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则毫无感情的眼神瞥向她,“收起你那看猎物的眼神,情商太低连掩饰也不会。”
女人的脸色变了又变,被人戳穿的愤怒使她难堪地想拿起桌上的红酒泼他,手指却掐了又掐,告诉自己要冷静。
“江少,我哪里做的不好吗?”女人从牙缝间挤出这句话。
“没,是我厌倦了而已。”
江则低低地说,没错,厌倦了,他对每一件事物都有一个热恋期,在这个期间,他有极大的兴趣和耐心对待对方,可一旦这个热恋期一过,感情就像不值钱的破布,可以随意丢弃。
洛萧萧挑眉,“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万一我不答应呢?你又怎么收场?”
“和我分手不就是因为腻了吗,要是和我重新在一起能有你想要的激情呢?”
不得不说这话勾起了洛萧萧一丝丝好奇,但她还是说:“抱歉,我不吃回头草。”
具有什么的女人最让男人着迷?无私伟大的对他奉献吗?不,是那份矜持。无条件为男人付出只为让他觉得你不值钱,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男人喜欢有点作的女生。
连尧的眸子暗了暗,继而笑道:“那萧萧,我们先点餐吧。”
接下来的时间连尧一直没提刚才的事,洛萧萧也不想惹麻烦,于是俩人算愉快地吃完了西餐。
临走时,连尧说:“萧萧,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我想自己先走走。”她一直坚持着,他也不好勉强她,只是走的时候,洛萧萧听到他说——
“我不会放弃的。”
早知是这个答案,她还是有点不甘心,为什么?厌倦了?她究竟哪里让他厌倦了?
女人面如菜色站起身,在这样耗下去只会让她更难堪,她看也不看江则提起包就走。
洛萧萧猝不及防整半身被猛撞了一下,一个趔趄险些跌倒。
江则正好转头看到,自然顺手将她扶起,大步跨过去扶住直到她站稳,又松开了手,这样礼貌又不会惹人厌烦。
洛萧萧站稳了发现是个男人扶住了他,她抬头——
江则在她抬头的时候看清楚了她的脸,精致美丽的脸,上挑的眼角尽显风情,但,更重要的是,江则从她眼里看到,敏锐的嗅到了同类的气息。
洛萧萧好似也发现了什么,勾起红唇道了声谢谢。
娇软又有点媚的嗓音令江则有片刻的失神,手上仿佛还残留她柔软的触感。
洛萧萧也有一瞬被江则的外表惊艳到,但她很快发现他是谁,不动声色退了一步。
“今天谢谢江少呢,要不是你,我可要被那个女人撞得四仰八叉。”
女人调侃显得俏皮的声音让江则忍不住勾唇,“你认识我?”
“B市的江家,谁不知道呢?”
聪明。
江则想,要是她直接说认识他,就显得有点奉承,而且他也知道他在外风流的名声不太好。但是她却说认识江家,既讨好了江家又讨好了他。
“那我先走了,今天还有事。下次请你吃饭,江少。”
调笑的声音回荡在耳畔,江则的耳朵有点痒。
他望着她离去的方向,空气似乎还有她的一缕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