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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般配

不言明喻

那广告的布景是一个摆满粉红色气球的可爱小屋,夏景晨和莫君儒系着柯南版的红色系领结,抱着甜甜的糖瓶,浑然天成地和谐美好。粉色的温馨灯光下,夏景晨清秀的脸庞显得像水果一般粉粉嫩嫩,而莫君儒竟然也有一丝可爱起来。

等发售时,一定官方网上又要不停地出现“好可爱的两只”。

真的,真的很相配。

水嫩嫩的清纯少年,和我那其貌不扬的外貌,非常鲜明的对比。

李雨辰其实在遇到莫君儒之前,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是算是惊天犹人的,遇到他被他比下去并且很快被他彻底征服了之后我又遇到夏景辰,我自认为自己虽然没有他好看但是应该比他更有魅力,但是很明显数百万粉丝和莫君儒都不这么认为。

李雨辰人比人,气死人啊。 这一辈子是栽了。

拍摄结束两人又忙着一起去赶通告,反正是官配,节目也常常一起上,当然今天洛予辰耳朵上少掉了耳坠立刻引起了八卦女主持的逼问。整场就看莫君儒毫不捧场地黑着脸,而夏景晨则做好好先生,急急忙忙在一旁努力打圆场。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好不容易忙完一天,一起走到停车场,夏景晨拉开莫君儒副驾驶座的车门就坐了进去。

想想也是,我已经从我们的“家”搬出去好几天了。

我搬出去,夏景晨自然就要搬进来。

之前是我一直赖着不走,奉行只要旧的不去,新的就不能来原则。

现在配角终于退场,于是主角们继续他们的故事。

反正他们同居,被报道出来只能让粉丝们更狂热而已,哪像我,跟他住一起总要想尽一切办法遮遮掩掩。

大明星和娱乐公司总裁同居,说出去多难听呢。

夏景晨喂!之前耳坠的事,我还没说完呢!

我刚想清净一会儿,却听到夏景晨这么说。

我看到莫君儒骤然黑下来的脸色,心道这是他发飙的前兆,这种时候,识相的立刻闭嘴才好。

夏景晨李雨辰哪里做的不好让你这么讨厌他?

夏景晨却仿佛没有眼色一般,继续问。

虽然夏景晨貌似是在替我说话,但是撞了枪口我就不能负责了。我于是等着看好戏,看他被莫君儒凶。

莫君儒安静。

结果莫君儒只是冷冷地叫他闭嘴。看得出来莫君儒是用了全部克制力,才挤出这么一句。

如果换作是我,三番两次题他不想说的话题,说不定已经被揍了。

我活着的时候确实活该,被他打,好像也是习惯的事情了。

有几次伤得很严重,不得不去住院。

现在想想,活着的时候那日子过得,还真不如现下好。

但是夏景晨先生显然不够了解莫君儒,他不仅没有闭嘴,反而义正词严地说

夏景晨莫君儒,请你好好说话,我知道你们的事。我知道她用尽手段把你留在他身边是他不对,但是既然她已经放过你了,你能不能起码不要仇视人家?

李雨辰哈哈哈!

我闻言彻底愣了,然后忍不住大笑,李雨辰你真是悲惨,居然沦落到情敌都可怜你,为了帮你说话不惜触怒那个人的地步。

笑完了,反思一下。

夏景晨是个好人,我早就知道。也认识很久了,但是因为莫君儒,我从来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努力地想当我的朋友,对我很热情,什么事情都主动帮忙。但我不行,他什么都能帮我,但是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帮不了我。

他能把莫君儒让给我么?不能。

所以我自然还是妒忌他、讨厌他。

莫君儒额……唉。

李雨辰哈哈!你也有今天!哈哈哈!

