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魔女捡到了一个小孩。
他将那个小孩养大。
之后又与这个孩子合谋拐走了某个国家的王子。
至今,那个国家的皇城外还挂着巨额悬赏两人的告示。
来表达他们对魔女和他的养子的不满。
当然也就是做个样子,敢揭榜的家伙全都被国王派杀手暗鲨了。
一、
我就是魔女——
的那个倒霉养子。
魔女很嫌弃我,他总叫我怪小孩。
他说的没错,我的确很奇怪。
喜欢发呆,沉默寡言,不得已开口还总是说些奇怪的话……
这些都只是表象,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我的人设。
毕竟我不能让魔女知道,这个怪小孩虽然拥有人类幼崽的外壳,灵魂上却是来自异世界的成年人(笑)
二、
这副躯壳的父母只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他们的祖上都是农民,如果不出意外,我以后应该也是个农民。
但穿越者怎么可能这样简单普通的度过一生?在我出生的那天,村子里来了个神官,他神神叨叨,说我是被神诅咒的孩子,是恶魔的簇拥。
在这个存在魔法和长生种的世界里,是真的有神存在的,虽然神成百上千年都不出现一次,但人们还是很崇敬他们。而神官就相当于神的代言人。他这话相当于直接把我判了死刑,村子里是不会允许这样污浊的人继续留在村子里,不仅如此,他们还驱逐了这副躯壳父母。
唉,封建迷信害死人呐,为了一个这辈子都不会出现的玩意,轻易放弃鲜活真实的生命。可笑,可悲。
这副躯壳的父亲认为是我害的他们流离失所,想要杀掉我,可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还是下不去这个手。但如果把我扔到路边或普通的森林里,万一被别人捡到,养出个魔头为祸人间,岂不是罪过中的罪过。
于是他把我扔到传说中魔物横行的死亡森林里,让我自生自灭。
喂喂喂,那还不如给我个痛快呢!
三、
我的运气很好,这个传说中充斥着血腥与死亡的森林并没有伤害到我,那些残暴凶猛的魔兽对我这个没几两肉的人类幼崽似乎提不起兴趣,一群毛茸茸的魔兽,还在清晨时,衔来混合了花蜜的露水喂我喝下去。
在我以为我以后的日子里都将风餐露宿,与野兽为伴,相拥而眠的时候,魔女出现了。
居住在死亡森林里的魔女,出去买画本的时候,遇到了被魔兽团团包围的人类幼崽。
他说这是被世界眷顾的表现,自然之灵都喜欢亲近被眷顾的孩子。
头一次见这种孩子,魔女觉得很新鲜,他的同僚们总喜欢收养各种不同的幼崽,他在下次聚会的时候带上我,应该会是个有趣的场景。
就这样,他收养了我,为我带来生的希望,也成为我接下来混乱无序的生活的开端。
真是奇怪,神官说我是被神诅咒的人,魔女却认为我被世界眷顾,这就是主角光环的作用吗?先是让我摆脱这平凡的社会地位,再给我找个足够粗壮的大腿让我获得开挂的机会。
当真如此的话,我宁可不要这主角光环,还能活的顺卓些。
四、
不管什么智慧生物,活的久了,都容易变态,不老不死的魔女就是其中之一,为了不让自己那么变态,魔女们通常会为自己找一些小爱好,殊不知,他们的爱好就够变态了。
与那些喜欢把剧毒拿来当饮料喝的,喜欢收集某种虫类魔兽的触角的魔女相比,养我的魔女真的是非常正常了,请注意,只是在魔女内部的“相对正常”。
真正的正常人tm谁天天对着肌肉壮汉的海报流口水啊?!
要不是他把每一本画册都用特殊的魔法药水处理过,纸早就被他舔烂了。
他自己看也就罢了,还要拖上我一起看。
离我远点啊,我是直男!
要不是霍格思尔先生的肌肉是艺术品中的艺术品,每一分肌肉线条都生长的恰到好处,我才不会看那种下流的画册呢。
哼。
五、
承了个世界眷顾者的名号,魔女对我的要求很高,他不希望我和他的同僚们养出来的孩子一样,啥事不干,就知道跟在抚养者的后面发情。
他说,如果哪天我也变成那副鬼样子,他会亲手让我这辈子都不能人道。
我听了魔女的训诫,胯下一凉,很不理解那些前辈的xp,肯定都是些抖m。
为了保住自己的蛋蛋,我每天要学很多东西,格斗,剑术,魔法,魔药,弓箭,竖琴,各种语言……
在天赋加持下,我学什么都很快,只要稍微费点功夫,就能学的很好,难道我拿的是异世界开局满级龙傲天剧本?
因为魔女的怪癖,教我弓箭、竖琴还有精灵语言的精灵害怕他偷窥自己的兽人老婆,匆匆教了我点皮毛,就连夜买站票带着他老婆跑了。
就这样,我的弓箭、格斗、竖琴、还有语言课的老师都无限期罢课了,无所事事的我在干翻几个来死亡森林找刺激的法师和骑士后,意识到我现在的水平可能已经达到人类的巅峰,和魔女还有点差距,但出去闯荡已经是绰绰有余。
我来了,世界!在我的脚下颤抖吧,平凡的人类们!我要让马列主义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社会主义的火焰燃烧在每一个人心中!
