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
不过那是长得真好啊,怎么说呢,这长得真的很角儿啊,手上拿着扇子站在那里遗世独立,就好像是一朵绽放的白莲。
在这儿的白莲可是褒义词啊,还有,唱曲的时候,那声音很有磁性,不过,林蔓听的出来,他的孤独感,没错,就是孤独感。
“这是咋回事啊?我听出来这他的孤独感,好像是被这世界所抛弃了一样啊。”张玉天的演唱让林蔓有这种想法。
“你这种想法可别对着粉丝说出来啊。”
“我傻啊,我才不会说出来呢,没准我说出来之后这些粉丝想要将我给拆了呢,我真的觉得没准就给我拆了。”
林蔓站在那里听着演唱的歌曲,哇塞,真的是太绝了吧。
不对,小曲,这真的是太绝了。
张玉天演唱完毕之后向着下面的人鞠躬,紧接着就看着这大鼓搬上来了,哇塞,哇塞,张玉天还唱大鼓啊。
不过这一刻林蔓终于知道张玉天像是谁了,他很像是辫儿哥,也就是张云雷。
不,比起张云雷在舞台上的感觉多了一丝孤寂感。
这种孤寂感的话,说实话,真的是太孤寂了,这些粉丝好像是看不出来似的。
林蔓就站在那里,听着这张玉天拿着鼓毽子敲着这大鼓。
“这张先生一会儿回来见我们吗?”
“不是的,你以为张先生这么好见的吗?他会根据咱们的录音选择见他的人,有时候这还不选择。”这粉丝还一边说着一边向着这上面扔花朵,这可是真有钱啊。
不过林蔓也往下面扔话多,这不看颜值的话,这张玉天的实力还是很厉害的。
拿着这手机搜索张玉天的身份,好家伙张玉天被称为“弃子”,这是为何呢,张玉天的父母是书画家,至于他的话却选择了戏曲,选择了传统的曲艺,这一下子就成了父母的弃子了,看着这一幕,弃子,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应该吗?
想到这里林蔓就笑了笑,也许在父母眼里面选择自己事业就是弃子吧,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
“你,你是林蔓。”林蔓听见这女孩说的话就愣在了那里了。
“你还真的认出来了?”
“我可太喜欢你了,我喜欢你的地球网站,地球电视,我喜欢你,真的太喜欢你了。”这女孩有些语无伦次了,不过没想到自己的幕后老板也有粉丝啊。
“真的,我太喜欢你了。”
林蔓看着那个女孩子抓住自己的手。
“我一开始不知道地球的存在的,后来我找到了一部剧,那部剧是童年的回忆,可是电视台因为这播放的收视率不佳就腰斩了,可是我在你们这地球网站看到,后来我就喜欢上了。”
“真的,真的特别喜欢啊。”林蔓看着女孩的样子笑了起来了,也许在败家的时候看到这些真心的笑容也是可以的,想想这种感觉还真的是超级不错的。
“真的,谢谢你。”这时候林蔓对着女孩说着这句话。
女孩听见林蔓的话就表示真的特别喜欢,会员已经二十年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