出乎意料地,莫君儒居然闷不吭声了。我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来这个暴躁高傲的莫君儒也有吃瘪的时候。一面又感叹,夏景晨毕竟和我不一个段位,他得罪完莫君儒,却能坐在副驾驶座上,气定神闲,换作是我,一定即刻被莫君儒轰下车,然后可怜兮兮地走回家。

而现在,他只能长叹一口气,继续开车。

他果然把夏景晨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被它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祂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笑着罚我看这两人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真叫不得善终。

罢了,自作自受嘛!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莫君儒对夏景晨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莫君儒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的,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莫君儒原来可以非常温柔,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显然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景晨,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样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辈子过得窝囊,及其窝囊。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中午,这天下午夏景晨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挣脱莫君儒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莫君儒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莫君儒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景晨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真的太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别人开始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景晨!

算了!如果是夏景晨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莫君儒团团转,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灵魂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景晨走了之后,莫君儒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景晨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后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其实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兄台,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其实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于这么绝么。

既然还要被他毁尸灭迹一次,早知道我就不用那么良心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然后运到我大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想想大哥摊上我这样的妹妹,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莫君儒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着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着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么带着披着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李雨辰你这个没良心的。

我指着他的鼻子骂,郁闷他总也听不到。 我私以为,曾经欢乐的回忆,就算是假的,其中也总会有那么三两分是真正的开心吧? 我赔了一辈子最后连命也没有了的爱情,得到的就是这样的不屑啊。我思索,有点想不通。 莫君儒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纸箱子,把照片全丢在里面,随随便便地放在门口。接着又躺回沙发上。 他很明显连看都懒得看它们一眼。 我蹲在箱子旁边,最后一次缅怀我的宝贝们。 我捞不起来,只能看那仅有的几张正面向上的。 其中一张,背景是白色的,他从后面抱着我的,旁边桌子上还有一盆不吉利的花——菊花

市中心医院么。

那是高一那年青年杯的决赛前夕,他们好不容易踢进决赛,我就央求着指导教练带上我,决赛是在中心体育馆的专门足球场,于是我们就顺道观光小吃几日游。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小流氓堵了。

当时年轻气盛,也算是一个百战百胜的霸王,虽然人家只是想抢劫,还是要逞英雄。看着对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么样,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对方有一个特嚣张的人身上带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个人拿着个银色的东西向莫君儒扑过去,那还得了?想也没想就挡在他面前。

一阵厮打之后,我终于把刀夺到手上,把对方打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疼得很,当时也不以为意,后来拉到医院检查居然就伤了韧带,从此之后不能再成为驰骋绿茵球场旁加油助威,羡煞旁人的啦啦操队长了……

我听着医生的话,瞬间懵了,据说当时是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脑子炸了,就一个想法,不能跳舞为他加油让他看见了怎么办。莫君儒是最棒的前锋,李雨辰是最好的啦啦队和守门员。我不热爱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看着莫君儒冲向对方球门的背影,看着我拼命扑掉对方进球时候奖励我的笑容,一下都没有了,我怎么办。

我发誓我当时不是像后来莫君儒说得一样,装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让他内疚,让他觉得他欠我的,用这个把他留在我身边。

用这样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边一辈子,我还不至于。

虽然后来用得方法大概比这个还卑鄙。

当时莫君儒说,你不在后方,我留下也没有意义。

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我心底还是狂喜的。

真是丑陋的心灵啊。

后来的决赛,我没能去看,听说莫君儒几乎拼了命,还是输了。

虽然输了,莫君儒在青年杯的出色表现还是让国家队教练亲自来找他商谈,但是他说,其实,我对足球没有兴趣,想好好考大学。

后来好几次,我都看到他抱着尘封在柜子里的足球,偷偷哭泣。

他真的很热爱足球,而我不一样。对我来说足球的意义就是莫君儒,没了莫君儒,足球之于我,什么也不是。

我只是为了追着他跑,能在球场的后方看着他向前奔驰充满活力和阳光的影子。我只是为了听那一句,有你在后面我很放心。

我断了他最好的梦想,我占着他的愧疚,没有能够自在那个时候挺身而出告诉他,坚持下去。没有我的球场你仍然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后来无数一次地憎恶过自己的卑鄙。

