是可惜的,可惜在老王家的独苗,可惜在这么小的小孩儿丢在他又喝又赌的爹上。人们对那天的事也称奇,那样个开膛破了肚的小娃,滚了一地的肚肠,另一个孩子就那么冲上去,用手试图堵上汩汩血水。再另一个孩子死盯着,藏在大人组成的墙里,啊,那眼睛映着血红血红的,很好看。郑晓惊醒在火烧云正红热的时候,他烧的高,怎么也不肯退。他知道生物本能当中自我保护的机制,梦要再做下去,就该到他自己的回忆了,那时醒可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