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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奏

拾惜荒-d905

我叫林佳,这个名字属实没有什么含义,不过是出生时爸爸随手翻字典就决定的名字。

我有一个和我同姓的发小,她叫林萱。说来有缘,爸爸和林叔叔曾是战友,妈妈在一次公司联谊会上认识了林林妈妈,两人一拍即合,成了无话不谈的好闺蜜。

我们还有一个同龄的邻居,他叫齐嘉泽。小时候他常常带着我们两个同隔壁幼儿园小朋友打架。

我和林萱的童年可以说是很快乐的,家庭和睦,没灾没病,平平安安。

后来到了高中,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可是那个男孩子有喜欢的人。

齐嘉泽同他是好兄弟,我们又与齐嘉泽从小长大,同他也算是比较好的异性朋友吧。

很庆幸我的暗恋是足够隐蔽的,没有人知道,连林萱和齐嘉泽也没有发现。

于是我一喜欢这个男孩子就喜欢了十二年。

让我大吃一惊的是高中毕业那天,林萱竟然和齐嘉泽在一起了。其实也不是大吃一惊,早就觉得他俩有猫腻了。

大学我们四个考上了同一个学校,我和林萱都选了古汉语言文学这一个专业。

方逸明也追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我认识。在高中时,她算的上学校排名的美女。性格温和开朗,追她的人比追校花的人还要多。

我成功的每天都吃他们两对的狗粮,林萱似乎发现了我偷偷喜欢方逸明的秘密。

她告诉我,要勇敢去追。只是他有女朋友了,我开始躲着他,躲的远远的。以为这样就能忘记他。

大二那年,林萱和齐嘉泽订婚了。于是我成了三家人的重点关注对象。

大学毕业那年,方逸明和书淑分手了。林萱让我抓住机会勇敢去追,于是我开始了我的舔狗旅程。

可惜他就是不动摇。

高中同学聚会,方逸明见到了书淑。他落荒而逃,这是他们分手的第二年。方逸明还爱着书淑。

书淑结婚那天,方逸明去了。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书淑和她丈夫交换戒指的时候他眼里的羡慕。

婚礼结束后,方逸明在酒吧里喝的烂醉。他对我说:“我们试试吧。”

我清楚的知道他不是喜欢我,他心里难受。他想忘记书淑,于是我成了那个挡箭牌。

我还是答应了,因为我喜欢他。

没有告白,没有花的恋爱开始了。

与其说是平平淡淡的恋爱,还不如说两个极好的朋友在一起。我们在一起的事情除了林萱和齐嘉泽知道,没人知道了。

我们之间没有过于亲昵的称呼,甚至牵手也是在一起后的一年多。那只手似乎没有太多的温度,没有任何感情线牵手而已。

可是我还是很开心。

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年,我们同居了。他很细心,加班会给我打电话,让我不用等他。下雨时会提醒我带伞,天冷时会让我多穿衣服,生病时会陪我打点滴。

可是他就是不爱我。

我想对他发脾气,却发觉自己没什么资格。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对他的爱意一天天磨灭。

没有人会彻彻底底忘记一个深爱的人,也没有人会一直对一个人保持永远的炽热爱意。

他的无所谓,不经意间的细节总会让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可是他对我好时,我的爱又燃了起来,如此循环往复。

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年,林萱和齐嘉泽的孩子都会咿咿呀呀说话了。书淑离婚了,我也知道我是时候离开了。

那天雨下的很大,我问方逸明,我在他身边的这三年他有没有喜欢上我,哪怕是一丁点。

他很犹豫,我想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了。也许有,也许没有,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原来真的有人可以一直爱着一个人,即使身边有一个深爱他的人。他也不为所动,因为他爱书淑。

那时我才明白我可以很爱他,但我不能执着于他。爱一个人最好的选择是和他做一辈子的朋友。

分手后。

我匆匆忙忙的认真生活着,他没有与书淑在一起,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于是我十二年的喜欢到此结束啦。

他是我寡淡无味青春里很特别的存在。

也是我这一生爱而不得人。

那就祝他没灾没病,多富多财,与所爱之人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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