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芜的土地上布满了坚硬的石块,根本无从播种。石块大部分也被染红,不远处还能听到人的惨叫声。在这片土地的中央用暗红色的石块建着一座高耸入云的古堡,在其顶端天台扶手上,年仅五岁的小王子寒心翘着二郎腿坐在上面,面无表情地看着下面的人残害闯入者和无辜民众。为什么?因为这里生活的是血魅一族。
作者接下来以寒心为第一人称。
我叫寒心,别名是血夜血魅一族的小王子。
血魅一族的领土荒芜,根本无从播种,族人们全都饿死了。只剩下我们的祖先:一男一女两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也是生命垂危。
他们在弥留之际因为干渴吸食了一名族人的血,即将枯竭的生命经重新变得鲜活。他们继续生育子孙后代把吸血的习性流传下去,从很小。
但我与众不同的是:在面对和观看族人嗜血如命的状态时兄长们表现出欣喜赞许,可我却嫉恶如仇。
还有父王,他虽然和兄长们一样装人血的瓶子从不离身,和族人们一样嗜血如命,但他的表情却十分无奈,既不像兄长们那样欣喜,也不像我那样愤怒,很奇怪。
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不把血魅一族整治一下。”不是父王不想,而是我没办法啊。“他依旧是那么无奈”即日起,你就是太子。别叫血夜了,改寒心吧。“
于是我暗自下决心要把血魅一族治理好,可依旧很窝火:为什么父王自己不去把事情办成却要将其寄托在我身上?
父王说我又要改变当下的欲望,很值得赏识。我想这一定是我虽只是小王子却可以令父王放弃许多前途无量的兄长们立我为太子的原因。
就在这一天我不寻常的离开城堡,来到边界处,遇到,她。
她这在自言自语,好像是在后悔太贪玩,不幸来到了血魅一族的领地,还迷了路。并且希望别被发现,不然会被吸干血。
我额头处立即滑下三条黑线:怕被发现还这么大声说话!
她战战兢兢的仰起脸说求我不要杀了她。这一仰脸可了不得————多漂亮的女孩:黛紫色的长发后别了一个红色蝴蝶结,些许头发帘遮掩额头。蓝紫色的眼瞳,一身简洁的水手服。她靠在附近的一棵大树上胆怯地望着我。
寒心你不用怕,我不吸人血,不会伤害你。
“不可能!血魅一族的人都吸食血液,靠其中含有血煞 的所剩无几的生灵气维持生命,除非你不是血魅一族的人!”
“你就信我吧,我是王子,说话一言九鼎!还有,这里可是血雾森林,易进难出。光凭我们两个走不出去,侍卫也要三五天才到。咱们两人也只有相互扶持才能等到侍卫赶来你就信我吧!我不会伤害你!”
她显然对我放不下戒心,我带她靠记忆赶路遇到危险泥泞的道路,我多次给她搭把手,但她看到后不但不接还把头一扭,嘴一撅手脚并用过的向上爬。在饥肠辘辘的时候她总会躲开我,防止我食言,伤害她。
四天了,侍卫还是没发现我们,我无奈地望了望天上的月亮,发现它竟不再像从前那样猩红,整个森林充满了宁静,祥和的气氛。
我将烤好的食物递给她,令我吃惊的是她不但接了还开口说话:“喂,你真的是王子吗?叫什么啊?”
“当然是真的了,我叫血,不,寒心。”
“寒心啊,我叫洛思。对了,你明明是血魅一族的王子为什么要叫寒心?”
“寒心,它有两种含义:一是“自古相传金玉生寒”父母希望我未来的身份能像金玉一样高贵。二是由寒冷所致的冰雪清纯,他们希望我的心冰清玉洁。”
“这样呀······”言语间她以经双手抱膝倚着大树睡着了,月光顺着叶子之间的缝隙细碎的洒下来,却也在她身上镀亮了一层银色的光晕。那恬静,安祥悠然的样子,美到让人无法直视。
这,是我偷偷珍藏了一生的图画。
第二天运气不好我们撞上了血雾森林的兽将————幻血凶狼
“这狼很危险,待会听我指······”
我的话还没说完,洛思就将右手两指抵在唇边开始施法,几个紫红色的光刃劈再凶狼身上。可那时的她还只是一个四岁的孩童,攻击力和掌控程度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只是给血狼造成了形似擦伤的伤口,还把它激怒了。
我心中暗叫不好连忙给要冲上来的血狼一记灵魂冲击,好给她准备防御的时间。
洛思的蝴蝶结从她头上飞到两手间,又突然变大挡,在她和我面前。
险些没挡住,蝴蝶结再次变小同时分离出许多大小相同的,在洛思的一声令下,拍在了血狼身上,可算是顶住了它。
现在的局势明明对我们很有利但我心里却发慌:奇怪,凶狼在速度与力量方面都很强悍,我和罗斯怎么可能如此轻易顶得住?难道······对!幻血凶狼在残杀过其他生命后极有可能会将其灵魂吸入自己的体内以方便在下一次补猎时制造幻影。那刚刚的那只是假的,真正的在,那边!
感受了一下气息后,我便冲了过去。推开洛思的同时,朝血狼扔出了几十枚银针。
我不敢给它喘息之机,连忙拔出剑对准要害一通乱砍乱刺。
在洛思的帮助下,我们合力把它杀了。精疲力竭的我趴在地上站不起来,她伸手扶我起来,这场面和昨晚我递与她食物时几乎一样。
我迷迷糊糊地站了起来。她的手软软的,也很温暖。却好像稍微一用力就会捏碎一样。我放松了一些力道,却舍不得放开。
“寒心王子,谢谢你救了我。”她深鞠一躬。
“谢什么,你也没少帮忙啊!”
“哈哈哈·····”
听着明朗的笑声,感受着指尖残余的手温,我就知道,我交到朋友了。
作者这个故事我一面写一面编,花了很久。尽管如此,但我还是要把它分为两章去讲,不然太对不起你们了。
作者我什么时候喜欢上拖更了?算一算大概拖更了十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