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段时间里,她过得很纠结。
心里好像打了个死结一样,解也解不开,硌的她生疼。
她不再与前桌的那位“朋友”亲近,也努力的让自己的生活与他无关。慢慢的,情绪也不再被他影响。
她交了个新朋友,王非悦,
她脾气很直,暴躁的像个炮仗,一点就炸的那种。
她喜欢打羽毛球,她也喜欢,可能这就是他们是朋友的原因吧。
在这段时间,她遇见一个男孩。
他不像之轩那么热情,也不像他那么活跃,他只是静静的,害羞的问一句:“下课一起打球吗?”
人都说日久生情,这话在她身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他没有之轩那么主动,他有的只是羞涩的勇气,与细水长流的喜欢。
他很懂,如何去保持距离,也懂如何接受,他知道,爱不是一朝一夕,而是细水长流的相濡以沫。
他们,好像是一样的人。
在他们的爱情里,没有新鲜感,没有热烈如火,有的只是时光静好,安静无声的爱。
他们都憨憨的,傻傻的。
终于有一天,他面对她伸出的手,伸出的不是袖子,而是白白净净的手。
第一次牵手,很普通。
课间,她有了可以一起牵手去闲逛的人。
微微小雨的中午,他们可以一起戴着帽子去趟水。
冬天的中午很冷,她便带着校服,去看他打篮球,即便打的并不出色,甚至有些淹没人海的普通。
但她就是喜欢他,就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