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围着我转啊。”
“那你还单身。”
“……你管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所以才拒绝她们的。”
“哦?你还有喜欢的人?”
“怎么了不行吗?我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
“是吗,回去后我得去看看,说不定我也喜欢呢?”
“这个人你也认识。”
“我也认识?”
他看着凌彻由开始的震惊到现在的疑惑,心里大骂笨蛋。
“好了,你也别想了,你想不到的。”
说完他也将最后一处伤口包扎好了。
“为什么想不到,你不是说我也认识吗?”
他看着辰云准备走开,于是一把将他拉坐了下来。
“艹,老子的屁股都要开花了。”
“说说吧,到底是谁。”
辰云看着这小子不死不罢休的样子,更加确信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笨蛋。
“爷就是不告诉你,爷去睡了明天还要赶路。”
说完他就朝另一边走去了,他背对着凌彻,将手放到了胸口上,这心跳也太快了吧,刚刚离得好近好近啊,都可以听见他的呼吸心跳了,现在太黑了,不然真想看看这货有没有变样。
另一边的凌彻也睡不着,一是伤口太疼,二是某人给他留下的难题。
到底是谁呢?
就这样两人都失眠了,一个是太过激动,一个是好奇心太重。
第二天一大早辰云就听见对面的人起来,走了出去,不一会就没了声。
他坐了起来,看向那边空空的地面,心里也空空的。
“这个笨蛋,一直问问问,我喜欢的人不就是—”
“是谁啊?”
“啊,怎么是你,你不是走了吗?”
他话还没说完,那人又突然回来了,他现在暗自窃喜,还好我说得慢,不然就让他知道了。
“为什么要走,我这伤还没好呢。”
“是吗?”他看了看凌彻手上的兔子,“你伤还没好就能抓兔子了?”
“啊,这这是今天老子去散步的时候捡到的不行吗?”
“随便你,反正我一会儿就要走了,你爱在这里待多久就多久。”
说完他转过身去收拾行李,他现在真的非常想待在这儿,但他不能,他怕和凌彻在一起太久,被凌彻看出什么来。
“你要去哪儿?”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四处游荡。”
“哦。”
凌彻应了一声后没在说话,不一会就提着兔子走了出去。
辰云回头看着某人越走越远的背影,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感觉自己这么一走就又要好久才能见到他。
其实辰云早就喜欢他了,但由于拉不下这个脸,所以一直没有说出来,就这样这份喜欢被一直深埋心底,本以为他会被淡忘,可不曾想,他却在心中扎了根,发了芽,就不知道能不能开花结果。
他从没想过自己会爱上自己的死对头还爱得这样卑微,无法宣之于口,这可能就是人们口中的日久生情吧,也是十几年了,他们一起从幼儿园到大学,基本每天都要吵一次,每一个星期就打一回。
他收拾着东西,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会喜欢上他,还喜欢了怎么多年,从始至终也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对他,其实早就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