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陆释。
我喜欢赵辞,更准确一点应该是——我爱他。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怀里抱着一个小羊公仔,那是我送的。
那个时候,我八岁,他三岁。
妈妈把我的手和赵辞的手拉到一起,开玩笑般地说,“想不想要媳妇儿啊?”
我当时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可爱的小家伙,点头如捣蒜——“要!要他当媳妇儿!”
妈妈和赵阿姨听见我这样说,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我那个时候小,不明白她们为什么笑。我只知道,我以后是有媳妇儿的人了。
过了几年,我初二,赵辞三年级。
我负责每天送他上下学,并且承包了他小学六年的午饭——因为他这个小傻蛋老是忘记带午饭,赵阿姨索性就直接交给我了,反正放学后赵辞肯定会来找我。
初中和小学是一个学校,只是隔了一面墙。
我和几个哥们儿老趁体育课翻墙出去,他们去网吧开黑,我和他们可不一样。
我去看我媳妇儿。
每天下午五点半,他都会扑进我怀里,软软地喊我一声“哥哥”,然后撒娇要我去给他买好吃的。我喜欢这样。
我大三那年,他高二,正在为选科犯愁。
他说他也想考A大,但是他的化学又烂得一批。
“哥~求求你了~你给我补习吧~哥~”每个周末,赵辞都会雷打不动地跑到我家让我帮他补习,虽然他不开口我也会答应,但我就是想听他求我——听他撒娇一样求我。
我找实习工作的时间,正好撞上他高考的复习阶段。那段时间,我一个月只能见他一次。
我很想他,特别特别想。
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去打扰他——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
他高考后的第二天,我找到了实习工作——某个跨国公司的设计师。
我给他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喜欢他。
他没给我答复,只是说周六上午一起去逛商场。
我忐忑不安地等到周六。
他那天穿着纯白的T恤,黑色的工装裤,还有一双帆布鞋。巧了不是?我那天穿了纯黑的T恤,白色的工装裤,还有一双联名款的AJ。
我们那天一起看了电影,一起吃了火锅,一起去网红店打卡,一起去游乐场坐了摩天轮。在摩天轮升到最高点时,他吻了我。
我呆愣愣地看着他,不知所措地抚摸着被他吻过的嘴唇。后来一切的一切都变成了那句被淹没在吻中的“我爱你”。
我们在一起了,稀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后,他比以前更黏我了。我的很多朋友都觉得他看我太紧了,真是的——他们懂个屁!他们谈过恋爱吗?这是爱情!
昨天,是他的生日——27岁了。
我们一起切了蛋糕,在零点时,我跟他说了生日快乐。我还说,我爱他,很爱很爱他。
他愣了一下,然后钻进我怀里,“我也是。”
就这样吧,他困了。
我揽着他的后脑勺,把他拥入怀中,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跟哄小孩儿一样,可是我喜欢这样。
怀中传来平稳的呼吸声,我看着窗外的月光渐渐入睡。
岁月静好,有你更好。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