不过上天哪会让我这等人逍遥,我很快地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如果不是我借着受伤,趁机霸占洛予辰的温柔地执意在医院逗留那么久,我们就不会在那里遇到夏景晨。

那天他推着我在医院的草地上散步,阳光非常灿烂。

我想个乌鸦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有的没有的,他肯定都没有认真听,只是突然我发现他慢慢地停了下来,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于是顺着他愣神的视线望过去。

那一天夏景晨穿着傻傻的条纹病号装,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后每一次见到他一样超然脱俗,阳光把他的头发染成栗色,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天然的淡淡光晕,他熟睡着仿佛天使一般,那样的苍白透明,仿佛一碰即碎。

女人的直觉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景晨的时候,第一眼看到莫君儒看他的眼神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最终这个令我灰心丧气的结果。

谁能想到爱神丘比特拿着他的小弓在一个医院里转悠,然后看到没有资格被他射中却弄巧成拙成了红娘的我,一定从心里笑死了。

有些缘分类的东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又看了一张照片,是摩天轮,新年的夜里。

他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戴上了银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极了。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年他十八岁,刚刚出道却惊艳四座急速蹿红的小歌星。

他长得那么帅,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其实那一年对我来说,才是天翻地覆的巨变。

我,这个娘早死没有爹,在叔叔家过着寄人篱下不算寒酸却也不算快乐的日子的从来没想过能飞黄腾达的人,突然凭空冒出来一个哥哥。

经他们千般举证,万般说明,我突然摇身一变成了某巨头娱乐公司老总的私生子,现在老头子驾崩了,脑子进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权留给我这个他一面都没有见过的儿子。更进水的是他正牌夫人的亲生儿子,我的半个哥哥,不仅不学古代王爷们谋权篡位更改遗诏,反而非常善良地对我特别好。

这样一来,突然莫君儒成了艺人,而我成了能主宰他生杀大权的人。

他不会为他自己的前途求人,但是他来求我了。他请我提拔夏景晨。

夏景晨长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这个世界上长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红谁捧红谁,不是非他不行。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于是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应了。

他早就知道我爱他。也是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的,为了那个夏景晨。

之后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莫君儒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于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于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变成现在这样,大抵都是我的错。

夏景晨真的收拾着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着莫君儒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莫君儒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莫君儒的雷区,居然昂着头说:

夏景晨莫君儒,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么?

我知道夏景晨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雷管,是鱼雷。 不过转念一想夏景晨虽然迷糊,也不至于笨,什么是雷他自己也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莫君儒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着莫君儒的锋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着人非常疼。这点上,莫君儒大概是看夏景晨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洛予辰果不其然脸色深沉,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景晨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

夏景晨李雨辰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景晨同学不愧是夏景晨同学,问得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莫君儒你不要跟我提她了好么。

洛予辰有些愤愤然说

莫君儒我以后都不想在听到她的名字

夏景晨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景晨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夏景晨莫君儒,她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夏景晨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莫君儒。

莫君儒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

这算默认了?

我一瞬间比岳飞还冤了。

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就十恶不赦了?

莫君儒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莫君儒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李雨辰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莫君儒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

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逼人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景晨,虽然很对不起夏景晨,但是其实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顶着名人的身份昭告天下?

心不在焉地跟着莫君儒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遇到了我最为愧对的人。

其实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私底下觉得莫君儒好像挺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憷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不过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莫君儒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莫君儒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莫君儒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脑子进了水,对我特别好,我十七岁才认回来的老爸的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七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可以理解,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 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莫君儒方先生

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莫君儒大明星还要足。

莫君儒请问,您……能联系到李雨辰吗?

我很surprise。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式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 不过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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