……
你以为我会这么说?才怪嘞,征服世界多麻烦,更不要提在这个有至高神的世界去宣传完全违反规则的思想,脑子瓦特了才会这么做吧。
每个世界的发展轨迹都是不同的,我不认同他们的制度,但也没必要反对。
这趟旅行,我只是想品尝一下异世界的美食,了解他们的风土人情,顺便去见一见霍格思尔先生,绝对没有特别想见,只是顺路见一下,仅此而已。
六、
旅行规划都做好了,只是万万没想到,在我临行前,那个除了偶尔出去买画本外,从来不出门的死宅魔女,居然想和我一起去旅行。
他也只是想去见画册上的男模吧?!
我打不过魔女,只能屈辱地带他上路。
淦,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莫要动我画册!
该死的魔女!松手啊!不要用你猥琐的眼神去玷污霍格思尔先生纯洁的肉体。
我和魔女一路上争吵斗殴,终于磕磕绊绊地走出了死亡森林。
你问我会不会因此对魔女暗生情愫?
天呐,你在开什么绝世玩笑,欣赏肌肉猛男已经是我的底线了。再说我为什么要对长得和我差不多好看的男人动心?
七、
魔女并不拘泥与性别,只是因为这个法术体系是由一群血统特殊的女孩创造的,所以人们习惯把他们称为魔女。
将我抚养成人的魔女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我和魔女跨过汪洋大海,穿越丛林峡谷,欣赏各式各样的肌肉猛男,领略的这个世界不同的风光,品尝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美食,经历了不少人一生都不能遇不到一次的事。
尽管旅行经历如此美妙,我还是感觉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的,想找个东西把他填满,却说不清楚那东西到底是什么,越急切,就越迷茫。魔女也从最开始的兴致勃勃变成现在这副对谁都爱搭不理的死样子。
看来这场我期待已久的旅行马上就能划句号了,毕竟大家都厌倦了。
八、
我亲爱的养父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作精,马上要回去了,他突发奇想,要炼制一种使人可以在土中自由呼吸的魔药。这魔药需要用到一种名叫“拉卡莎”的植物,我跑遍了各大商会,居然连颗拉卡莎的草籽都没找到。
这当真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啊,我们的回家计划要延期了。我还要继续跟在我的作精养父身后给他收拾烂摊子。
我上上辈子一定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不然怎么会遇到这个混蛋,我还打不过他。不能再说下去了,流泪了。
求求了,我英俊潇洒、英明神武的养父大人。这次采完药就回去吧,别再让我去做例如偷别人内衣的腌渍事了。
九、
旅行还是没能如愿结束,我们在森林里遇到了两个嚷嚷这要去屠龙的菜鸡,开玩笑的吧,就你们,拿什么屠龙?
是那把我单手就能折断的宝剑?还是那面绘制着低级防御魔法的盾牌?
在我打算“劝”他们赶紧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时,魔女莫名其妙地给我的腹部来了一拳,我一时不防,内脏差点给打裂了。
然后……
大家好,我叫科斯,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弓箭手,我身边这位是尼莫,他是一位啥法术都放不好的见习法师,我们为了获得更好的历练,加入了王子的屠龙小队,目前正在为救出公主而努力提升自己:)
全队的灵魂人物是似乎是某个小国的王子,作为一个骑士,他的剑术平平无奇,魔法亲和力也少的可怜,那身肌肉的确漂亮极了,可除了给龙加餐,没有其他作用。如果不是遇到魔女,他去屠龙,无异与去送死。
而队里的重盾战士,在他脱下盔甲后,我才后知后觉,是霍格思尔先生!虽然s先生从来不露脸,但我怎么可能认错这令我血脉喷张的肌肉线条,眼前这位重盾战士,绝对是霍格思尔先生!
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s先生,没想到能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地方偶遇s先生,这绝对是命运的指引,是世界的眷顾,神啊,我第一次由衷的感谢你。
十、
我想你应该已经猜出来了:
魔女看上了那位王子健壮的肉体和坚毅灵魂,而我对霍格思尔先生的一切充满了兴趣,我们第一次达成共识,决定实施一个不怎么正直的“交友”计划。
所幸王子决定去屠龙只是为了向他的子民证实自己是个合格的继承人,而不是爱着那个被龙掠走的公主,不然这位可怜的王子,可能会被灌下这个世界上最苦的魔药。
毕竟魔女的爱情观里,可没有分心这个词。
就算是这样,和王子“交朋友”依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的霍格思尔先生喜欢美酒雪茄美色以及数不清的金钱,我多的是引诱他的手段。可这位王子的性格实在是过于正直,他满心满脑都是他那些子民。
我现在的处境糟糕极了,霍格思尔先生因为任务在身不愿和我调情。王子心系子民,魔女则想要王子一颗真心。
头疼啊,暴力胁迫只会换来短暂的臣服,虚假的谎言总有被揭穿的那天,真心哪有那么容易得到。就算捧着一颗真心,也不一定能换到别人的真心。
我还是去翻翻书,看看什么药水能让魔女忘记这件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