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走白鼠,我头也不回地朝岩壁边跑。
也不管身后的任何动静,但我知道必须跑,如果它俩追我的话,我肯定跑不掉的。
但一只都没事,我也来不及窃喜,在树边草丛间游窜,势必要逃避危险所在。
终于,我跑出了森林,这才有时间停下来歇息,我可不想暴露自己巢穴位置。
我把白鼠放下,大口地穿着粗气,我没有汗腺,只能通过喘气来散热。
同时也不忘听身后动静,好在没追来,想来俩龙估计打的火热,毕竟都是各自领域的王者。
察觉身后的同时,也不忘察觉周围,要知道在丛林处处危险,有猎物更是要尽快食用。
我从没吃过鼠肉,也不知道怎么味呢!
兴奋之余也得思考如何刨开白鼠的身体。
白鼠厚厚的皮毛令我措手不及,但我也知道电视纪录片里猎食者的行为。
它们会找寻一个小口,然后撕扯开来,把皮剥开后先尝内脏以宣誓胜利,再者大快朵颐肉质。
看着已死的白鼠,我不禁陷入惆怅,有点难以下口,却又必须撕咬。
还是别在洞口吃了,不然肯定要吸引来动物在洞口徘徊,到时势必会有聪明者发现,素食还好,肉食就惨了。
我于是把白鼠叼远,尽量看不见巢穴所在位置还不放心。
但见逐渐隐去的天气知道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必须在天黑前吃完并回到巢穴。
看了眼白鼠,身上粘的鲜血早已干涸!
轻轻地咬了口,硬邦邦的,也是安全心太强了!
虽然没有新鲜的好吃了,但是裹腹还是可以的,并且那也是真正的肉啊!比甲虫肯定要好吃多了。
我顺着霸王龙的齿印撕开,满嘴的鲜血,有点洁癖,但饥饿足以掩盖一切。
皮很脆,直接撕开了,不过这肉却有点反胃,不是肉坏了或者被感染了,而是一股莫名的味道。
听说老鼠肉不错的呢!即使没唱过,想来味道也不会差吧!
可是咬起来却有点苦涩,好难吃啊!
我赶紧又吐了出来,想想不吃可亏了,就刨开肚子,尝尝内脏如何。
肝的味道还不吃,还有心,可惜就那么点,肠子我是不会吃的,即使可以,不是嫌弃它吃的乱,而是一股重草的味道就令我难以下咽。
吃完内脏,也没半饱,想着吃饱了不吃肉了吧!可为了填饱肚子,看来不得不吃了。
野味谁知道呢!总是千奇百怪,要不也不会那么多人爱吃。
咀嚼着苦涩的肉,仿佛嚼中药般难受,令人窒息的饮食,却只不过丛林一角。
我想,未来也许更难吃,甚至不能吃的呢!而且即使我是高级捕食者,也难保不会捕不到食物。
由于肉很多,足够我吃饱的,我就没费劲去嚼骨头。吃了小大半的样子,我也吃的差不多饱了,天也即将黑去。
无论何时何地,警惕心都要有的,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好在都是些小型动物。
在树叶丛中擦去嘴上的血迹,在草丛中滚动尽量抹去身上的痕迹,完后闻了闻身上,才小心翼翼地回去。
这样惊心动魄的行动,丛林中再正常不过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